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問題既是民生問題

也是發展問題

關係住房困難羣衆的切身利益

關係經濟社會發展

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1月8日上午,宜昌城區公租房管理制度及系統應用新聞通氣會在城區舉行。會議介紹宜昌城區公租房管理制度及系統應用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發佈會現場

發佈人

孫 鍵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方 興 宜昌市住房保障辦公室副主任

覃宏雁 宜昌市房投公司副總經理

主持人

周大紅 宜昌市住房保障辦公室主任

宜昌市累計實施公租房保障93933戶

包括實物配租59607戶

租賃補貼34326戶

其中,宜昌城區累計

實施公租房保障19692戶

包括實物配租11362戶

租賃補貼8330戶

惠及城鎮廣大中低收入家庭

新就業大學生、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等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

《宜昌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

《宜昌城區公共租賃住房

保障對象信用管理辦法》

《宜昌城區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覈和

租金減免的條件及程序》

主要有以下10項舉措

分類保障,保障方式更靈活

堅持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並舉。實物配租優先保障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補貼常態化受理申請。享受實物配租的保障對象,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放棄實物配租享受租賃補貼。

精準保障,保障範圍更廣泛

對城鎮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全面兜底,自願選擇保障方式,常態受理,應保盡保。

對重點工程建設、棚戶區改造、產業園區建設等重點項目中符合保障條件的羣體,經審覈審批,可定向實行公租房保障。

對環衛、公交、教育、醫療等重點公共服務行業和開發區、產業園區重點產業中符合保障條件的青年職工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的企事業單位人員,經審覈審批,可面向其單位整體配租公租房。

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市民常態受理租賃補貼申請。

惠民利民,制度設計更溫暖

對因重大疾病治療等特殊原因出售住房的,視爲無歷史房產,不影響申請公租房保障。

對承租人因大病等無力繳納租金的,增加租金減免條款。

簡捷辦理,服務流程更優化

簡化審覈流程,將“三審兩公示”簡化爲“兩審一公示”,即社區、街辦、區住房保障部門三級審覈,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社區及市住房保障部門兩次公示,簡化爲街辦、區住房保障部門兩級審覈,區人民政府政務公開網、社區同步公示。

◎將審覈程序由串聯審批改爲並聯審批,即由社區、街辦、到區住房保障部門、區民政部門,再到區住房保障部門,改爲社區同步提交街辦和區民政部門,最後到區住房保障部門。

◎將審批時限由原來最短30個工作日,縮短爲10個工作日。

◎當企業申請租賃補貼的職工較多時,可由企業代替職工集中向區住房保障部門申請。

建立標準,保障服務更規範

推行政府購買公租房運營管理服務,配套制定運營管理服務標準。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建立第三方績效評價體系,考覈保障對象“滿意度”等,實行量化打分,打造全省公租房規範管理優秀小區,爲保障對象提供更規範的服務。

信用約束,管理措施更高效

將公租房保障家庭和整體配租企業納入信用管理。設立公租房保障家庭失信行爲、整體配租企業失信行爲共20條。引導公租房保障對象遵規守信,讓失信對象由“不怕失信”向“不願失信”轉變。同時,採取守信激勵措施,對守信對象減免租金和物業費。

區分層級,職責邊界更清晰

市住建部門是城區公租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門,市財政、公安、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門,依職責協同做好公租房相關管理工作。各區人民政府和宜昌高新區管委會對本轄區住房保障工作負主體責任。街辦、社區按屬地原則負責公租房所在小區的社會事務管理,配合做好保障對象資格動態管理和公租房運營管理。

屬地管理,公共服務更及時

◎將公租房便民服務端口設在社區,將公租房小區管理融入黨建引領下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明確公租房承租人享有與購買產權住房的本地戶籍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待遇。

◎明確保障對象按現居住地實行屬地管理,原審批地與現居住地不一致的,除原審批資格相關問題由原審批地負責外,其他事項均由現居住地負責辦理。

固化機制,議事協調更順暢

市直相關部門每年召開一次部門聯席會議。市、區住房保障部門及公租房所有權人、運營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議事協調會。

退出管理,實施主體更明確

公租房着重解決保障對象的階段性居住困難,滿足基本居住需求,其管理遵循“超標退出,循環使用,規範管理”原則。

承租公租房後取得房產、長期拖欠租金、沒有提出續租申請或提出續租申請但審覈不符合資格的由公租房所有權人騰退,其他情形由公租房所在區住房保障部門負責騰退。

還有哪些新舉措

看看現場解答

記者提問

這次修訂的《細則》和出臺的配套制度,在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方面有哪些具體體現?

