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樓市調控再升級。1月23日晚,深圳住建局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商品住房購房資格審查和管理的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通知》提出8條措施,包括加強購房意向登記管理,嚴格審查購房人收入證明、徵信報告、購房款來源以及銀行流水單資格信息等,違規將暫停使用網籤系統3年。

  2021年以來,深圳已連續使出三記大招加強房地產調控。業內人士指出,這表明深圳房地產調控維持高壓態勢,若仍有躁動行情,不排除有更嚴厲的調控措施將出臺。此外,啓用“購房意向登記系統”,把所有購房者及其意願和行爲都鎖定在系統裏,或開啓深圳樓市的徵信時代。

  嚴格審查購房人資格

  《通知》明確嚴格審查購房人資格,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會同有關商業銀行對下列購房資格信息進行嚴格覈查:購房人有效身份證明、戶籍、婚姻狀況及家庭成員證明材料;購房人社會保險或個稅清單材料;購房人的收入證明、徵信報告、購房款來源以及近一年及以上的銀行流水單。

  《通知》指出,對償債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合理評估風險,採取勸退等方式處理。對存在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證明等違規行爲的購房人,應當拒絕接受其購房申請,並及時報告轄區住房建設部門。

  “購房款來源成爲很重要的審查內容,有助於防範各類違規資金進入房地產市場。”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前深圳出現了代持購房的現象,即出現了各類其他來源的購房款參與炒房的現象,通過嚴管此類資金,能夠有效堵住各類違規資金進入樓市,減少投資投機炒房現象,也保護了普通置業者使用合規資金購房的權益。

  《通知》要求,購房人應當嚴格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及深圳市房地產調控政策,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購房人不得采取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申購商品住房。

  《通知》強調,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教唆、誘導、協助購房人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等騙取購房資格,或者爲違規申請購買住房的當事人提供服務和便利。違反前述規定的,由住房建設等部門依法查處。

  “如果違反規定購房,在後續房屋認籌登記和合同簽約方面,是不具備資格的,相當於禁止其購房,而且保障房的租賃以及公積金的使用等都會面臨管制,這屬於管控比較嚴厲的措施。”嚴躍進表示,新舉措能夠發揮震懾作用,使各類購房資格造假的成本增大,有利於進一步遏制炒房行爲。

  加強購房意向登記管理

  《通知》明確加強購房意向登記管理,啓用“購房意向登記系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需登錄“購房意向登記系統”進行購房意向登記,所登記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與認購環節提供的書面材料一致。

  房地產開發企業只能凍結進入公證搖號控制範圍購房人的認籌金,且認籌金必須凍結在購房人的本人賬戶內。未成功選房的,認籌金須在3個工作日內解凍。

  “深圳樓市的徵信時代開啓了。”中國城市經濟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宋丁認爲,這次新政是樓市調控的加碼,更是深圳構建全社會徵信系統的重要嘗試。“購房意向登記系統”是一項頗具覆蓋價值的制度設計,它把所有購房者及其意願和行爲都鎖定在系統內,經過法律的、技術的、行政的監控篩濾,任何違法違規的購房行爲都很難通過。如果這個系統能夠在住房交易過程中全面推廣,那意味着深圳未來所有的樓市交易行爲,都因這個系統制度的流程嵌入而得到進一步淨化和規範,樓市交易將變得更加合理。

原標題:出臺八條措施 深圳開啓樓市徵信時代

值班主任: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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