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的侯霜和李傑戀愛2年,兒子都2個月了,但李傑卻不聞不問,一面沒見過,甚至連孩子是男女都不知道,侯霜去給兒子上戶口才發現,原來自己一直是三,因爲李傑還是已婚狀態,這樣充滿欺騙的愛還可以繼續嗎?侯霜覺得自己和兒子都被男友李傑拋棄了,因爲自從自己懷孕5個月到孩子到現在,李傑一次也沒來過,但現在房貸加孩子的撫養費,侯霜已經堅持不下去了,所以侯霜求助記者,希望記者可以爲自己和孩子討回公道。2年前,經人介紹,比較內向從來沒談過戀愛的侯霜,和能說會道的李傑認識了。因爲侯霜沒有經驗,因爲李傑說他們家有2個門店,說他會讓侯霜過上好日子等等,所以他們很快就在一起了。沒多久後,做餐飲服務的侯霜就被邀請到李傑的滷粉店幫忙看店,李傑特別大方,第一個月的工資就是6660元,還說以後的工資是4000元,每個月會準時打卡給侯霜。隨着兩人關係的漸漸升溫,李傑就讓侯霜管店了,侯霜幸福地想着,自己很快就可以從女友變成員工,再從員工變成老闆娘了,幸福就是如此簡單!但沒想到,現實卻啪啪地打臉,很快李傑一家人就把侯霜給趕出家門,甚至不顧侯霜有孕在身。事情的起因特別簡單,就是因爲一根1元的雪糕。因爲侯霜和李傑感情特別好,再加上李傑的經濟條件不錯,所以李傑在他們交往不久後,就花了60多萬按揭貸款買了一套房子,而且房子只寫侯霜一個人的名字。侯霜覺得,買房了要節約用錢,能不花錢的錢就不花,但李傑一家人覺得這是侯霜想控制李傑的表現,連1塊錢都捨不得讓李傑花。於是本來好好的兩個人就因爲1元錢的雪糕鬧掰了,一氣之下侯霜就回孃家了。本以爲,過幾天李傑就會來接自己回家領證結婚了,沒想到等到孩子快出生了,李傑沒來,孩子出生了,李傑還是沒來。但孩子出生了就要去上戶口,去了派出所的侯霜才知道,原來李傑還是已婚狀態,侯霜居然當了人人所不齒的三 兒,要不是因爲給孩子上戶口,她壓根兒都不知道自己被騙了。也許,這纔是李傑一家人把已經懷孕的侯霜趕回孃家後,不理不睬的根本原因吧?所以侯霜纔想到求助記者。但李傑一家人卻不是這樣說的,他們反而覺得是侯霜在騙婚,她一直在利用李傑對她的愛。因爲她來店裏沒多久,就接手了店鋪的管理,本來幫忙看店的大嫂和準公公都有工資發的,但侯霜一來沒了。本來,店裏的掃碼都是李傑的,但侯霜一來,二維碼就變成她自己的了,所有的掃碼收入都進了侯霜自己的口袋。說到這裏,侯霜一看,店裏的二維碼變成李傑大哥了。最讓他們氣憤的是,買房爲什麼不寫兩個人的名字,而只寫侯霜一個人的。所以不管是大嫂還是準公公都對侯霜很有意見。到了婆婆那裏,侯霜就更不堪了,她覺得侯霜太小氣了,連一根1元錢的雪糕都不讓自己兒子喫,而她自己對先天性黃斑眼的兒子很是寵愛。面對李傑一家人的各種指責,侯霜更多的是沉默流眼淚,都是她的姐姐侯英在反駁。侯英認爲,無論如何,李傑都沒有理由讓妹妹侯霜當三 兒,李傑不應該欺騙自己的妹妹,更不應該妹妹回家後,不聞不問,更不應該孩子出生兩個多月了,李傑當父親的一面都沒見過,更別提撫養費什麼的。對此,李傑一再分辨,他沒去看兒子是因爲眼睛的問題,出門不方便。但不方便看妻子和兒子的他,卻方便去桂林玩,去三亞衝浪,他自己的朋友圈就是最好的證明。李傑還說,他當然已經離婚了,只是沒領離婚證,他的母親也表示他們是離婚了,但記者和我們自始自終都沒有見到離婚證。但我們從時間上可以發現,侯霜至少當了一年半的三 兒,這也是侯霜覺得最委屈的地方,自己一個黃花大閨女嫁給二婚的李傑就夠委屈了,沒想到還要當三 兒!婚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你可以離婚,但千萬別欺騙,這也是本案的焦點所在,作爲被欺騙的女主,當然特別委屈。因爲她不僅要委屈求全地過日子,更要一個人扛起生孩子,養孩子以及還房貸的所有重擔,而作爲丈夫、父親的男主,卻缺席了一整個孕期和孩子的出生,這是哪個女人都無法接受的事情。不管是情 人還是愛人,當你最需要Ta的時候,Ta都缺席不在現場,那麼以後Ta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因爲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很多時候,一旦錯過就可以就是一輩子。因爲不是每個“對不起”,都可以換來“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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