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國汽車保有量的日益上漲,越來越緊張的停車位使得大部分司機常常遇上“車停無地”的尷尬。或許是真的迫於無奈,或許是想圖個方便,有些車主會心存僥倖在禁止停車的區域違章停車。

當然,無論你是出於哪種原因,違停本身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表現。以深圳交通法爲例: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在實施道路臨時停車收費的路段違法停車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所以,如果不巧遇上交警貼個罰單你也只能認栽。但若是並非交警看到,而是被路人舉報違章,你會不會很生氣呢?

前陣子鬧得沸沸揚揚的“職業舉辦人”,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

長沙公安局自去年推出了一款名爲“星辰園丁”的app。其中有一項功能就是市民只要在馬路上隨手拍下違章、違停的車輛上傳至軟件並審覈通過後,舉報人就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

這樣一個本是爲了控制城區內車輛違停以及治安聯防的app,卻萬萬沒想到還能解決一部分人的“就業問題”。一撥人藉此成爲“職業舉報人”,甚至有的人短短兩個月就賺了32萬!這商業頭腦,馬雲爸爸見到都想“招納賢才”了。

其實該app所設置的獎金並不多,舉報違停30元/次,舉報佔用公交車道30元/次,舉報實線變道30元/次,至於更危於行人安全的闖紅燈則是50元/次。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上限1500元,其中舉報違停每人每月獎勵金額上限300元。

那麼爲何有的舉報人竟能在短短兩個月就賺了32萬呢?網絡上曝光了一則視頻:一個舉報人在拍照舉報違停車輛時被車主發現,車主當即要求對方刪除手機中的照片,遭拒後易怒之下把舉報人按在引擎蓋上,並對他鎖喉。

你以爲是舉報人害怕不敢動嗎?顯然不是,是他的“職業素養”提醒他堅決不能還手,因爲“還手就沒錢賠了”。他們就是用這種苦肉計方式從中拿到車主人身傷害賠償款。據瞭解,視頻中動手的車主最後不僅得爲自己的違停繳納罰款,還得向舉報人賠禮道歉並賠償1000元。

一時之間,輿論呈兩極化:部分人覺得是舉報人“缺心眼”,部分人則認爲是違停人“缺德”,對於此事,你們又是怎麼看待的呢?我先說說我的個人觀點。

舉報他人交通違章,是對還是不對?

首先,舉報他人交通違章,這絕對是沒有錯的。不然長沙公安局也不會推出這樣的舉報軟件,它的本意就是爲了讓市民做好互相監督,起到提高整體素質和駕駛規範的問題。據報道,截止去年10月底,長沙公安交警已爲羣衆發放了舉報獎勵78892筆,共計236.9萬元。

職業舉報人的做法,也屬於走灰色地帶,從某種角度來看確實存在“不太道德”的行爲,但無論是舉報、或者通過惹惱違停車主動手,報警索取醫院費,也都屬於合法合規的範圍內。

鼓勵市民舉報他人違章,不僅在湖南長沙,深圳交警、南京交警、上海交警等等也都有出臺類似的舉報獎勵。所以,從舉報人角度出發,幫助監督的本意是值得肯定的。

違停車主被職業舉報人舉報該不該喊冤?

不應該!

在公共場合中,我們就有責任有義務去遵守交通規則。這些喜歡違章的車主就是日常的駕駛習慣太差,總是貪圖自己的方便,過於忽視交規,纔會被職業舉報人抓住了把柄。

去年11月,深圳交警就接到一則市民舉報,有一個粵B車主將車停在北大醫院救援通道出入口處,醫院救護車被堵得無路可走。

違停車主事後表示,因爲家人病情嚴重,着急領取CT掃描結果,想着領取完馬上走所以才佔用了120救援通道。家人生病的焦慮心情當然可以被理解,可是反過來想,救護車每天都在與死神“賽跑”,它們早一秒抵達出發就能就爲患者爭取多一秒的寶貴救治時間。救護車裏面睡的不也是別人的家人嗎?

有些違章看似無關緊要,但偏偏可能那一刻,就會影響甚至危害到他人。

我是在鼓勵職業舉報人嗎?

我鼓勵市民舉報違章違停,但並不認爲那些衝着現金獎勵爲目的,還有意“訛”違停車主人身傷害賠償款的職業舉報人是對的。

同樣的,有關部門對於將“違章舉報平臺當成掙錢手段”的行爲也是堅決抵制的。在上個月,北京有職業舉報人自制“違章停車提示單”張貼在路邊停放的汽車車窗上,提示單上稱向支付寶某賬戶“捐款”一百元,便終止舉報。針對此行爲,北京交管部門將此人進行了依法刑事拘留。

鼓勵“隨手拍”,並不代表可以“任性拍”。互相監督才能構建文明社會,以舉報爲手段敲詐勒索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寫在最後

回到開頭的事件,無論如何,利用帶有現金獎勵的舉報系統來治理頑劣的違停車主,並無不妥。有句話說得好:惡人還需惡人磨。舉報人如果在合理合法的範圍內監督着違章車主,或許逐漸還能讓違章現象減少甚至消失。

對於此事,你又有什麼樣的看法呢?留言探討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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