答:我們着力從保障範圍、保障方式、保障條件、保障標準四個方面,持續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

一是適時擴大保障覆蓋面。該《細則》分類分層次擴大保障範圍。明確城區公租房保障範圍包括城區城鎮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新市民(新就業大學生、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兩大類。對城鎮家庭按低保家庭(分散供養特困)、低收入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不同困難程度、分層次保障。在同類實物配租方式中,將低保、低收入家庭、優撫對象、退役軍人等10類對象納入優先保障。

二是靈活調整保障方式。堅持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並舉,引導以實物配租爲主向租賃補貼爲主轉變。對保障範圍內申請對象常態化受理租賃補貼申請。

三是適當放寬保障條件。將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兩種保障方式的保障條件統一起來。對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設定收入條件(均爲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倍),對穩定就業外來務工人員取消繳納公積金的申請條件。放寬企事業單位整體配租公租房申請條件,企事業單位職工本人無所有權現住房的可申請公租房保障。調整了“視爲有住房”的情形,將自申請之日(含)前3年內因重大疾病治療等特殊原因出售住房的,視爲無房。優化租賃補貼申請前置條件,承租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申請租賃補貼時,對租賃信息準確性和租賃行爲真實性可自願選擇租賃備案制或個人承諾。對家庭成員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可由其監護人代爲申請租賃補貼。

四是及時提高保障標準。實物配租面積不再按家庭人口數、是否高層建築來區分。公租房保障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戶。租賃補貼保障面積標準爲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5平方米,城鎮中低收入無房家庭不低於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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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提問

此次政策調整,明確了8種租金減免情形,具體包括哪些?

答:作爲城區公租房所有權人,我們將嚴格執行公租房管理制度,做好後期管理服務,履行好產權人責任,確保公租房保障對象享受公平公正的服務,住得舒心。

本次出臺的新政策,規定了8種租金減免情形,最高減免幅度達到100%。低保、低收入家庭依據低保證、低收入證明,在證明有效期內,保障面積內的租金分別減免90%、70%。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及高職、高專畢業生依據畢業證,自辦理入住手續起36個月內,保障面積內的租金分別減免60%、50%。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優撫對象租住公租房,依據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證明,在補助發放期內,保障面積內的租金減免20%。承租人及家庭成員中有1人同時享受基本醫療、大病保險和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的,依據重大疾病醫療救助結算單(不得跨年使用),結算年度的租金減免100%。承租人只剩下未成年人或全日制學生的,未成年人在居委會監護期間或全日制學生在讀期間的租金全額減免。承租人僅本人一人且宣告失蹤或去世的,經相關部門認定後,覈銷欠交的租金。公租房承租人誠實守信,未出現失信行爲,按照城區公租房保障對象信用管理相關規定減免。承租人首次簽訂公租房租賃合同後,因公租房所有權人或運營單位維修不能入住的,維修期內的租金全額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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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提問

宜昌已建立公租房保障對象信用管理制度,請具體介紹下相關情況?

答:宜昌城區公租房保障對象信用管理主要有兩個創新。

一是制度化治理“20”種失信行爲。我們在全省率先將信用約束引入公租房管理,建立信用等級分類體系和失信懲戒、守信激勵機制,規範信用信息管理,鼓勵信用修復。

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一般失信行爲包括7種情形:1.拒不配合相關部門對公租房進行檢查或維修的;2.發生佔用共用部位、違規飼養動物、高空拋物等違反《小區公共租賃戶管理規約》或相關物業管理規定行爲,提醒3次後仍拒不整改的;3.違規對電動車進行充電,且提醒3次後仍拒不整改的;4.當保障家庭基本信息發生變化後,經提醒,拒不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配合變更信息的;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資格複覈或拒不提交複覈資料的;5.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公租房6個月以上的;6.非自住而用於其它用途;7.無正當理由累計拖欠租金6個月以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

公租房保障家庭的嚴重失信行爲也包括7種情形:1.以隱瞞、虛報、僞造等不正當手段騙取公租房、租賃補貼;2.違規轉借、轉租、擅自調換公租房,拒不改正的,或者經公安部門認定在公租房內從事違法、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活動;3.損毀、破壞公租房,違規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和配套設施,拒不恢復原狀或不正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的;4.無正當理由拖欠公租房租金12個月以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5.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公租房6個月以上的,拒不整改的; 6.不再符合保障條件,限期退回公租房或者租賃補貼,超過騰退期限3個月以上的;7.發生一般失信行爲累計3次以上或同一行爲2次以上。

