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網傳“廣州2月離婚名額已全部約滿”“每天名額上限330個”等話題,廣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處長羅鵬飛2月1日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表示,網上離婚登記“號滿”不代表無法辦理離婚,羣衆可通過撥打12349或婚姻登記處諮詢電話實行電話預約,也可直接到現場預約輪候辦理。此外,網上預約通常會有很多人既不到現場辦理也不取消,導致預約號被佔用,以2020年12月份爲例,全市離婚登記網上預約4716對,其中到場辦理的只有2372對。

根據最新的婚姻登記規定,從2021年1月1日起,婚姻登記當事人需要辦理離婚登記的,須先預約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取得《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且30天“冷靜期”屆滿後,直接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在“冷靜期”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也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無需預約。廣州市民政局呼籲已預約但因故不能按預約時段到場辦理的當事人及時通過網上預約系統或電話撤銷預約,以便資源得到有效利用。(記者王攀 陸浩)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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