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自動駕駛發展如火如荼,國內多個省市已經取得顯著成果。作爲先行者的廣州,已成爲其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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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數據,廣州目前已發佈過兩批智能網絡汽車開發測試道路,涵蓋城市主幹道、次幹道共67條道路,總里程超過220萬公里。同時,其面向企業已發放4張路測牌照和21張載客測試牌照,並於去年7月頒發全國首批遠程測試許可,在自動駕駛測試方面取得一定領先。

而在此過程中,廣州的南沙區也扮演着舉足輕重的角色。因爲從廣州的自動駕駛規劃和落實來看,在測試道路方面南沙區佔了所有道路的1/3,達到74.1公里,同時不少自動駕駛企業和項目也都在此處,可以說南沙是廣州自動駕駛發展的核心所在。

基於此,深化廣州自動駕駛發展,從南沙入手勢在必行。爲發揮南沙“先行先試”的制度優勢,加速自動駕駛汽車技術迭代和產業升級,推動南沙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近日廣州市南沙區工信局等五部門也聯合發佈了《支持自動駕駛汽車行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

《意見》提出,南沙自動駕駛行業創新發展,要擴大自動駕駛汽車測試道路開放區域,積極推進多種技術路線的自動駕駛遠程測試,積極開展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試點, 加快推動交通路網車路協同智能化改造,以及探索開展低速智能無人車商業應用

其中在擴大自動駕駛汽車測試道路開放區域方面

《意見》表示南沙要在廣州市劃定的一級、二級及三級測試路段基礎上,分批劃定自主開放路段。同時申請在南沙開展測試的主體、車輛和駕駛員除滿足廣州市有關規定外,還應遵從在南沙區註冊成立獨立法人單位;保有測試時間不少於12個月且測試里程不少於50萬公里的經歷;以及首次申請時單一測試主體測試車輛不超過50輛等要求。

在積極推進多種技術路線的自動駕駛遠程測試方面

《意見》指出在南沙區蕉門河、明珠灣、南沙灣、慶盛樞紐等交通設施較完善的區域,積極推進多種技術路線的自動駕駛遠程測試。具體包括避開早晚交通高峯期測試;採用車路協同技術路線可按規定權限放寬道路範圍;採用單車智能技術路線需滿足副駕駛配備測試員、測試車輛滿足教練車參數、測試主體測試時間和里程符合規定要求。

在積極開展自動駕駛汽車商業化試方面

《意見》鼓勵自動駕駛汽車行業相關企業在南沙區開創新商業模式。比如公衆可申請付費試乘,市場主體提供更優質試乘體驗,積極開展自動駕駛貨運試點等。不過,在此過程中要滿足過往載客測試中所搭載人數不少於1000人次,測試里程不少於10萬公里;取得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用臨時行駛車號牌;購買測試商業保險;配備測試駕駛員等要求。

此外在加快推動交通路網車路協同智能化改造方面

《意見》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南沙區車路協同路側端智能化改造示範建設,探索制定相關技術規範與標準;穩步推進道路交通信息大數據開放、共享及應用創新。

以及在探索開展低速智能無人車商業應用方面

《意見》支持企業在南沙區範圍內的社區、醫院、公園、港口、工業園區、商業廣場等封閉或半封閉區域探索開展低速智能無人車物流配送、即停零售、安保巡邏等商業應用試點,所採用的低速智能無人車應爲純電驅動、設計時速低於30千米/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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