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0億!ST康美集體訴訟基本定局,律師:或成A股涉案金額最高投資者維權案

記者 | 李昊 

近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後稱投服中心)發佈接受ST康美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投資者委託的說明,現公開接受ST康美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投資者委託。

根據證監會認定的ST康美違法事實,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報中,存在虛假記載,虛增營業收入、利息收入、營業利潤、貨幣資金,虛增固定資產、在建工程、投資性房地產,未按規定披露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

一紙說明安頓了數十萬股東的心。針對此事,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李修蛟律師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ST康美集體訴訟基本已成定局。“只要湊齊50人,即可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進行裁定。而目前,投服中心、法院、公司均進行了公告,且投服中心也向適格股民發送短信,徵集50人顯然並不難。”

此前曾有律師對界面新聞表示,ST康美投資者索賠案是啓動特別代表人訴訟(集體訴訟)很適合的一個案例。同時也有律師強調,集體訴訟的賠償金額將是“天文數字”,ST康美或將成爲A股有史以來涉案金額最高的投資者維權案件。

本次集體訴訟的推進,將對資本市場產生何種影響?

一方面,中小股民維權難度進一步降低。過去常規訴訟原則爲“不告不理”:若不提出控告,法院不會去處理、公司不會賠償。對中小股東來說,訴訟時間和金錢成本較高。而若進行集體訴訟,適格投資者可根據判決結果直接獲賠,不再需要開庭審理。作爲全國首例集體訴訟,其意義不容小覷。

另一方面,維權人數大幅增加。李修蛟表示,過去維權人數一般在適格股民的1%-3%之間,整體參與度較低。而在特別代表人訴訟的情況下,根據“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原則,只要不聲明退出的,在代表人訴訟判決後,適格股民均可通過判決結果來獲得賠償。“哪怕是整個過程中都不知道這個案件的適格獲賠者,也能夠順利獲得賠償”。

股民索賠便利性提高,帶來的是上市公司違法成本的大幅增加。

2018年四季度末直至2019年上半年末,ST康美股東人數均超過20萬人。若平均索賠額在10萬元左右,那麼索賠金額將超過200億元。對於目前市值100億的ST康美來說,將是一筆天文數字。

此外,李修蛟還向界面新聞記者表示,目前ST康美索賠條件的爭議較大。

根據投服中心說明,本次索賠投資者範圍爲“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並於2018年10月15日閉市後仍持有ST康美”的投資者。

這一條件將衆多投資者擋在了集體訴訟的大門外。數據顯示,2018年9月30日ST康美有9.67萬股東,到了2018年12月31日這一數字暴漲至22.06萬,環比增加128.10%。

2018年10月中旬,市場對ST康美質疑的聲音愈發加大。2018年10月16日,ST康美盤中跌停,次日再度閃崩跌停。儘管如此,還是有許多投資者頂着風險“炒退”、“炒差”,低價買入ST康美。自2018年10月16日ST康美造假被市場懷疑,至2018年12月28日證監會發布“立案調查”公告的這段時間內,ST康美換手率高達122.40%,股價大跌56.74%。

在這兩個月時間內買入ST康美的投資者,由於不符合集體訴訟要求,無法通過集體訴訟獲賠。

而ST康美也於2018年10月26日發佈澄清說明:“不涉及康美藥業股票內幕交易,不存在操縱康美藥業股價的情況”。公司針對媒體報道的闢謠,給出了一顆假的“定心丸”。ST康美持續造假的惡劣行爲,又矇騙了部分投資者買入。

李修蛟向界面新聞記者說明,“來我們這邊登記的投資者超過2000人,我們接受委託的大約在1000人左右。但其中很多投資者並不符合參與(集體訴訟)條件。”對此,事務所已向法院提交了部分材料,將單獨進行訴訟,不參與代表人訴訟。

李修蛟認爲,目前以2018年10月15日爲揭露日,有可能對部分股民權益造成損害,將揭露日調整爲立案調查日更加合理。但由於是全國首例,沒有可參考的類似案件,只能摸着石頭過河。未來隨着類似索賠案件增多,相關條例有望進一步完善。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