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綠色金融全球瞰|王遙:金融機構本身也面臨環境風險

3月27日下午,來自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社科院、復旦大學、上海環科院的四位嘉賓做客“綠色金融全球瞰”第一期沙龍,共同展望“十四五”綠色金融發展。

與會嘉賓從宏觀、中觀、微觀等層面詳細解讀了綠色金融現狀及發展前景。

綠色金融已駛向發展的快車道。3月15日召開的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將碳達峯碳中和納入到了生態文明建設整體佈局,並再次強調了積極發展綠色金融。

綠色金融涉及碳達峯碳中和、能源結構轉型、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氣候投融資、綠色保險、綠色交通、國際合作等低碳經濟發展議題。

爲凝聚共識,形成合力,澎湃新聞將與復旦大學綠色金融研究中心共同主辦“綠色金融全球瞰”系列沙龍,爲專家學者、政府官員、企業代表搭建溝通交流的平臺。聚焦綠色金融,共話低碳發展。

以下爲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院長王遙的演講全文:

謝謝主持人,也謝謝剛纔志青老師的致辭和介紹,非常遺憾沒有能夠現場參加,錯過美景和與各位專家當面交流的機會。正如剛纔志青老師和主持人介紹的,我來自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中財大綠金院是一家智庫機構,主要研究領域包括綠色金融、氣候金融、能源金融,健康金融。我們在杭州和廣州也設有分院及分中心,長期以來與志青老師也有很多的交流和合作。今天我想用20分鐘的時間跟大家一起來探討金融如何支持碳達峯和碳中和目標的實現。

全球已有50多個國家實現了碳達峯

首先我們需要對於碳達峯和碳中和的提出背景有一個認知。

大家都知道,氣候變化造成了很多問題,對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健康產生了不利影響,甚至引發了很多災害。由於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緊迫性,世界各國坐在一起,共同討論如何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各類問題。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已經有了相關的國際公約來約定各個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責任和義務。其中重要的就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這兩部公約。雖然京都議定書約定了各個國家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一些機制,但是在其到期之後採用一個什麼樣的新的機制來替代它,是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開始一直在討論的重要話題。直到2015年《巴黎協定》確定了以國家自主貢獻爲主體的一個全球氣候變化治理的體系。

在《巴黎協定》的指導下,全球各國具有共同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的責任,各個國家都要提出自己的自主貢獻目標,因此就有了我們碳達峯和碳中和的目標。那麼到底什麼是碳達峯?我估計很多的朋友也都知道,碳達峯就是二氧化碳排放量要達到歷史最高值之後,會進入到這個平臺期,在一定範圍內波動,然後進入到一個平穩下降的階段。

根據IEA數據,從全球各類能源產生的碳排放貢獻來看,全球煤炭的燃燒和使用佔比是44%,石油佔34%,天然氣大概貢獻在21%,其他能源的排放貢獻相對來講就很少。在中國,我們各類的能源排放的貢獻,煤炭佔到80%,石油是14%,天然氣大概在5%多,這與我們的能源結構息息相關;那麼從部門來看,電力部門是佔比是最大的,佔到了51%,工業和交通運輸次之。從中可以看出我們在推進碳達峯和碳中和的過程中,哪些部門需要進行更多的努力。 那麼什麼是碳中和?事實上,一個組織的碳中和並不意味着不排放,而是說它一年內的二氧化碳排放,通過二氧化碳的去除技術達到一個平衡,也就是說達到淨零排放,所有的溫室氣體排放及溫室氣體的消除,可以達到平衡。那麼怎樣消除它?通過減碳的技術,零碳的技術,還有負碳的技術等等相關的技術路徑也能夠實現碳中和。

關於全球碳達峯的進程。事實上,目前已經有50多個國家已經實現了碳達峯,在2020年排名前15位的碳排放國家,美國、俄羅斯、日本、巴西、印尼以及德國、加拿大等等,其實都已經實現了碳排放的達峯。比如德國在1990年,英國1991年、美國2007年都已經實現了達峯。

