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吉林松原:不配合調查、核酸採樣和檢驗將依法追責

據松原發佈官方微信消息,松原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日發佈《關於對違反全員核酸檢測行爲處罰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明確,對不配合調查、採樣和檢驗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通告稱,當前,松原市正在主城區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此輪全員核酸檢測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由於個人原因沒有參與檢測,之後再進行檢測將正常繳費。

通告指出,對不配合調查、採樣和檢驗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還稱,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來源:松原發佈

責任編輯:賴柳華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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