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女友大吵一架,真是氣死我了,這女人的報復心也太強了吧。年齡大了,談戀愛結婚買房,這些都是很自然的事情,就因爲我們家買房子沒加她的名,跟我鬧騰了好多天,各種講條件,最後她竟然自己跑去又買了一套房,也要還房貸。

以我們倆的工資水平,還一份房貸已經很壓力很大了,現在要還兩份房貸,這樣算下來每個月光房貸就要6000多,這可怎麼受得了?我讓她把房子退了,女友說什麼也不肯,她說這是她的後路和保障,如果以後我們婚姻有變,她也好有個歸宿。我們感情這麼好,還沒結婚呢怎麼會有變?真是瞎操心。

我現在真的好糾結,這個婚到底還要不要結呢?硬着頭皮結了,壓力特別大,尤其是我家。女友家條件比我家好,有她爸媽的資助,這點房貸就是小菜一碟。我們家就困難了,爲了付首付已經差不多花光了家底,還要訂婚結婚,女友家肯定還得要彩禮,我都有些發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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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友是同事,在一個辦公室工作了一年多,那時公司有個不成文的規定,辦公室裏不準談戀愛,發現就開除。後來她跳槽了,最後那一段時間跟我交接工作接觸得多一些,就這樣我們走到了一起。

女友是個善解人意型的女人,我有什麼煩惱和煩心事都會找她說說,她也會耐心開導我,一晃眼兩年過去了。我們年紀不小了,也該訂婚結婚了。不過想要結婚,首先解決的就是婚房了。我們家條件一般,全款買房肯定沒戲,只能先付個首付,就這還是東拼西湊的呢。

本來女友跟我說過婚房的事,她們家也願意承擔,出一半的房款,這樣的話,我們家壓力就小了。女友也說過她們家全款買房也行,不過我爸媽都是傳統的老思想,他們覺得買婚房就是男方家的事兒,要是住在女方買的房子裏,那跟上門女婿有啥區別?於是爸媽連棺材本兒都扒拉出來給我付了首付,房本上寫的是我一個人的名兒,因爲以後結婚了,我纔是一家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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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20年,每月還三千,我工資六千,女友五千多一點,除去房貸,我們還能過得挺滋潤呢,這不是很好嗎?爲啥非得爲了加上她的名字而鬧得不愉快?女友知道我買了房子後,她跟我說,如果不加她的名字,結婚後生活全部AA制,她不會生孩子,家務也得倆人平分。

這不是胡鬧麼?不生孩子,什麼都分得這麼清楚那還結婚幹什麼呢?過了幾天她讓我把房子退掉,跟我說她爸媽決定全款給我們買套房,大三居住着寬敞,婚禮酒店什麼的她爸媽全包了,我只要準備六萬彩禮就行。我一聽這也太搞笑了,住在老丈人買的房子裏,這家裏大事小事的我有什麼發言權?再說,六萬彩禮太多了,我們這邊大衆化的三四萬左右,女方家還陪嫁車子呢。

這事一直僵持不下,不管我怎麼說好話,女友就是不鬆口,那意思這個事不解決就甭想糊弄過去。我有點進退兩難,一方面我和女友感情不錯,除了這事之外幾乎很少吵架,我想妥協加上她的名字,可我父母這邊又不同意。老兩口爲了我操勞大半輩子了,怎麼能再忤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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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女友跟我提分手了,好幾天沒搭理我,我忍不住去找她,結果這女人扔給我購房合同。我一看氣壞了,她買了一套學區房,還是大戶型,她自己單獨所有。女友指着合同趾高氣昂地告訴我:我也買房了,我自己的房,既然你們家買的房不加我名字,那我的房也沒有你的份兒。

你要是接受不了,咱就分手,要是能接受得了,那咱就各還各的貸款。我腦袋嗡嗡的,這太欺負人了,我知道她們家有錢,全款買房不是問題,她這樣完全是在跟我賭氣。

我現在好糾結,分手捨不得,就這樣結婚還不甘心,大家說我該咋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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