原標題:出入國境當遛彎?雲南臨滄12人獲刑 

12月31日,記者從雲南省臨滄市雙江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一起偷越國境罪的案件,12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3月至4月,被告人黃某、劉某和李某等12人先後從雲南邊境偷越國境至緬甸國勐波,共同在緬甸一公司上班。5月10日,12名被告人向公司提出返回中國的要求,並一起從緬甸勐波偷越國境至中國雲南省臨滄市滄源縣境內。

5月11日19時許,有9名被告人在滄源自治縣巖帥鎮黃果樹村,等待車輛接運過程中被民警查獲。5月12日7時許,另3名被告人途經滄源縣小黑江邊境檢查站時被查獲。12名被告人在口頭詢問過程中,如實供述了偷越國境的犯罪事實。

經雙江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黃某等12人的行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被告人黃某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依法對被告人黃某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處罰金六千元;鑑於劉某等11人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11名被告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六千元。

(總檯央視記者 陳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