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結婚547.4萬對,離婚220.7萬對。這也就是說,2020年離婚的人數快要佔據了結婚人數的一半。現代社會離婚率如此居高不下,從律所辦理過的衆多案例中,我們發現跟這個社會快速發展不無關係。

2018年最高法提出73.4%的離婚是由女性提出,在家理律所出版的《2019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務行業白皮書》中顯示,61.16%的離婚都是由女性主動提起的。

通過數據可見,女性比男性更主動提出離婚。在如今高離婚率的當下,7成離婚竟都是由女性主動提起?這一比例雖不符常人預期但並非毫無情理可循。很多女性,尤其是生活在城市中的女性,在成長過程中所受的寵愛和教育是和男性同等的。

她們一般都具有較強的經濟獨立能力,並不認爲自己是弱勢羣體,在愛情和家庭中追求彼此平等、強烈的幸福感和尊嚴感。

面對這些不爭的事實數據,我們總結過往案件經驗,也觀察了身邊的親朋好友,想一探究竟,爲什麼女性會主動提起離婚?到底是女性的忍耐力降低了,還是男性的包容度真的那麼高?又或是另有原因?

爲了讓這個回答不失偏頗,我們從女性和男性的觀點兩個角度分別來聊一聊。

01

去年10月,家理接待了一位高知女性離婚案件,她是一位非常有魅力的人,知性大方,追求者衆多,在北京某企業擔任管理者。結婚時她義無反顧選擇了那個看起來對自己最好的人,結婚以後,她才發現當初的追求者、如今的老公毫無家庭責任感。

當她努力工作負擔起家裏的開銷,可每次回到家看到的都是丈夫躺在沙發上玩遊戲、孩子在一旁哇哇大哭的畫面,她非常氣惱,可丈夫卻理直氣壯地說:"家務活是女人才乾的事情。”

男人和自己一起做家務,這個看似理所當然的事情,對現在中國的大多數女性而言,卻僅僅是一個願望。婚姻生活是需要夫妻兩人共同營造、努力搭建的,而不是一個人永遠在付出,另一個人永遠在享受與索取,如果付出的不被尊重和認可,那麼,再多的愛意也會被消磨掉。

事實上,現代婚姻中,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家庭婚姻模式正在慢慢消解。各自經濟獨立、女性意識的提高,衝擊着夫妻雙方原有的社會角色期待,也讓女性擁有了更多獨立。

當她們意識到自己的婚姻生活會對自己不利時,就會及時止損。“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時代一去不返,“不湊合、不將就”已成爲當代女性的主流婚戀觀。

02

“我跟她的婚姻已經走不下去了……可我就是不想離婚!”這句話,是來家理律所諮詢離婚很多男人常說的話。

很多人都疑惑,爲何男人大多不主動離婚,他們是怎麼想的?因爲離婚對男人而言,並不是一個理想的決策。代價太高,回報太少,收益未知。有時候不是男人重感情,而是男人骨子裏嫌麻煩。還有一個就是,他們擔心離婚時的財產糾紛很可能讓其多年積累的財富付諸東流。男人只會在迫不得已時,纔會離婚。

很多男人覺得離婚後再找個伴侶也並非難事,可他們跟女人的思維是不一樣的。女人無法容忍的問題,男人可能覺得無所謂,萬一遇到一個再和前妻一樣麻煩,難不成還要再離次婚?對於男性而言,若不是另一半觸犯了自己底線性的問題,大多數還是不願離婚的。

離婚時,夫妻雙方都有錯處,我也不相信離婚的這部分男人都是混蛋,儘管這樣並不會影響離婚家庭中男人在女人心中的差評。但有些婚姻只要還能將就,男人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因爲離婚牽扯的事情太多了,財產、孩子、兩邊的原生家庭,甚至離婚後還得重新找一個愛人,釐清哪一樣不需要耗費時間與精力?比如我們處理的一起案例中,男方是某上市公司老總,身家數百億;女方有海外留學背景,年輕高知。雙方沒有第三者,因爲涉及公司股價,男方不願意輕易離婚,但女方硬是耗時耗力、不惜要求我們把這場官司打下來。