整體配租企業一般失信行爲包括3種情形:1.企業入住職工因離職或者不再符合保障條件,自入住職工不再符合保障資格算起,企業未在三個月內騰退公租房的;2.將公租房轉租、轉借,或非企業職工居住而用於其它用途;3.無正當理由累計拖欠租金6個月以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

整體配租企業嚴重失信行爲也包括3種情形:1.無正當理由拖欠公租房租金12個月以上,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2.損毀、破壞公租房,拒不恢復原狀或不正當使用造成重大損失的;3.發生一般失信行爲累計3次以上或同一行爲2次以上。

二是實行“兩個名單”管理。將信用信息良好的保障對象列入誠實守信名單。對連續3年無失信行爲的保障對象,第4年減免1個月租金和物業管理費;對連續5年無失信行爲的保障對象,第6年減免2個月租金和物業管理費;對連續10年無失信行爲的保障對象,第11年減免3個月租金和物業管理費。

將嚴重失信對象建立住房保障失信黑名單。將其失信信用信息在承租公租房所在的小區和公租房信用系統公示7天;對公租房租賃補貼的嚴重失信對象,在公租房信用系統公示7天。並根據失信情節嚴重程度,採取相應的懲戒措施,最嚴重的情形,即使失信行爲改正後,5年內也不得申請公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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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提問

公租房保障社會關注度高,新近出臺的細則及配套制度如何保證公租房資源的公平善用?

答:我們從制度設計上保證公租房資源的公平善用。按照“1+3”的模式設計制度框架,“1”即《細則》,“3”即3個配套制度,除了本次發佈中提到的一套程序和一個辦法外,還有一套運營服務標準,將按地方標準發佈程序予以發佈。

公租房管理堅持“三嚴格、一優化”原則,即:嚴格公租房保障資格准入、嚴格動態監管、嚴格退出管理,優化審覈方式。

一是嚴格資格准入。面向社會公開分配的公租房、定向供應公租房和租賃補貼,嚴格執行“兩審一公示”;企事業單位申請面向企事業單位整體配租的公租房,可向園區管理辦公室或所在街辦提出申請。

二是嚴格動態監管。正在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對象應接受保障資格動態審覈。暫未納入公租房信息系統管理的保障對象,結合公租房租賃合同續簽,區住房保障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動態審覈。保障對象相關信息變化的,保障對象或集中申請的企業應當自變化發生1個月內主動告知申請受理單位。

三是優化審覈方式。宜昌在2017年建成“互聯網+住房保障”政務服務系統的基礎上,今年按照住建部新頒佈的數據結構標準,進行了全面優化升級,採取以智能化爲主的申請審覈方式,通過大數據對申請承諾信息、動態變化信息進行比對,實現嚴格准入和動態監管,確保公平,減少申請證明材料,提高保障效率。

四是嚴格退出管理。租賃補貼發放對象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停發租賃補貼。對提供虛假證明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承租資格的、轉租、轉借、擅自調換和用作非住宅用途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未實際居住的等11種違規享受實物配租的情形,堅決執行退出管理措施。

承租人應當主動騰退所承租的公租房。在執行退出管理工作中綜合施策,可採取6項措施:1.區住房保障部門限期整改和限期退回;2.公租房的所有權人通知騰退;3.限期退回期滿或騰退搬遷期滿,拒不騰退的,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可遷入的,按照市場租金標準計租;4.承租人未按市場租金標準簽訂租賃合同或有其他住房拒不騰退公租房的,公租房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和公租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可依公租房租賃合同約定採取相應管理措施;5.探索採取門禁管控、信用約束等多種措施開展公租房退出管理;6.對限期拒不騰退的承租人,公租房所有權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公租房所在地的區住房保障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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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保障業務諮詢電話

西陵區住建局:6099096

伍家崗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6353370-127

宜昌高新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6753029

點軍區房產管理中心:6678269

猇亭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6460388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

此次新出臺的住房保障新政策

將幫助住房困難羣衆

加快實現住有所居

來源丨宜昌發佈

記者丨周楊、馮翔 通訊員丨葉勇

攝影丨吳延

編輯丨好兒 編審丨翟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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