中國雖然爲軟性約束,但執行力會很強

中國提出於2030年前碳達峯2060年前碳中和,從達峯到中和其實中間只有30年的時間,而很多西方國家從碳達峯到碳中和時間很長。當前我們國內的各個城市以及各單位提出碳達峯目標都是處在一個宣誓的階段,有城市提出在2027年甚至2025年碳達峯,但我認爲在此之前我們需要根據城市過往排放量以及未來經濟增長的預估進行非常謹慎和嚴格的測算。從世界上其他國家碳達峯後發展軌跡可以看出,絕大多數國家碳達峯後經濟增長中樞速度回落、人口增長率回落,城市化基本達到尾聲,而這會帶來顯著的碳減排效應。

與此同時,碳達峯後第二產業的佔比也會平穩的下降,能源消費結構更加低碳化。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國家都是如此。英國在其碳達峯後,經濟增長中樞增速還有微幅的上升,它的人口增長率也保持一個上行。所以我們中國在碳達峯後,我國的經濟、人口以及產業結構上會怎樣變化,也是個非常值得去研究的議題。

從碳中和的目標來說,現在歐洲大部分國家在推進碳中和過程中是積極而且領先的。比如冰島,已經達成了無碳電力和供暖;奧地利要在2030年前實現100%的清潔電力,這與每個國家自己的能源結構是息息相關的。 目前,碳中和目標既有硬性的約束,也有軟性約束和自願執行。在這裏,我要強調的是,中國雖然是軟性的約束,是通過政府宣言表明我們的目標,但是其約束力絕對不亞於其他國家的法律規定。因爲在碳達峯和碳中和目標提出後,不僅我國在“十四五”規劃中做出了相關部署,各個機構、單位也都已經行動起來,或提出自己的目標,制定戰略;或者在其業務中展開相關行動。

西方國家的法律法規的約束也可能由於政黨的更迭,發生改變。中國雖然是軟性約束,但是它的執行的力度一定會很強,而且也會是言出必行。

綠色金融鼓勵投資綠色產業,抑制污染性投資

在2030年碳達峯和2060年碳中和目標願景下,企業需要通過各種路徑,包括技術優化的路徑,各類財稅、金融工具,以及既有政策等等支持方式實現碳達峯及碳中和的目標。在這一過程中,金融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從國際上看,歐盟在疫情之後提出的綠色新政,以及美國參議院剛通過的拜登方案,都是以綠色發展、綠色復甦爲核心。

歐盟提出要以資金來支持電動力的電動車銷售和充電網絡,建築節能改造和綠色建築,可再生能源和新的基礎設施建設等等;拜登的方案則是以1.9萬億來支持清潔能源革命與環境正義計劃。在這個計劃中,主要是圍繞能源技術創新與應用,氣候友好和新的基礎設施建設與改造。

當前,美國在氣候外交中強勢迴歸。不僅在氣候變化領域積極發聲,從拜登內閣的組成也可以看出美國新一屆政府對相關議題的高度重視。同時,美國也積極參與到可持續金融領域。表現在一是美聯儲作爲第87個成員加入央行和綠色金融監管網絡(NGFS),二是美國財政部成爲G20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的聯合主席。衆所周知,2016年在中國的推動下G20成立綠色金融研究小組後,2017年、2018年該小組持續存續,在2018年更名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但2019、2020年該小組被主席國取消,今年的G20由意大利擔任主席國,恢復了可持續金融研究小組,聯合主席單位一改之前由中國人民銀行和英格蘭銀行擔任,轉而由中國人民銀行和美國財政部擔任,可見美國對氣候變化相關議題的重視。

還有其他的國家也都提出了碳中和相關的目標,鼓勵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投資等等,這其實也是接下來全球各個國家所要發展的方向。

我國碳達峯和碳中和的進程我今天就不多做介紹了,大家對於我國2030年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比重,森林蓄積量,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的目標都比較清楚。實際上,這些目標的設立也帶來了非常巨大的投資機會。

2020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我國的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後,隨後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政策也對碳達峯和碳中和工作進行了部署。包括2020年10月份生態環境部牽頭的《關於促進應對氣候變化投融資的指導意見》;還有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工作會議中提出,落實碳達峯、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完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勵機制,引導金融資源向綠色發展領域傾斜,增強金融體系管理氣候變化相關風險的能力,推動建設碳排放交易市場爲碳減排合理定價。

