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三和管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預應力混凝土管樁產品研發、生產、銷售的企業。12月03日,將接受發審委審覈闖關中小板。

       查閱與三和管樁相關信息,發行其被諸多媒體質疑存在較大問題。其在鉅額分紅4.17億元,使用大額資金理財的情況之下卻向市場募集資金6000萬元補血,令人質疑具有圈錢性質。以及出資出現瑕疵,和股權轉讓價格異常,第二大股東清倉式減持等問題值得警惕。

其次,《每日快報》還發現,該公司存在與競爭對手建立合營公司,其涉壟斷被監管部分調查並重罰,與之形成鉅額關聯交易,缺乏財務數據支撐涉嫌虛增鉅額應收。該公司還存在數十次被列執行人,管理缺失導致安全事故頻發,屢次違規違法並在報告期內提供虛假資料遭警告情況。

與競爭對手建立合營公司涉壟斷被罰

公司及廣東建華均爲行業龍頭企業,2015 年及 2017 年,公司與廣東建華設立合營公司和建建材、和建新建材(以下合稱“合營公司”),獨家代理發行人及廣東建華在廣東省五個城 市以及海南省銷售雙方的管樁產品,2020 年 7 月,合營公司不再代理公司及廣 東建華在海南省的管樁銷售,但繼續代理公司及廣東建華在廣東省原指定區域的管樁銷售。合營公司不生產管樁,僅銷售管樁。

報告期內,公司向和建建材銷售金額分佈爲36964.77萬元、22189.76萬元、41193.91萬元、41193.91萬元,向和建新建材銷售金額分別爲34815.54萬元、86842.85萬元、87186.38萬元,合計佔同期營業收入比爲16.44%、19.15%、21.08%,關聯交易佔比逐年上升。

公司及廣東建華本爲行業龍頭企業,也爲競爭關係,兩者之間的密切合作構成經營者集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公司及廣東建華未在合營公司成立前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事先向國家反壟斷執法機構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直至2018 年 12 月,公司才主動進行了補充申報。

2019年2月22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分別就公司及廣東建華設立上述 2 家合營公司未事先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事項,向公司和廣東建華出具《涉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立案調查通知書》(反壟斷調查[2019]第 37 號)、《涉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立案調查通知書》(反壟斷調查[2019]第 38 號),認爲公司與廣東建華設立合營公司涉嫌構成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予以立案調查。認爲“該案構成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分別給予公司及廣東建華 30 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財務勾稽異常涉虛增營收數十億

報告期內,公司來自出售商品、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金額分別76946.87萬元、121197.93萬元、131644.63萬元,分別佔同期營業收入比爲17.2%、21.28%、21.62%,鉅額關聯交易也 令人質疑其營業收入的真實性。

2017年至2019年,公司對前五大客戶銷售金額合計分別爲130148.33萬元、168682.68萬元、204278.17萬元,分別佔同期營業收入比爲29.81%、29.62%、33.55%,由此可以合理推測出營業收入分別爲436592.85萬元、569489.13萬元、608876.81萬元,其中境外銷售金額分別爲952.99萬元、2164.76萬元、4389.72萬元。。根據國家規定16%銷項增值稅,同期大概有69702.38萬元、90771.90萬元、96717.93萬元,則同期含稅收入應分別爲506295.23萬元、660261.03萬元、705594.74萬元。上述含稅營業收入在財務報表中將體現爲同等規模的間接流量流入和應收賬款及應收票據等經營性債權的增減。

2017年至2019年,公司現金流量表中披露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爲385370.23萬元、513186.87萬元、494153.79萬元,同期末預收款項分別爲10052.74萬元、11028.77萬元、11778.07萬元,分別較上期增加3846.84萬元、976.03萬元、749.30萬元,壞賬準備分別爲3624.75萬元、5559.21萬元、5987.57萬元,分別較上期增加-6582.50萬元、1934.46萬元、428.36萬元。因此,需要考慮公司在現金流量表中的影響,綜合預收和壞賬的影響,流入與營收相關的現金應爲388105.89萬元、510276.38萬元、492976.13萬元。

上述現金流量與含稅營業收入勾稽,含稅收入相比流入的現金分別高出118189.34萬元、149984.65萬元、212618.61萬元。理論上,這一金額應該體現在該年度較上年度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增加的規模。

而2017年至2019年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合計金額爲75783.86萬元、79475.37萬元、92349.76(含應收款項融資)萬元,分別較上期增加13622.01萬元、3691.51萬元、12874.39萬元。與上述含稅收入與現金流勾稽出的數據偏差104567.33萬元、146293.14萬元、199744.22萬元。即公司2017年至2019年存在近45億多元的含稅收入既未收到現金,又未體現在應收的債權上,成了無源之水或虛增營收。

數十次被列執行人安全事故頻發,提供虛假資料被警告

從營業收入及多個分支來看,三和管樁可謂是家大業大,自然不免產生各種債務糾紛和違規被處罰情況。

據天眼查顯示,2018年至今公司已被列爲被執行人次數高達30餘次,歷史法律訴訟更是高達34次之多,並且多次違規被受到處罰。

公司子公司蘇州三和在實際使用土地過程中非法佔用土地,並在非法佔用土地上違法建造建築物和其他設施,2019 年 6 月 24 日,被太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令蘇州三和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處以罰款 12,960 元。

2019 年 6 月 10 日,子公司漳州三和發生一起安全事故,被漳州臺商投資區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罰款20萬元。子公司江蘇三和發生一起工傷事故,2017 年 1 月 16 日被南京市六合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罰款3萬元。子公司蘇州三和發生一起車輛傷害事故及一起安全事故,被太倉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罰款65萬元。子公司湖北三和發生一起一般安全生產責任事故,2017 年 10 月 11 日,被鄂州市華容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罰款20萬元。子公司宿遷三和發生一起安全事故,2019 年 7 月 30 日,被泗陽縣應急管理局罰款30萬元。

除安全事故頻發被處罰之外,公司還存在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2019 年 12 月 16 日,被中山市統計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警告。其次,還存在子公司蘇州三和不如實記錄使用的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流向,2018 年 11 月 29 日,被太倉市公安局責令改正,並罰款1000元。

公司還存在多起環境違法情況,被監管部門責令改正並罰款。子公司德州三和因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沒有完成 SO2、NO2 減排目標,2017 年 2 月 18 日,被平原縣環境保護局責令立改正違法行爲並處以罰款 3 萬元。子公司遼寧三和因由於操作失誤將鍋爐脫硫劑從循環池溢出至雨排井,2017 年 11 月 7 日,鐵嶺縣環境保護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罰款 2 萬元。子公司鹽城三和因廠區內易產生揚塵物料未密閉堆放,堆場也未採取措施進行覆蓋,2019 年 7 月 9 日,被鹽城市阜寧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爲並處以罰款 4 萬元。子公司蘇州三和因採取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2018 年 4 月 25 日,被太倉市環境保護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並處以罰款 10 萬元。總公司因超標排放燃煤廢氣,2017 年 1 月 16 日,被中山市環境保護局罰款 10 萬元。子公司漳州三和因無組織廢氣超標排放,2019 年 7 月 12 日,被漳州臺商投資區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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