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伍美順(桂林)

我們鄉下,拜年有這樣一句俗話:初一子,初二郎,初三初四拜舅娘!意思是說,初一是兒子向父親拜年;初二是女婿向岳父母拜年;初三初四是外甥們向舅爺拜年。

初二,喫過早飯,我就和妻子、兒子他們按照慣例去妻子孃家拜年。當然,妻子的兄弟們敬菸、倒茶、放鞭炮,滿臉都是笑容。

新春佳節,我也一樣喜不自禁。

飯局上,大家暢所欲言,其樂融融。

突然,大哥(兒子他大舅,一個道里道氣的人)望着我說:今天,不適合你來拜年。

我說:爲什麼呢?搞不懂!

大哥說:因爲你岳父岳母都不在人世了,所以說你來拜年是不適合的。今天是正月初二嘛!

我有些尷尬!但我想說點什麼,話到嘴邊,又不知怎樣說了。

後來,我靈機一動說:今天是侄女婿來向大哥拜年,農村習俗,作爲姨夫,大哥必定要請我來陪酒!

大哥一愣,然後轉話說:對!這話說得過去。

我接話說:今天,就不談拜年了(因爲我和兒子拜年都不妥貼),談喝酒。

大哥立馬向我伸出一隻大拇指說:還是妹夫聰明,寫小說的人就是會轉彎。

注:圖片來源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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