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餘以墨

被罰近3年以來,A股上市公司億晶光電(600537)已經累積被近1500人次股民提起維權起訴,累積索賠金額超過1.3億元,大部分股民都通過判決、和解等方式獲得賠償。值得留意的是,新年伊始針對該公司索賠的訴訟時效,僅剩下最後2個月了。

信披違規被證監會頂格處罰

2018年4月28日,億晶光電公告顯示,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監管部門的調查結果,億晶光電之所以被罰,主要是因爲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間,億晶光電發生三起仲裁事項,累計金額超過億晶光電2015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項單筆金額超過億晶光電2015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0%,但億晶光電未按規定及時披露。

另外,2016年12月27日,勤誠達集團與荀建華簽署《深圳市勤誠達集團有限公司與荀建華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合作框架協議》)。2017年1月10日,勤誠達投資與荀建華簽署《深圳市勤誠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荀建華關於億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議》)。《合作框架協議》和《股份轉讓協議》簽訂後,億晶光電未及時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關於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回覆的公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關於董事長兼總經理辭職的公告》等公告中披露上述協議相關事項。2017年5月26日,億晶光電在《關於控股股東協議轉讓股份暨實際控制人可能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協議相關事項。

因爲上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億晶光電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罰款。

1500位股民累積索賠逾1.3億

隨着行政處罰塵埃落定,億晶光電迎來股民維權起訴大潮。關於投資者訴訟的進展情況,億晶光電稱自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與1180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起,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甲方)新增與99名投資者(乙方)的代理律師簽署《調解協議》。

2020年12月15日,億晶光電發佈的《關於投資者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顯示,就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爲由對億晶光電提起的訴訟事項,截至12月14日,億晶光電累計收到多名投資者對公司提起的合計1,424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訴訟金額累計人民幣132,732,852.28元(原爲140,369,079.43元,後部分原告變更訴訟請求金額)。

公告還顯示,截至12月14日,億晶光電累計與1,279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其餘145起案件中100起已撤訴,11起法院已出具一審判決,34起案件(訴訟金額合計人民幣7,164,291.23元)尚未開庭審理。

最後2個月的維權機會

2021年1月29日晚間,億晶光電發佈的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2020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仍爲虧損,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約爲6.60億元。業績變動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度根據業務發展需求,組件2.5GW、電池2GW新產線陸續投入生產運行,組件電池項目仍在繼續投資建設中,公司對固定資產減值測試後,對已閒置預計將處置的運行能耗較高、物料損耗較高,技術及產能與市場發展趨勢不符的設備計提了減值準備,初步測算約4.77億元。光伏平價上網趨勢導致組件產品銷售價格持續下跌,同時受市場組件原材料及輔材上漲的影響,主營業務毛利有所下降。

此前,億晶光電曾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的案件預計對公司2020年度利潤影響金額約人民幣6,665,388.66元,由於剩餘案件仍處於審理狀態,未產生生效法律文書,故目前對公司利潤影響金額暫無法預計。

維權律師表示,不管公司業績如何,都不影響股民維權。而隨着時間的流逝,投資者向億晶光電發起索賠的機會已經不多了。根據相關法律認定,針對該公司進行民事證券維權的最後時間是2021年4月底,距今只剩下2個月時間。

維權律師提醒,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間買入,並在2017年5月26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並虧損的投資者,不管後續是否解套,只要這個區間裏產生過一定的浮虧,都有機會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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