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山東省棗莊市委網信辦於微信公衆號“網信棗莊”發佈《棗莊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1·19”編造傳播虛假疫情信息有關處置情況的通報》

當前,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廣大羣衆高度關切涉疫情信息。但仍有極個別網民不顧事實真相和社會大局,通過網絡編造、散佈涉疫情不實信息,在社會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爲確保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營造清朗網絡環境,1月20日,棗莊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編造、傳播涉疫情虛假信息的網民孫某某(女)和微信羣主孫某(男)依法依規進行處置。

經查,1月19日,市中區一網民孫某某(女)在有關疫情信息後編造添加“經檢驗接觸人員爲陽性”等不實言論發到某微信羣,後被大量轉發擴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該微信羣羣主孫某(男),未履行羣組管理責任,規範羣組網絡行爲和信息發佈。1月20日,棗莊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羣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上述兩人進行約談,對違法違規行爲進行嚴肅批評教育,要求其刪除不實信息,解散微信羣組,消除不良影響,責令其加強網絡法律法規學習,提高網絡法律意識和公民社會責任感。

在此,棗莊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提醒,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請廣大網民文明用網、健康上網,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營造良好輿論生態,爲疫情防控貢獻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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