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無奈叫“房子不是家”!

隨着中介機構的相續暴雷,房東和租客的矛盾越演越激烈,缺乏中介的擔保,相互沒有了信任。

房東隨意漲租金,驅趕租客,租客無可奈何。租客不愛惜房子,拖欠房租或者不交租金,房東頭疼不已。

1月12日,因爲中介跑路,上海一小夥子遭房東趕出“家門”,房東:“被騙的是你,不是我”。

我是硬核少年,社會萬象,人情冷暖,我有不一樣的觀點。

01 剛出社會的少年,謹慎租房,最終還是被房東趕出了“家門”

敢來上海打拼的年輕人,智商都不低,但即使如此,這位剛出校門的小夥,還是被社會狠狠地扇了一巴掌。

小夥是通過中介租房的,1500元/月。

在和中介籤合同前,特意向中介要了房東的委託書、房東房產證明、房東手持身份證、身份證正反面,以及有房東簽名的租賃合同,確保房子是房東委託中介代租和代收租金的。

拿到了這些資料後,小夥簽訂了合同,並交了一年的租金和一個月押金,共計19500元。

讓他沒想到的是,剛住一個月,中介跑路,房東現身要收回房子,要小夥子搬走。

02 先是協商,後面房東直接不租了

知道不是小夥的錯,起初房東還是很通情達理的。

“我不想撕破臉皮,你和我重新簽訂一份租賃合同。”

小夥子也同意,並且願意按照市場價2000元租下來。小夥子已經交了一年的房租15000元,打算後面每個月給500元,把房子租下來。

對於小夥子的建議,房東直接回應了3個字“你做夢!”

500塊就想租我的房子,至少1000以上。再籤6個月的合同,一口氣付給我一季度的房租,或者一年房租和押金。

小夥子很無奈,坦言:我的錢都交了房租,現在沒那麼多錢。我們都是受害者,能不能再商量商量。

房東直接回懟:被騙的是你,不是我。我跟你沒關係,只有你一個人是受害者。

雙方最終沒能達成一致。

03 租房人的無奈,被斷水斷電,小夥子求助無門

房東已經對小夥下了最後的通牒,給一天時間,明天就搬走。

小夥子隻身在上海,無依無靠,身上的錢也拿來交了房租了。如果搬出去,他只能露宿街頭。

第二天晚上,小夥子回到出租屋時,發現已經被斷水斷電了。而且房東做得很絕,直接把電錶給拆走了,唯一的目的就是讓小夥子住不下去,趕快搬離。

並且,房東還口頭警告他,再不搬走,可以弄死他。

小夥子求助無門,網上竟然還有人吐槽他是“營銷”,讓人心寒。

04 雙方都是受害者,唯一維權途徑是通過起訴。

爲什麼其他人幫不到小夥子,其實是有原因的。

房子租賃問題,涉及到了房東、中介和租客(小夥子),小夥子和房東都是受害者。

涉及的是經濟糾紛,警察這邊也辦法幫忙。房東沒收到錢,她有權收回房子。小夥子被騙,只能通過起訴中介追回所交的租金。

而起訴要3-6個月,還需要預約,結果還不一定能追回租金。

現在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按照房東給出的方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交租金、押金。

即使小夥子有錢付給房東,但這裏面又涉及到了前面說的“信任問題”。

小夥子明明拿到了房東給中介的委託書,也就是說房東確實把房子委託給了中介,並讓中介代收租金。

小夥子擔心的是,房東和中介是不是一夥了,聯手騙錢坑人。因爲房東不願意和小夥子去起訴維權,讓人無法理解。

站在房東的角度,她雖然沒有收到租金,但也沒損失太多,只是想盡快把房子租出去。至於起訴維權,太麻煩,懶得去理會。

但對小夥子來說,損失了19500元,還需要掏錢打官司、重新租房,很無奈。

小結:

在中介和房東面前,租客始終是弱者,隨意被他們拿捏。

解決的辦法還需官方出手,租賃通過房產交易中心,按合同辦事,建立“信任”的橋樑。

至於房產中介,信譽已經一落千丈,可有可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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