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光緒年間,湖南耒陽縣有一戶人家姓張,戶主張志成是個遊手好閒的賭棍。此人年輕時當過響馬強盜,又做過保鏢和混混頭子。到了中年不但惡習不改,反而更加兇殘狠毒。二十多年前,一個青樓女子給他生了一個兒子。張志成把兒子養大,還給他娶了媳婦。

兒媳婦淑英來自縣城郊的一個農家,淑英小戶人家出身,卻長得貌美端莊、恪守婦道。新婚那日,花轎把淑英接回張家。拜堂行禮之時,張志成見到兒媳婦窈窕貌美不禁邪念陡生,眼睛盯着兒媳婦胸前不肯挪開去。那天晚上,兒媳婦和兒子熄燈睡覺後,張志成躲在門外偷聽,一直到天麻麻亮才悄悄溜回去睡覺。

兒媳婦娶回家後,張志成突然像變了一個人,平日裏經常十天半月不回家,在外面和一羣狐朋狗友喫喝玩樂或者到處敲詐勒索,兒媳婦進門後他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整天在家中閒坐抽菸。兒子張衝以爲父親改邪歸正重新迴歸正常生活了,心裏別提有多高興。

張志成一輩子游手好閒慣了,他是一個耐不住寂寞的人,年近五旬的張志成精力充沛是不可能把玩樂的時間浪費在家中當老人的。張志成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在意的是兒媳婦淑英。他不出門就是想打淑英的主意,兒子出門幹活之後,張志成就用言語挑逗兒媳婦,企圖勾搭。

淑英見公公每天在家閒坐,每次自己做飯、掃地和幹其他的家務活,總感覺公公就在後面盯着自己。有次淑英感覺公公在身後看自己掃地,結果回頭一看果然發現張志成坐在客廳裏往院子裏張望。淑英覺得不可思議,但公公長期遊手好閒慣了有一股痞子氣,淑英不敢說什麼,只得隱忍。

一天晚上,兒子張衝出門買布來賣,因爲暴雨沖毀橋樑,不能按時回到家中。半夜裏,張志成悄悄進入了淑英的房中,淑英以爲是丈夫回到家中並未搭理,隨後感覺有人脫褲上牀。恍惚之中淑英感覺那人上牀,當她驚醒過來時卻發現正是張志成。

淑英又羞又惱,氣得抓起枕頭要打張志成。張志成從腰間拔出一把匕首威脅淑英,若她肯順從他就不會對她下殺手,否則就別怪他不客氣了。淑英從未見過這種場面,張志成連哄帶嚇淑英迫不得已順從了他。

誰知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張志成就像魔鬼一樣糾纏着淑英不放。兒子一出門辦事不回家,張志成就故技重施多次得手。淑英精神上、身體上飽受折磨摧殘,於是便把此事告訴了丈夫。

張衝知道此事後,氣得怒罵張志成不是東西,但他不敢去找張志成理論。因爲張志成以兇惡出名沒有人敢惹怒他,張衝從小就怕張志成,即使張志成行爲過分他也不敢去理論。最後淑英建議張衝搬家,去一個張志成找不到的地方生活,惹不起他就躲着他。

一天,張志成出門賭錢,夫妻二人趁機帶上錢財和簡單行李離家出走,悄悄來到了距離縣城30裏遠的一個村子裏居住。這個村子裏有一個叫李雄的人是張衝的拜把子兄弟,張衝出門做生意時曾經與他結識。李雄靠販賣牛馬爲生,此人急公好義是一個忠厚之人。

張衝帶着妻子淑英來到村子,李雄沒問二人一句話就把他們安頓到自己家的老房子里居住。老房子在一處山坡上,在李雄所居住的村子對面。張衝夫妻就在老房子裏住了下來,李雄隔三差五過來送喫送喝的,張衝一家與村子裏的人也相處得很融洽。

另一方面,張衝夫妻走後,張志成氣得摔壞了家裏不少鍋碗,但他不知道兒子兒媳婦下落,再生氣也無可奈何。一個多月後的一天,張志成在城裏遇到了一個從鄉下來的小販,從小販的嘴裏無意中知道了兒子張沖和兒媳婦逃到了鄉下的消息,張志成給了小販200文錢,小販就把地址說給了張志成聽。

光緒十三年夏,張志成如狗皮膏藥一般追到村子裏,他先是不動聲色去驚擾兒子兒媳,而是買來禮物去拜訪李雄。李雄爲人忠厚仗義,見張志成帶着禮物前來於是便留下他一起喫飯。在席間,張志成問李熊以何營生。李雄說以販賣牛馬,也做牛馬屠宰生意。張志成又問李雄生意如何,李雄此時幾杯酒水下肚,已然將張志成當成了兄弟。

李雄告訴張志成,往年生意還不錯今年就稍微差一些,他留了20兩銀子準備修建房子,把屠宰場再擴大一倍規模。言者無意,聽者有心。李雄這番話被張志成聽了,張志成暗暗記了下來。回到家中之後,張志成四處打聽李雄及其村子的相關情況,一條毒計在心中落定了。

