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金融》|王勝邦:提升科創企業金融服務質效

來源:《中國金融》2021年第2期

作者:王勝邦 系遼寧銀保監局局長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將“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列爲“十四五”期間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12項重點任務之首。科創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改進科創企業的金融服務,引導金融資源向科創領域集聚,是金融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方面,對於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金融在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工業革命以來,人類社會進入高增長階段,到現在大約經歷了250年的時間。前蘇聯經濟學家康德拉季耶夫認爲,突破性的技術變革是推動經濟長期增長的根本動力,並構建了著名的“經濟長波週期理論”。大多數學者認爲,到目前爲止,人類大概經過了三次重大的技術革命。第一次是以蒸汽機、紡織機爲代表的工業革命,第二次是以電氣化和火車鐵路爲代表的大規模工業化,第三次就是以計算機爲代表的信息革命。有研究稱,人類正在進入以計算科學、數據技術和人工智能爲代表的第四次技術革命。如果哪個國家能夠引領新一輪技術革命或在其中發揮重要作用,那麼這個國家將在未來的國際競爭中佔據主導地位、優勢地位。但是創新能不能促進發展,或者技術創新能不能帶動經濟增長,這個命題可能還需要更多的研究。

1912年,熊彼特發表了著名的《經濟發展理論》,把創新定義爲“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既然是創造性破壞,就說明創新有成本,創新也有風險,技術創新並不一定能夠轉化爲經濟增長;或者說,技術創新只是經濟增長的一個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條件。英格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安德魯·霍爾丹(2013)認爲,長期經濟持續增長,很大程度上依賴四種資本的積累:一是物質資本(physical capital),通常指設備和裝備的更新;二是人力資本(human capital),是指技能的不斷提升;三是智識資本(intellectual capital),是指人們思想觀念的解放;四是基礎設施資本(infrastructure capital),既包括鐵路、公路、交通、通信等,也包括促進經濟發展的制度安排。在這些資本形成和培育中,金融都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所以有觀點認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始於技術,成於金融。如果沒有金融的參與,僅有技術上的突破,還不能夠轉化爲經濟增長。 

金融到底在其中發揮什麼作用?筆者認爲,大概有三個方面。第一,金融爲技術的物化或者產能的擴大提供了資金支持,即融資功能。這是最核心的功能,沒有金融的參與,無法形成物理的產出,也無法擴大產能。第二,金融的參與爲創新的持續開展提供了激勵。雙層股權架構就是一個很好的制度設計,不僅有助於維持企業創始團隊穩定,更好地發揮其技術優勢和創業熱情,而且能夠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助力企業規模擴張。第三,金融可以對沖創新過程當中的風險和不確定性。創新有風險,有可能成功,也有可能不成功。不成功的成本誰來分擔?既可以由創業者個人來承擔,也可以通過機制設計實現風險社會化。保險就是這樣一個機制,科創產業投資基金也是一種制度安排。不同的金融工具功能有所差異。創新驅動發展模式不同於傳統的要素驅動規模擴張模式,需要豐富金融產品種類,推出不同的金融工具組合,才能滿足差異化的金融需求,不能過於簡單化地將金融理解爲融資。

銀行保險機構如何更好地服務科創企業

解決科創企業融資問題,長期來看應大力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當前乃至今後一段時期,我國間接融資仍占主導地位,銀行保險機構仍是科創企業融資的主渠道,必須順應經濟發展趨勢,尊重經濟發展規律,準確識變,主動求變,善於在變局中開新局,增強服務科創型企業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

首先,轉變觀念。理念是行動的先導。爲科創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不僅符合黨中央政策和監管導向,而且與銀行保險機構發展方向一致。如果思想觀念不轉變,被倒逼着跑,是跑不遠、跑不長的。中國經歷了改革開放以來四十餘年的高速增長,已經跨越了通過增加要素投入就能夠擴大經濟規模的階段。中國科技進步和科創型企業的蓬勃興起爲銀行保險機構重構業務模式提供了可能和基礎。2019年,中國的研發投入佔GDP的比例是2.23%,已經接近發達國家的水平,國際專利的申請數量已經超過了美國,居全球第一位。就遼寧而言,2019年底,全省有高新技術企業5100家,其中瀋陽市1800家;全省有潛在和種子獨角獸企業6家,其中瀋陽市4家;全省有瞪羚企業128家,其中瀋陽市44家;潛在瞪羚企業64家 ,其中瀋陽市21家。這些科技型企業爲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展業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將成爲繼房地產市場、個人消費信貸之後又一個潛力巨大的增長點。

