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體從卵子與精子的相遇,到胚胎的孕育,直到生長壯老,皆由陽氣所生,而人的精血津液之生成皆由陽氣所化,因此陽氣也決定了生命體的成長,但是現代人都對陽氣認知不夠,重視不夠,人們在承受巨大的工作以及生活壓力的同時,加之自己的不良嗜好,均在不知不覺中消耗人體的陽氣,例如人們常常長期熬夜,過度縱慾,嗜食貪涼,嗜食冷飲等這類情況發生,均在消耗我們的陽氣。

在臨牀中,我們也常常見到諸如渾身無力、精氣疲乏、失眠健忘、脾氣暴躁等亞健康的症狀,久而久之便會引發陽氣不足,導致寒凝、氣滯、血瘀等諸症,進而衍生諸多難愈之症,因此養護陽氣乃是養生治病的根本,而如何養護我們的陽氣呢?

宋代著名的醫家竇材他在《扁鵲心書》中記載道“自古扶陽有三法,灼艾第一,丹藥第二,附子第三。”爲什麼灼艾是扶陽的祕訣呢?是因爲 艾葉生於山陽,採於端午,吸取太陽的精華,是一種純陽之物。艾之火是純陽之火,故而中國古人把太陽稱爲天之陽,把艾稱爲地之陽。陽氣是生命的根本,《內經》雲,“陽氣者,若天與日,失其所則折壽而不彰”,如果我們把陽氣算作一百,那麼,人從生到死就是陽氣從一百到零的過程,故而養生貴在保養陽氣,強壯陽氣。

艾條

艾熱之熱,非其他發熱的物質所能比擬,艾在燃燒時產生的特殊的短紅外線滲透力是普通長紅外線的三到四倍,能夠激活細胞免疫激活素,提高人體免疫力。艾灸同時具有自動找病位和通經脈的功能,艾火的連續燃燒和傳遞,可使艾火的純陽溫熱之氣由身體的皮膚表層通達體內,通達病位,打通阻塞,自動調節身體內部陰陽的升降,從而達到壯陽、養生、治病的功用。

明代偉大的醫藥學家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記載到:“艾葉能灸百病。”清代吳儀絡在其藥學著作《本草從新》中記載到:“艾葉……能回垂絕之陽,通十二經,走陰,理氣血,逐寒溼—以之灸火,能透諸經而除百病。”

從上述古醫籍中,我們知道它具有溫經散寒活血化瘀、扶陽固脫、防病治病等作用,那適用於哪些病症呢?

適用範圍

主要適用於虛證、寒證。如中焦虛寒性嘔吐、腹痛、腹瀉; 脾腎陽虛、元氣暴脫所致久泄、遺尿、遺精、陽痿、虛脫、休克; 氣虛下陷所致的臟器下垂;風寒溼痹而致的腰腿痛等。

禁忌

1.凡暴露在外的部位,如顏面,不要直接灸,以防形成瘢痕,影響美觀。

2.皮薄、肌少、筋肉結聚處,妊娠期婦女的腰骶部、下腹部,男女的乳頭、陰部、睾丸等不要施灸.另外,關節部位不要直接灸( 瘢痕灸).此外,大血管處、心臟部位不要灸,眼球屬顏面部,也不要灸。

3.極度疲勞,過飢、過飽、酒醉、大汗淋漓、情緒不穩,或婦女經期忌灸。

4.某些傳染病、高熱、昏迷、抽風期間,或身體極度衰竭,形瘦骨立等忌灸。

5.無自制能力的人如精神病患者等忌灸。

6.婦女在妊娠期或月經期,其腰骶部和少腹部不宜施瘢痕灸和刺激較強的 天灸。孕婦的曲骨、中極、關元、石門以及小腹部穴位慎灸.小兒、昏迷、肢體麻木或感覺遲鈍者,一定要避免施灸過量,灼傷皮膚。

7.對於昏迷重症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治療,不要在家施灸,以免耽誤病情.一般來說,頭、面、胸部有毛髮處不宜施灸,但頭頂的百會穴可採取隔物灸。

