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貴州省政協原主席王富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同日,貴州省委常委會召開擴大會議,傳達中央對王富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

  

  貴州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諶貽琴主持會議並講話。貴州省委副書記、省長李炳軍,省政協主席劉曉凱,省委副書記藍紹敏,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負責同志,省法院院長,省檢察院檢察長參加會議。

  與會同志一致表示,堅決擁護中央決定。會議指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王富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再次彰顯了黨中央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充分表明了黨中央一刻不停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鮮明態度,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貴州政治生態和幹部隊伍的關心愛護。全省各級各部門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同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論述和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深刻吸取王富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教訓,自覺舉一反三、引以爲戒,始終做到警鐘長鳴。

  會議強調,要始終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做到“五個必須”,堅決杜絕“七個有之”,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始終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始終保持政治清醒,深刻領會黨中央反腐沒有例外的堅定決心,時刻牢記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時刻牢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任何時候都不要心存僥倖。要始終永葆政治本色,從嚴修身律己廉潔治家,算好政治賬、良心賬、經濟賬“三本賬”,結合開展黨史學習教育,自覺加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着力固本培元,增強自制力,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和行爲底線。要始終擔好政治責任,堅定不移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刻不停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教育廣大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爲走好新時代的長征路提供堅強保證。

  據公開簡歷,王富玉生於1952年8月,曾在河北省工作,歷任河北省委辦公廳副處級祕書、河北省獲鹿縣縣長、縣委書記等職,1989年任石家莊市副市長。

  1991年,王富玉調任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長,後任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長,1994年出任瓊山市委書記、市長,1998年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2002年任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

  2004年,王富玉調任貴州省委副書記,2012年任貴州省政協副主席,2013年出任貴州省政協主席,至2018年卸任。

  王富玉最後一次出現在公開報道中,是在今年1月28日,貴州省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閉幕,王富玉以“十一屆省政協主席”身份在主席臺就座。

  王富玉簡歷

  王富玉,男,1952年8月出生,河南唐河人,1976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管理學博士。

  1973年10月至1976年1月,在長沙冶金工業學校學習;

  1976年1月至1979年6月,任冶金部華北冶金礦建公司組織部科員;

  1979年6月至1982年9月,任河北省委組織部科員;

  1982年9月至1986年9月,先後任河北省委辦公廳祕書、副處級祕書;

  1986年9月至1989年4月,先後任河北省獲鹿縣委副書記、縣長,縣委書記;

  1989年4月至1991年7月,任河北省石家莊市副市長;

  1991年7月至1993年6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副市長;

  1993年6月至1994年5月,任海南省海口市委常委、副市長;

  1994年5月至1995年1月,任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

  1995年1月至1998年2月,任海南省瓊山市委書記、市長(正廳級)(1992年9月至1995年10月,在華中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社會學系應用社會學專業在職碩士研究生學習);

  1998年2月至2002年4月,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三亞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華中理工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

  2002年4月至2002年5月,任海南省委副書記,三亞市委書記,三亞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2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海口警備區黨委第一書記;

  2004年12月起,任貴州省委副書記;

  2012年1月,當選貴州省政協副主席。

  2013.01——2018.01,任貴州省政協主席、黨組書記。

  王富玉是十屆貴州省委委員,省十一屆人大代表,十屆省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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