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職例題丨2021軍隊文職公共科目備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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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1.(多選題)我國刑法規定,犯罪構成的要素包括:
A.犯罪客體
B.犯罪對象
C.犯罪主體
D.犯罪主觀方面
2.(多選題) 對正進行的________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A.殺人
B.強姦
C.盜竊
D.綁架
3. (多選題)甲因爲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決定殺了他。某日甲把乙引到家中將毒藥摻入飲料中讓其喝下。已昏迷之際,甲離家到附近的湖邊準備自殺。徘徊之際,甲心生悔意,跑回家中救乙,發現乙已被家人送往醫院,並脫離生命危險。對甲的處罰不應該爲:
A.按既遂犯處罰
B.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C.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D.應當免除處罰
答案解析
1、答案:ACD
判斷是否構成犯罪必須同時具備四個要件,分別爲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故本題答案選ACD。
2、答案:ABD
我國《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爲,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C選項中,故本題答案爲ABD。
3、答案:ABD
本題考查犯罪形態的判定和處罰原則。在本題中,甲想殺死自己的男朋友,而男朋友被家人送到醫院,處於甲的意志以外,而在題目中出現“摻入飲料讓其喝下”,說明已經着手,因此着手以後加上意志以外,可以判定犯罪形態爲犯罪未遂。《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本題中正確答案爲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