今年《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關於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出臺,以及“十四五”規劃和中央財經委第九次會議,都圍繞着碳達峯和碳中和的目標,從經濟金融角度進行了特別部署。 綠色金融如何助力實現碳達峯和碳中和目標願景的實現?我想對於各位專家來講,已經很清楚綠色金融的定義。2016年原七部委發佈《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明確了綠色金融的定義,就是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築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

綠色金融的目標一是動員和激勵更多社會資本投入綠色產業,一是抑制污染性投資。現在,我國對於污染性投資處於嚴監管的狀態,像鋼鐵、水泥、電解鋁等16類的重污染行業的投資,從金融領域來講已經比較審慎。在支持綠色低碳領域的投資方面,我們也出臺了一系列的標準。比如2019年發改委發佈《綠色產業指導目錄》,在此基礎上,銀保監會去年新出臺《綠色融資指引》,還有正在徵求意見的人民銀行、發改委、證監會共同發佈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20版)》。在此我想強調的是,雖然這幾個標準都是以《綠色產業指導目錄》爲基礎,但仍略有不同。《綠色融資指引》中對綠色信貸的界定剔除了清潔煤類的相關的項目,但是客運高鐵是作爲綠色項目綠色信貸的支持項目,但是在《綠色產業指導目錄》中是沒有客運高鐵這一類的。

而《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基本上就是《綠色產業指導目錄》,但是它剔除到了國際比較受爭議的一些清潔煤類的項目,當前雖然正式的版本還沒有發佈,但在目前的徵求意見稿中是已經剔除掉了。人民銀行的綠色貸款專項統計制度修訂之後,也基本上是按照發改委的綠色產業指導目錄來規定的。所以對於金融機構而言,仍面臨標準大體一致但仍略有不同的情況。因此,我們在給金融機構做綠色信貸管理系統的時候,會分列報給銀保監會的綠色信貸和報人民銀行的綠色信貸,但如果發綠色金融債的話,募集資金使用用途也得符合現行的《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所以統計口徑仍略有不同。

政策相關內容由於時間的關係我不多說,但我要強調的是中國已經有了一個比較全面的“自上而下”的綠色金融政策框架體系,人民銀行也始終在牽頭推動政策標準等的完善工作。當前,標準化工程涉及多個部委,各個有關單位也積極參與制定各類標準和目錄。

在碳達峯、碳中和目標提出後,人民銀行可能很快會推出綠色貨幣政策工具,用再貸款再貼現的方式來支持和引導資金的流向,通過改變商業銀行的行爲,進而改變商業銀行的客戶,以支持低碳領域的投資。

從市場上來說,我國當前綠色信貸的餘額將近12萬億,佔國內全部信貸餘額全的10%左右;綠色債券表現突出,中國的綠色債券一直以來在全球處在領先地位,是全球增幅最快、規模最大的綠債發行市場之一,近期碳中和債的發行十分活躍。中財大綠金院也有在開展綠色評估認證相關工作,很多發行人也表示希望能夠發行碳中和債券。

綠色保險方面,過往大家對綠色保險的認知就是環境污染責任險,但事實上綠色保險範疇很大,絕對不僅僅是環境污染責任險這樣一個相對比較小的品種,事實上還能夠爲農業、製造業、建築業等提供徵信支持和風險保障。我認爲當前我們還未能充分發揮綠色保險的作用,綠色保險還有很多創新的潛力。

綠色基金方面,當前在證券基金協會備案的有800多支綠色基金,還有在不斷設立的,後面我還會提到相關例子。

股票市場,雖然沒有綠色股票的定義,但是如果說將範圍縮小至環保產業的話,環保上市企業也初具規模。同時,上市環保企業需要推動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水平,這體現了高質量的概念。

下面講一下具體的綠色金融支持綠色低碳發展的例子。例如綠色信貸,將綠色水平與信貸支持力度掛鉤。安吉農商行推出的農村綠色建築貸款,不同星級綠色建築享受不同貸款利率。

碳金融方面。碳金融一個重要工具就是碳資產的抵押貸款,隨着全國碳市場的建設,碳資產價值的不確定性降低之後,圍繞基礎碳資產可以衍生出很多金融工具。目前已經有了碳排放權質押貸款,這也是圍繞綠色信貸開展的創新工作。當然,類似的創新還有許多,比如光伏貸等都是可以支持綠色產業向低碳轉型的新產品。