其次,堅持以客戶爲中心。長期以來,國內銀行保險機構大多以自我爲中心,有什麼產品就向客戶提供什麼產品,不管客戶實際需求是什麼,產品都一個樣。面向未來,銀行保險市場已經進入了一個細分市場的時代,要在細分市場上取得競爭優勢,沒有哪家金融機構能包打天下。科創企業是很寬泛的概念,涵蓋的產業門類很多,規模差異很大,所處的發展階段各不相同。處於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高科技企業的金融需求存在巨大差異。比如,瀋陽既有東軟、新松機器人這樣的大型科技企業,也有處於初創期的小微企業。銀行保險機構爲不同類型科創企業提供精準的金融服務,既要善於運用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又要俯下身子、放下架子,去工廠車間,去田間地頭,去科研院所,開拓和挖掘潛在客戶,依靠傳統等客上門的展業模式不可能做好科創企業金融服務。

再次,加快推進產品創新。客觀地說,傳統的銀行信貸產品與科創企業金融服務需求之間,確實存在一些不匹配的地方。與傳統企業相比,科創企業有兩個明顯的特徵:第一是輕資產,科創型企業以“人”爲中心,智力密集型,無法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格抵押品;第二是沒有規範的財務報表,或者說現行的會計方法、資產評估制度、財務制度不能有效反映企業的潛力和特徵。銀行必須改變傳統的基於財務報表和實物押品的信貸產品設計思路,通過產品創新實現與科創型企業融資需求的精準對接。2020年,在監管部門引導下,遼寧轄內銀行對科創型企業金融服務模式進行了探索。一是“投貸聯動”模式,大型銀行可以通過“內部投貸聯動”,提供組合融資;中小銀行可以採取“外部投貸聯動”,與股權投資機構合作提供授信支持。二是“知識產權抵押融資”,推動建立知識產權登記、流轉和估值體系。三是“銀保合作”模式,科創型企業潛在風險較大,引入保險本質上相當於固化了成本,保障範圍之內銀行就可以開展授信。四是“供應鏈融資”,絕大多數科創型企業是供應鏈上一個環節,可以在供應鏈上準確識別其交易活動,基於“交易”而不是“主體”融資。五是“銀行+園區”合作模式,商業銀行與政府主導的產業園區簽訂合作協議,由政府擔保基金爲商業銀行對園區內科創型企業授信提供保證。 

最後,改進內部機制。管理是永遠的藍海。銀行保險機構改革內部機制、強化管理能力是做好科創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前提。一是調整授信政策。銀行應該將科創企業作爲重要的授信羣體,單設授信額度,建立專門團隊,開發專門定價方法,設計特定的審批流程,不斷提高科創型企業授信佔比。二是改革風控機制。傳統的基於財務報表和抵押擔保的授信方式難以解決科創企業信用風險控制問題。科創企業的風險控制應重點關注人、技術和市場三個要素。科創型企業核心資產是創業者,授信主體實際上由企業法人轉向了自然人,創業者的人品、操守和視野成爲風險評估的重要因素。技術是科創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技術的先進性決定了企業的成長性和發展空間。市場是檢驗科創型企業的試金石,任正非先生說過:“沒有市場,再好的技術都沒有用。”號稱擁有全球先進的i5技術的瀋陽機牀不到十年破產重整就是一個典型案例。三是改革績效考覈和激勵機制。現階段銀行保險機構的績效考覈大多基於短期業務規模,這種安排不適合科創企業的融資特徵,科創企業從初創、成長到成熟期通常需要3~5年乃至更長的時間,投資收益方能顯現。耐心是一種美德,金融機構必須擁有長期眼光。此外,銀行保險機構還要完善和落實盡職免責制度,從根本上解決市場營銷部門對科創企業“不敢投(貸、保)、不願投(貸、保)”問題。

科創企業如何培育有效金融需求

金融是一種市場化的契約,金融交易的達成是融資供求雙方自願意思的表達。這種表達會形成契約的條款,包括融資結構、融資數量、融資成本、控制權分配、風險分擔方式等。科創企業的創業者大多是技術領域的專家,且有夢想、有熱情。作爲資金需求方,僅有這些是不夠的,還應掌握必要的金融和財務知識。只有懂金融,纔會用金融,方能將潛在融資需求轉化爲有效融資需求,並避免過度運用金融槓桿慘淡收場的結局。大道至簡。劉鶴副總理明確指出“做生意是要有本錢的,借錢是要還的,投資是要承擔風險的,做壞事是要付出代價的”。科創企業必須謹記在心,始終做到以下四點。

