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酒和茶,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點上面『關注』,你就是我的人了。

01

談及感情的時候,雖然很多人會提到“征服一個人的方法”,但這種事不是表面上看起來那麼簡單。

如果是一個你實在喜歡不來的人想要征服你,不管他用了什麼方法,你都不會喜歡他,甚至他越努力你越是感覺被糾纏,從而討厭他,那他永遠都不可能征服你。

同樣的道理,你想要征服別人,同樣需要先理解下有沒有徵服的可能。只有去愛一個“有被你征服的可能”的人,你的努力纔不會白費。

很多人愛而不得,很多人愛到一半不歡而散,就是因爲沒搞明白上面那些問題。就像朋友小涵所說:“不管是男人想征服女人,還是女人想征服男人,如果不瞭解對方真正想要的是什麼,註定征服不了,即便確定了戀人或夫妻關係,也不會堅持太久,因爲彼此沒有走到對方心裏去,無法一直愛下去。

02

小涵所提到的兩種情況,在她和前夫阿暢的那段感情中都出現了。他們兩個誰也沒能征服誰,之所以走到了一起,只是表面上看起來很合適,再加上結婚比較匆忙,沒有做好足夠的鋪墊,所以最後纔會一拍兩散。

簡單來說,他們倆當時都是着急結婚的人,兩個人都被家人催婚,各自也慢慢感受到了年齡的壓力,相遇之後感覺彼此還不錯,就結婚了。

因爲彼此互不瞭解,所以誰也不知道對方想要的是什麼。而他們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各自是清楚的。

小涵想要的是個有擔當的老公,是個能帶給她幸福的老公:“哪怕讓我爲他付出多一點,只要他對我好,只要他能爲我遮風擋雨,只要跟他在一起能開心快樂,我就覺得值得!”

阿暢想要的是個旺夫的妻子,希望女方條件好,希望女方能爲自己多付出一點。他的想法雖然是人之常情,但是,他沒有讓自己付出的覺悟,不去想怎樣成爲一個好丈夫,就註定了他跟小涵的婚姻不會有好結果。

他們結婚時,小涵確實付出很多,沒讓他買房,把自己的房子當成了婚房,相信阿暢會在婚後給她補償。可真等到結婚了她才發現,自己只是幻想而沒有驗證,是很難嫁到好老公的。

阿暢非但沒有主動對她好,而且看起來好喫懶做,覺得反正有房子了,反正自己不用努力賺錢買房,覺得只要享受就好了,只要讓小涵一個人付出就好了。這對於本身就已經付出很多的小涵來說,肯定是無法接受的。

更讓小涵無法接受的,是她的婆婆,因爲婆婆的態度更直白,但凡聽到小涵要求阿暢賺錢養家,她就來氣,說小涵不該對阿暢亂提要求:“既然你們已經有房子了,你賺錢也不少,幹嘛非要逼着我兒子賺錢養家呢?你這樣做妻子,真的很難讓人認同!

當小涵認清“婚姻中既沒有好丈夫,又沒有好婆婆”這個事實以後,她就不想讓那段婚姻繼續了,因爲婚姻不僅變成了她一個人的獨角戲,而且總是有不好的感受,一想到今後幾十年都要無休止地付出,就覺得委屈,覺得對自己太不公平。

她決定離婚時發生的一件事,更是堅定了她想離婚的決心。那件事指的是婆婆對她提出的要求:“離婚可以,你淨身出戶,婚房不能帶走!如果是我兒子要跟你離婚,我無話可說;但是,你要跟我兒子離婚,我就不能眼睜睜看着我兒子被欺負,你離婚帶走了婚房,我兒子怎麼辦?你必須把婚房留給我兒子,我們纔不會追究你有多不懂事!

之所以說這件事更加堅定了她想離婚的決心,是因爲她感受到了婆家人“理所當然”的心態:“他們家沒一個人對我好,我已經爲他們家付出了那麼多還得不到回報,他們竟然還想把我唯一的財產奪走,我現在若是不離婚,等到以後一無所有的時候被一腳踢開,我的餘生註定會在悔恨中度過!”

03

小涵的那段婚姻存在的問題看似是婆媳矛盾,其實從根本上來說是夫妻矛盾。原因很簡單,如果她不嫁給阿暢,也不會遇到阿暢的母親,從而也就不會跟他的母親之間有矛盾。

從小涵的角度來說,她沒能嫁給好老公,沒能征服自己的另一半,是因爲:她雖然有自己對婚姻的需求,雖然有自己對好老公的定義,但是卻沒有落實和驗證,只是理所當然認爲阿暢應該是個好老公,除非她歪打正着遇到了對的人,否則不可能將其征服

從阿暢的角度來說,他不僅無法征服小涵這樣的女人,甚至可以說他無法征服任何女人,因爲他犯了兩個錯誤:一來,他沒有考慮對方的需求;二來,他自己只想坐享其成,不願意爲女方付出。

沒有女人會喜歡犯阿暢那兩種錯誤的男人,即便兩個人確定了戀人關係或夫妻關係,也早晚會分開。

反過來講就很容易理解了,男人想征服一個女人,需要學會採用“反向思維”,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你要提前搞清楚女方對婚姻的需求是什麼,她想要什麼,她青睞的男人是什麼樣的,你有沒有徵服她的可能。如果沒可能,就不要白費力氣。如果有可能,就連帶着後面一點付出努力

第二個方面,你首先要明確作爲一個好丈夫,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其次要明確你付出的是不是對方想要的,對方想要的你是否能給得了。只有處處採用“反向思維”,才能始終讓彼此對婚姻的需求在線,你的做法都能得到對方的認可了,自然也就征服她了。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