還有就是此前也提到的碳中和債券,在首批6只碳中和債券發行後,我國現在已經累計發行了20多隻碳中和債券,我們也給一些發行人提供了認證。碳中和債是綠色債券的子品種,將募集資金專項用於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相較於一般的綠色債券,碳中和債准入目錄更爲聚焦,專項用於清潔能源、清潔交通、綠色建築、碳匯林業等具有碳減排效益的綠色項目。我們預期未來碳中和債的發行量會持續增加。

從基金方面來說,2020年7月,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發起設立。其中中央財政出資100億元,出資方還包括長江經濟帶沿線11省市、部分金融機構和相關行業企業。該基金重點聚焦長江經濟帶沿線的綠色發展,重點支持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生態修復和國土空間綠化、能源節約利用、綠色交通、清潔能源等領域,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經驗,在推動綠色發展中發揮好示範作用。

此外,還有山東綠色發展基金,它是由亞洲開發銀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和法國開發署以及山東本地山東發展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一個母基金,引入了國際資金。類似的還有河南的綠色農業發展基金也引入了世界銀行的資金。中財大綠金院也幫助地方研究設計了與污染場地修復相關的專項基金。這類基金在推動污染生態保護和修復,以及推動綠色產業方面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個地方事實上也都在建立相關的引導基金。

保險其實我剛纔也提到了,除了環境污染責任險之外,圍繞農業,新型綠色產業、建築業等都可以開發出新的保險。我在深圳參加由深圳綠色金融協會(籌)組織的綠色金融案例交流會上,就有綠色保險創新案例。其中,溢油環境污染責任由保險公司聯合專業從事海上溢油回收技術的第三方公司,爲解決海洋溢油污染風險的保障、救援和回覆提供瞭解決方案,實現了保險產品支持專利技術向實際應用轉換,降低能源類企業風險敞口的目的。2010年英國石油公司BP在墨西哥灣的石油泄露導致上千億美元的損失。如果有這樣的保險,事實上也能夠降低企業的風險。另外一個綠色保險創新案例是新能源汽車評估師職業責任險,也是針對行業發展痛點開發,能提供風險保障和增信作用。未來,我們也應當多思索如何進行保險工具創新。

此外,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是推動ESG投資主流化。目前,雖然我國還沒有像歐洲和北美市場一樣完全主流化,但ESG主流化趨勢已經逐步顯現。

在ESG投資主流化的過程中,本土化的標準和評估體系十分重要。我們在進行對外投資的時候,以及對內做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時,要貫徹ESG理念。特別是在項目層面,當前,政府相關部門已經在持續進行推動,而在項目層面去貫徹落實ESG理念,也離不開金融支持。

金融機構本身也面臨氣候變化帶來的環境風險

最後,一方面,碳中和目標實現,經濟綠色轉型和產業結構的調整離不開金融支持。但從另一方面講,金融機構本身也面臨氣候變化與環境風險的威脅。因此,金融監管機構及金融機構本身對此也要有充分認知。開展綠色投資,不僅僅是響應政府相關號召給予綠色產業支持,也是出於對相關風險的認知和量化評估的選擇。如果不能正確認識相關風險,對於金融機構來講可能也會發生損失。同樣地,如果認識到了相關風險,對於金融機構來講也是一個機會。

因此,開展環境風險分析識別和評估管理十分重要。這也是爲何目前人民銀行正在大力推進金融機構開展的環境風險分析和環境壓力測試工作。

事實上,環境壓力測試工作一直以來都在推進,包括工商銀行鍼對火電、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環境壓力測試以及我們中財大綠金院針對基金與保險資產管理業開展環境壓力測試,在信貸領域開展建築行業、電子行業等環境壓力測試,都是希望通過相應方法來幫助金融機構降低相應的風險。

因此,從整個金融體系來講,未來一是需要加強環境信息披露,二是加強環境風險的量化分析。

我今天的內容分享到這裏,很高興有這個機會與大家交流,希望以後能夠在其他活動中與各位展開深入的交流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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