一是誠實。現在很多企業財務管理不規範,做多套不同的報表,用於應對投資者、稅務機關、金融機構的不同需求,財務真實性嚴重存疑。這降低了融資雙方信任度,提高了金融機構授信成本。由於不相信企業提供的財務報告,金融機構不得不通過其他渠道和手段,如用水、用電、用工、物流等方面信息判斷企業真實生產經營情況,這既不利於企業持續融資,也間接推高了全社會融資成本。

二是守信。守信踐諾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若企業只想借錢不想還債,會導致銀行授信被固化,不僅放大了金融風險,而且降低了金融運行效率。國務院金融委第四十三次會議明確提出,要秉持“零容忍”態度,維護市場公平和秩序,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爲。企業“逃廢債”行爲將引發金融機構“用腳投票”,結果只能是融資規模萎縮或融資成本飆升。

三是增信。科創企業要努力自我增信,才能獲得金融機構的信任,重點是兩個方面。第一,增加資本。如果公司沒有資本或財務槓桿過高,不僅容易陷入財務困境,而且意味着創業失敗的風險將全部由債權人承擔,銀行不會對這種企業授信。當創業者缺乏資本時,應開放股權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天使投資、私募基金等股權投資機構在分享創業紅利的同時,也分擔了創業失敗的風險,助推企業成長壯大。第二,規範公司治理。公司之所以被稱爲“法人”,在於有一套規範的公司治理機制能夠確保公司行爲與自然人一樣理性,以資本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筆者最近調研一家科創企業,發現其技術和市場前景都不錯,但老闆獨攬財務業務大權,未設財務總監,缺乏清晰的財務規劃,股權投資機構和商業銀行均認爲該公司經營不確定性強,不願提供融資。

四是溝通。科創企業通常體量小、成長性好,但波動大、風險高。市場環境複雜多變、技術變革加速直接影響科創企業的生存能力和發展前景。在這種大背景下,科創企業應主動加強溝通工作,及時通報信息,使投資者、債權人準確瞭解企業的真實經營狀況,並通過金融工具設計,幫助企業應對不利事件,而不是在風險事件發生後無條件要求銀行不抽貸、不斷貸。即便銀行被動同意債務重組,也不利於培養健康信用文化。

政府部門如何做好制度創新

監管部門既要堅守監管法規的底線,防止一哄而上,引發風險,又要堅持目標導向,積極引領銀行保險機構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政府部門應持續推進制度創新,提升公共服務質效,爲改善科創企業金融服務創造有利環境。

一是推動信息集成。信息收集和甄別(screening)是融資活動的重要成本之一。政府部門要基於網絡和大數據技術建立集中化的公共信息平臺,整合分散在科技、市場監管、稅務、工信、司法、勞動、金融等部門的企業登記(包括創業者個人信息)、知識產權(登記/轉讓/估值)、納稅、供應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交易規模)、用工(數量/結構/薪酬水平)、融資(股權/債權)、行政處罰、涉訴信息以及相關政策扶持信息,發揮信息集成效應,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並定期發佈評價結果,最大限度消除市場主體信息失真,降低融資成本,提高金融交易效率。

二是補齊信用短板。科創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癥結在於風險高,政府可以通過設立科創企業引導基金、風險補償基金、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等方式,扶持科創企業發展。這些政策性機構應主要追求社會目標而不是經濟收益,因此必須調整考覈評價機制。政府設立科創企業引導基金的初衷是政府適度參與科創企業股權融資,既緩解初創期企業外部融資難的困境,又增強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的信心,活躍市場並帶動就業和稅收,待有社會資本參與時政府應及時退出投資,轉向扶持其他科創企業,而不是長期持有某家公司股份以博取超額收益。風險補償基金和政策性擔保機構目標是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作用,通過“風險共擔”機制,帶動銀行信貸投入,鼓勵保險機構參與創新活動,不宜簡單以基金收益率和擔保機構代償率評價其經營效果,應重點關注其帶動的融資規模、支持的企業數量、增加的就業和稅收以及科創企業成長性等廣義指標。

三是作爲但不越位。相對於基礎設施和房地產投資等傳統促進經濟增長手段而言,科創領域的風險大,技術變化、市場前景、發展空間均具有較強不確定性。政府部門既要積極作爲,又要善於作爲,發揮好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科創企業大多屬於“小精特專”,不能拔苗助長,過於追求做大做強。在科創企業融資方面,地方政府要參與而不干預,尊重市場主體的判斷,更不能強行要求地方中小銀行無條件提供融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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