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同林鳥,已成分飛燕,夫妻離婚後,因爲考慮到孩子,即使感情破裂也要引而不發,甚至會刻意隱瞞,這樣的出發點雖然都是善良的,但同在一個屋檐下,嫌隙又怎能避免呢?

蔡麗美(化名)和沈曉軍(化名)原是一對夫妻,婚後有一個孩子,由於二人性格不合,大吵基本不見,小吵卻天天不斷,這樣不平靜的婚姻生活自然也逃不過七年之癢的俗套,二人商量好後就離了婚,但爲了照顧孩子,二人還是租住住襄陽市樊城區太平店鎮的一套房子內,過起了離婚不離家的日子。

2019年9月3號,因爲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 蔡麗美和沈曉軍又發生了爭吵,看着一貫爭強好勝的蔡麗美,沈曉軍心想:老子惹不過總躲得過吧,於是騎上電動車帶上孩子說要回鄉下的老家去住。蔡麗美遂後就騎電動車去追,然而當她追到老房子後,發現沈曉軍和孩子居然都不在家,氣頭上的蔡麗美一時間情感衝破了理智,順手做出了一個危險舉動:在廚房用煤氣竈點燃了芝麻桿,芝麻桿又將廚房點着了,過了一會兒,整間屋子都着起火來。

(圖文無關)

見大火熊熊燃燒,附近村民撥打了119,消防隊員立即趕赴現場,將火熱控制住,但自己的家屋頂已經燒燬,財物也損失不少,公安機關對此進行了立案偵查,蔡麗美的行爲已經構成了放火罪,雖然前夫沈曉軍念及以往的夫妻情分,主動寫了諒解書,懇請不要再究蔡某的刑事責任,蔡麗美也陳述說燒燬的是離婚未分割的共有財產,言外之意是:我燒燬的是我自己的房產,但法不容情,因爲她的行爲已經危害到了公共安全,一審法院對蔡麗美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蔡麗美不服上訴至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法院作出判決:維持原判。

在自己的家中,適度放縱未嘗不可,但切不可衝動,因爲,衝動帶來的後果很可能是你意想不到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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