張志成想要接回兒子兒媳,繼續霸佔兒媳婦,但眼前的李雄是最大的阻礙。 張志成打算除掉李雄,他打探到李雄村中有一個叫孫四的人。此人性情彪悍,力大無比,非常兇惡殘暴,全村人都非常懼怕他。張志成與孫四臭味相投,算得上是狗肉朋友。

張志成請來孫四下館子,在酒桌上悄悄告訴孫四,他與李雄有仇想要除掉他,如果他肯幫忙的話給他20兩銀子,外加把自己貌美的兒媳婦許配給他。一旦二人殺了李雄,就把罪責嫁禍給兒子張衝,張衝被抵罪入獄,兒媳婦就許配給孫四。孫四原本就是無賴,他聽說張志成要送錢送女人後,心想不幹白不幹,萬一成功了下半輩子就舒服了。兩個臭味相投的人,就這樣定下了這條毒計。

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張志成和孫四攜帶利刃潛入李雄家中。李雄家有三間正房,李雄夫妻睡東屋,三個孩子睡西屋。當時一家五口正在熟睡之中。張志成、孫四二人窮兇極惡一人奔走東屋,一人奔走西屋。李雄聽到響聲起牀查看,還未來得及走到門口就被張志成一刀砍中脖子而死。砍死李雄之後,張志成衝入屋裏殺死了李雄的妻子。

在西屋裏,孫四很快竄到了房中,李家三個孩子正排頭睡着。孫四手疾眼快對着三個孩子連砍數刀,三個孩子被這惡徒砍下了腦袋。住在山上的張衝見李雄家中有變,趕緊跑下山來查看,結果看到了張志成和孫四逃出了李家。張衝害怕自己也被殺死,於是趕緊原路跑回躲入山洞之中。

第二天,孫四到縣衙狀告張衝殺死了李雄一家,指控張衝忘恩負義謀財害命。縣令派人前去調查,追捕殺人疑犯張衝。衙役們搜查了李雄家裏擡出了被害者的屍體,在山洞之中他們找到了張衝。張衝被押回縣衙,縣令施以重刑,讓他招供。

張衝是個孝子,明明知道作惡者是其父,但他還是不忍心說出實情。於是便承認是自己殺死了好友李雄一家,縣令把張衝收押等候證據確鑿後發落。在判定張衝有罪時,張衝承認自己殺人,卻無法說出兇器埋在了哪裏。衙役們從李雄家中搜出尖刀一把,鄰居辨認尖刀是孫四家的。孫四被嚴加審訊,結果他一口咬死自己沒有殺人,尖刀是張衝偷的。孫四被關押起來,縣令對其多次用刑拷打,就是不肯承認殺了人。

孫四被捕之後,張志成開始擔心起來,他擔心孫四忍受不住拷打供出了一切。不過他很快就淡定下來,即使孫四供出了自己,也只是一面之詞沒有證據,只要自己咬死不承認誰也拿自己無法。張志成還頗爲得意,這下孫四也被抓了,最好也被處死這樣自己就能獨佔兒媳婦了。

隨後,縣令提審張志成,縣令讓淑英與張志成對口供。結果淑英在堂上大罵張志成圖奸兒媳,誣陷兒子,害死李雄一家。張志成見兒媳在衆目睽睽之下辱罵自己,不覺面紅耳赤與她爭論起來。縣令把這一切看在眼裏,當即讓人拿下張志成審問。

張志成自然不肯就範,始終堅持是兒媳婦誣陷自己,自己並未參與殺人。縣令將其杖責20大板,又用夾棍夾手指,張志成是混慣了的地痞這些陣仗他從來不懼怕,大刑對他沒用只得將其作爲疑犯收押。

這起命案,張衝承認殺人,兇器卻不是自己的,自己說出兇器下落結果去找又沒有。沒有直接證據,孫四、張志成又始終不肯承認殺人,案情一時間難以突破。

三天之後,山洪暴發衝倒了張志成家的一堵土牆,衙役們從土牆底下找到了一把斧頭。經過鑑定,斧頭曾經浸泡過血液。斧頭被拿到公堂審案,張志成繼續不承認殺人。縣令把三人全部叫上大堂對質,又分別對三人進行拷打,最後又有一個飯店的店老闆前來作證,當初張志成在他的店裏宴請孫四,還約定要把兒媳婦許配給他。

張衝聽了店老闆的講述,頓時難以壓抑心中的怒火,這禽獸不如的親爹竟然這樣對待自己和妻子,於是他便不再幫張志成頂罪說出了那晚在李家看到二人逃走的情形。縣令見張衝說出實話,於是便將孫四、張志成繼續拷打併告訴他們現有證據足以定他們的罪。

兩個惡徒最終說出了殺人的全部經過,並承認了殺死李家五口就是爲了除去李雄,嫁禍給張衝。

最後,張志成罪大惡極、行徑禽獸不如被判處凌遲處死。孫四作爲幫兇殘忍殺害三個孩子,被判處斬首。張衝起初隱瞞罪行,被杖責20大板以儆效尤,孫四、張志成的家產變賣部分給李家賠償。

自此,這樁清代奇案,宣告結案。

參考文獻:《續新齊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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