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懲處跨境賭博違法犯罪行爲,同時給相關犯罪嫌疑人改過自新、爭取寬大處理的機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5日正式發佈聯合制定的《關於敦促跨境賭博相關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通告》明確,跨境賭博相關犯罪嫌疑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賭博罪、開設賭場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關聯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前,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屬於自首。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較輕的,可以依法免除處罰。

《通告》規定,犯罪嫌疑人委託他人代爲投案或者先以信函、電話、電報、電子郵件等方式投案,本人隨後到案的,視爲自動投案;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視爲自動投案。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懲處。

《通告》指出,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有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爲,經查證屬實的,以及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或者積極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其他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通告》提到,司法機關鼓勵個人和有關組織積極舉報在逃犯罪嫌疑人,動員、規勸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對舉報人及其他有關證人,司法機關將依法予以保護。對威脅、報復舉報人、控告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