注意事項

1.灸時應防止艾火脫落,燒傷皮膚和點燃衣服被褥。

2.施灸順序,臨牀上一般是先灸上部,後灸下部;先腰背部,後胸腹部;先頭身,後四肢。壯數是先少而後多,艾炷是先小而後大。

3.黏膜附近、顏面、五官和大血管的部位,不宜採用瘢痕灸。實證、熱證、陰虛發熱、孕婦腹部和腰骶部也不宜施灸。

4.灸後局部出現微紅灼熱屬正常現象,無須處理,如局部出現水皰,小者可任其自然吸收大者可用消毒針挑破,放出水液,塗以甲紫,以消毒紗布包敷。

內容僅供參考,作者:何蘇平 沈鳳菊(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中醫科)#陽氣#中醫艾灸#養生收藏

艾條

艾熱之熱,非其他發熱的物質所能比擬,艾在燃燒時產生的特殊的短紅外線滲透力是普通長紅外線的三到四倍,能夠激活細胞免疫激活素,提高人體免疫力。艾灸同時具有自動找病位和通經脈的功能,艾火的連續燃燒和傳遞,可使艾火的純陽溫熱之氣由身體的皮膚表層通達體內,通達病位,打通阻塞,自動調節身體內部陰陽的升降,從而達到壯陽、養生、治病的功用。

明代偉大的醫藥學家 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記載到:“艾葉能灸百病。”清代吳儀絡在其藥學著作《本草從新》中記載到:“艾葉……能回垂絕之陽,通十二經,走陰,理氣血,逐寒溼—以之灸火,能透諸經而除百病。”

從上述古醫籍中,我們知道它具有溫經散寒活血化瘀、扶陽固脫、防病治病等作用,那適用於哪些病症呢?

適用範圍

主要適用於虛證、寒證。如中焦虛寒性嘔吐、腹痛、腹瀉; 脾腎陽虛、元氣暴脫所致久泄、遺尿、遺精、陽痿、虛脫、休克; 氣虛下陷所致的臟器下垂;風寒溼痹而致的腰腿痛等。

禁忌

1.凡暴露在外的部位,如顏面,不要直接灸,以防形成瘢痕,影響美觀。

2.皮薄、肌少、筋肉結聚處,妊娠期婦女的腰骶部、下腹部,男女的乳頭、陰部、睾丸等不要施灸.另外,關節部位不要直接灸( 瘢痕灸).此外,大血管處、心臟部位不要灸,眼球屬顏面部,也不要灸。

3.極度疲勞,過飢、過飽、酒醉、大汗淋漓、情緒不穩,或婦女經期忌灸。

4.某些傳染病、高熱、昏迷、抽風期間,或身體極度衰竭,形瘦骨立等忌灸。

5.無自制能力的人如精神病患者等忌灸。

6.婦女在妊娠期或月經期,其腰骶部和少腹部不宜施瘢痕灸和刺激較強的 天灸。孕婦的曲骨、中極、關元、石門以及小腹部穴位慎灸.小兒、昏迷、肢體麻木或感覺遲鈍者,一定要避免施灸過量,灼傷皮膚。

7.對於昏迷重症者,要及時送往醫院治療,不要在家施灸,以免耽誤病情.一般來說,頭、面、胸部有毛髮處不宜施灸,但頭頂的百會穴可採取隔物灸。

注意事項

1.灸時應防止艾火脫落,燒傷皮膚和點燃衣服被褥。

2.施灸順序,臨牀上一般是先灸上部,後灸下部;先腰背部,後胸腹部;先頭身,後四肢。壯數是先少而後多,艾炷是先小而後大。

3.黏膜附近、顏面、五官和大血管的部位,不宜採用瘢痕灸。實證、熱證、陰虛發熱、孕婦腹部和腰骶部也不宜施灸。

4.灸後局部出現微紅灼熱屬正常現象,無須處理,如局部出現水皰,小者可任其自然吸收大者可用消毒針挑破,放出水液,塗以甲紫,以消毒紗布包敷。

內容僅供參考,作者:何蘇平 沈鳳菊(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中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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