可能你會說,這都是有錢人的離婚,沒有代表性。接下來說普通中產家庭,同樣也是離不起。

一方面中年人工作不穩,收入不增,人均200的館子,之前算是比較不錯的,一旦離婚面臨着有一半的財產就要歸給女人,如果再結婚,另外一方面開支大幅增加,最終肯定是消費降級,這也是他們是萬萬接受不了的。與其遭受這樣的財產損失,那還不如湊合着過,頂多就是在外面撩騷、約炮,滿足短期的情感和性需求。

而女性隨着經濟能力的提升,社會地位的加強,反而越來越重視自我感受。當婚姻中的某件事無法再作出溝通與改變的時候,她們便會觸底反彈,作出與男人完全相反的決策。下定決心離婚。

現代社會中,女性主動選擇離婚的,多數知識結構、收入水平、社會地位等都不錯,能讓她在離婚後保持相當的生活水平,纔會有底氣離婚。

03

從男女對待離婚這件事的態度上來說,能看得到當代中國女性開始覺醒了,在她們眼裏,離婚不再是一件丟人的事兒,而是爲了追求幸福,是爲了擺脫從前婚姻生活中無法忍受的不幸。

她們不願在婚姻裏做逆來順受的那個人,有淚默默流,有苦自己咽。她們也不會總是做被動選擇的那一方,被動地接受丈夫的無理取鬧和婚姻的不幸。

現代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原因,從以下4個方面可以見得:

1、大衆對於女性離婚態度趨向寬容與理解,越來越傾向於把離婚視爲個人選擇,而非道德或能力問題。

2、現代女性經濟獨立,社會地位提高,在婚姻中的“止損力”也越來越強。女性不再是“夫唱婦隨”,不再是“家裏的那個”,不再是家庭壓力下“結婚的那個人”。

3、部分女性無法忍受父母催婚,不得已匆忙嫁了。然而結婚太過於倉促,感情基礎本身就不夠牢固。面對婚姻生活中的雞零狗碎時,相對更易做下離婚的決定,希望用“離婚”來糾正這段本就錯誤的關係。

4、現代女性重視自我感受,懂得取悅自己比取悅對方更重要,面對不幸福的婚姻生活,不願委屈與將就,有勇氣及時調頭,不再一條道走到黑,撞得頭破血流。

在家理已委託的61.16%由女性主動提出離婚的案件中發現,由於我們代理的離婚案件涉及財產數額較大,女性在離婚訴訟過程中會將財產利益、子女撫養作爲重要考量因素,因此女性是否主動提起離婚,不僅取決於上述4個方面,還取決於哪種策略更有利於子女和財產的安排。

如果面對無法維持的婚姻,家理律師建議女性一定要提前做好準備。勞燕分飛時,最能看清人性。離婚也是夫妻倆最後一次博弈,很多人會抱着“反正以後也和你老死不相往來”的心態,爲了保住財產,自己多拿錢,做出隱匿財產、轉移財產、製造債務的醜惡行徑。

我們常常在離婚場上廝殺,見過太多女性面對情感的羈絆、長輩的勸阻、對方的糾纏、利益的糾紛、撫養權的爭奪以及辦事流程的複雜。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損失,也能識別對方的算計,只是爲了讓你不再毫無防備的走進婚姻。傷痕累累的廝殺而慘敗出局,甚至被榨乾。

女性在決定離婚時,雖然同樣會遇到很多困難與麻煩,但比起深陷在不幸婚姻中,比起被動地作出選擇,從而喪失了爭奪孩子撫養權和更有利財產的可能,她們更願爲自己奮力一搏。

離婚,本身就是一種男女平等的進步,明明走錯了還只能繼續往前爬的婚姻纔是最可怕的!好的離婚,勝過壞的婚姻。及時終止一段不幸的婚姻,不是什麼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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