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鍾煜豪

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深耕海南30餘年,是黨的十八大以來被查處的第一個海南本土成長起來的中管幹部。

1月2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披露,在這個“土地資源十分稀缺,海洋資源殊爲珍貴”的省份,張琦濫用公權、以權謀利,巧立名目填海造地、違規開發,把土地資源變成肆意切割的蛋糕、撈錢賺錢的工具,是“靠地斂財”“坐地生財”“借島發財”的典型。

文章稱,張琦政績觀嚴重錯位,好大喜功,爲儘快撈政績、謀升遷,不惜犧牲土地、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任儋州市委書記時,違規推動海花島項目,涉及填海總面積783公頃。在他的極力推動下,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門通過“化整爲零”的方式,將填海項目拆分成36個面積小於27公頃的子項目瞞天過海,使得不過關的項目得以推進,該禁止的項目得以審批,造成大面積珊瑚礁和白蝶貝被永久破壞。

根據簡歷,張琦2008年任儋州市長,2010年至2014年擔任儋州市委書記。

2017年,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海南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意見時指出,海南海域岸線自然生態和風貌破壞明顯。沿海市縣向海要地、向岸要房等情況嚴重,對局部生態環境造成明顯影響或破壞。首個被點名的問題就是“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門化整爲零違規審批海花島填海項目,項目施工造成大面積珊瑚礁和白蝶貝受損”。

海花島填海項目施工造成大面積珊瑚礁和白蝶貝受損。

2018年《海南省貫徹落實國家海洋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披露,2013年,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門在海花島項目用海審批過程中,未進行關聯性審覈,對恒大集團旗下5家子公司申請的36宗項目分三批進行確權,共批准填海783.57公頃。上述審批所涉各單宗項目的地理位置緊密相連鄰。項目備案號相連、海域使用權人具有關聯性,且批准用海面積均不超過27公頃,規避國務院審批。

另外,張琦在擔任三亞市委書記期間,打着新能源汽車的幌子,幫助私營企業主違規獲得17.4萬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調高房地產用地比例謀取私利。2010年至2018年間,張琦幫助多名私營企業主在儋州、三亞、海口違規取得土地近7000畝。其中,幫助某地產商違規設置排他性競買人條件,違法獲取土地1000多畝,佔用地質公園、生態林地,給國家造成數十億元損失。

報道還稱,張琦醉心“人情工程”,打造共腐逐利小圈子。與不法商人以權力、利益爲紐帶拉拉扯扯,結成“共腐圈”。對上攀附逢迎,以招商引資爲名,幫助領導親屬拿地拿項目;對同級和下級則施惠拉攏,還縱容妻子和兒子利用自己的影響力,插手園林綠化工程,大肆斂財。

2019年9月,經黨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張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經查,張琦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棄初心使命,背離新發展理念,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堅決、不到位,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涉嫌受賄犯罪。他長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企業和個人在承攬工程項目、變更土地性質、土地徵收拆遷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家人非法收受財物上億元,其中絕大部分爲黨的十八大後收受。

2020年2月,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12月,張琦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在嚴肅查處張琦案同時,深入剖析案情,提出以案促改工作建議,要求海南省針對案件暴露的管黨治黨不力、幹部插手工程歪風、坐地借島生腐、幹部作風庸懶散、幹部家風敗壞等突出問題,有的放矢查擺、趁勢打鐵整改,確保案結事不了、監督再延伸。

報道介紹,海南在全省範圍深入開展土地清理專項整治,對海花島、新埠島等全省海島在建項目進行清理整治,對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囤積閒置土地、破壞生態紅線等問題堅決糾正,對符合收回條件的土地,依規依法予以收回。經過整治,收回土地1056畝,挽回經濟損失106億餘元。海口橫溝村改造項目整改任務全部完成,海口新埠島海南之心項目7項整改任務已完成5項,儋州海花島有關問題整改工作有序推進,三亞南丁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完成撤銷,被侵佔的二類生態保護紅線區生態修復工作已完成。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