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金融委會議解讀 | 健全行業機構治理 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來源:上海證券報

4月8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次會議,研究加強地方金融機構微觀治理和金融監管等工作。會議強調,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風險集中度、關聯交易、數據真實性等的監管,加強監管科技建設。要強化監管追責問責,嚴肅查處金融監管失職瀆職等行爲。地方金融機構要完善公司治理,加強風險管理,不過度追求規模擴張和速度。要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明確行爲底線,約束“一把手”行爲。

對於金融機構的監管和治理,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爲,近年來,證監會堅持“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從健全法律規則體系、優化行政監管體系、完善公司治理體系、構建市場約束體系等四方面着手,持續健全證券期貨基金公司治理。

行業機構發展態勢“穩”

受訪專家認爲,總的來看,證券期貨基金行業呈現“穩”的發展態勢,整體風險有效收斂,個別風險得到有效化解。與此同時,機構不斷發展壯大,各項業務規模迅速增長,公募基金產品規模突破20萬億元。資本市場“晴雨表”功能不斷提升,優化資源配置作用不斷顯現,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增強。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認爲,從已公開的2020年行業經營數據看,券商、基金行業無論是營收還是利潤都實現了較高的增長。隨着國內經濟的高速發展,居民收入和儲蓄同步增長,居民理財意識覺醒,更願意將部分資金用於理財投資,券商、基金行業有望實現高速發展。

南開大學金融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我國證券期貨基金行業規模發展迅速,工具也相對充分。然而,部分市場機構的公司治理仍有待改善,部分金融從業人員的專業素質也有待提高。在金融行業對外開放不斷推進的背景下,我國證券期貨基金機構需及早形成核心競爭力。

健全法律規則體系

專家認爲,應堅持法制化原則,着力建章立制,以規範促發展,進一步釐清監管和市場的邊界。近年來,以證券法和基金法爲基礎,監管部門出臺了股權管理、合規辦法、風控辦法、基金公司管理辦法、證券公司治理準則等規則制度,公司治理的法律環境得到優化。

陳靂說,市場秩序的維護離不開法規的執行,要強化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爲的懲罰力度,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有法律法規“保駕護航”,才能爲資本市場深化改革打下堅實基礎,吸引更多外資進入中國資本市場。

優化行政監管體系

監管部門相關人士表示,監管機構是維護整個市場秩序的“守護者”,必須堅持公正嚴明,堅持放管結合,堅持依法監管、科學監管、分類監管、專業監管、持續監管。近年來,監管部門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等關鍵人員、關聯交易和信息披露等重點業務、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等重要環節持續加強監管。從事前嚴把准入關、事中持續嚴監管、事後堅決嚴問責三個維度,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機構監管有效性不斷提升。

田利輝表示,加強對市場機構監管的目的是促進市場健康發展。在市場有效和行爲可控的前提下,監管部門要釐清監管邊界,讓行業組織和市場競爭發揮作用。要建制度,明確行業協會職責和機構行爲的邊界;要不干預,維護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和活躍度;要零容忍,依法依規辦事,對問題機構和違規機構必須嚴懲。

完善公司治理體系

專家認爲,近年來,證監會持續督促行業機構圍繞服務實體經濟的初心本源,突出主業、突出合規、突出創新、突出穩健,鼓勵優質頭部機構做大做強,中小機構做精做細。市場機構呈現差異化、專業化、特色化發展的良好趨勢。“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行業文化逐步形成。

田利輝表示,金融機構需要進行戰略分析,明確基於內外部競爭環境和競爭條件下的自身業務、人員、工具和區位的優劣,打造“獨門兵器”,形成拳頭產品,構建高質量發展戰略。

陳靂認爲,券商和基金行業頭部效應不斷顯現,中小機構要想破局,只能選擇差異化、特色化發展。

陳靂表示,以券商行業爲例,中小券商可根據自身的優劣勢選擇一兩項業務重點發展,在細分業務、行業和市場上做專做精,形成自身特色。此外,中小券商也可以聚焦地域特色,深耕本地業務,實現差異化發展。

促進行業機構良好發展,需要不斷優化生態,構建市場約束體系。

專家表示,應發揮合力、綜合施策,構建市場約束機制,提高執業透明度,強化聲譽約束,營造行業發展良好生態。

監管部門相關人士表示,將加強健全資本市場行業機構治理專題研究和專項規範,研究出臺進一步加強證券期貨基金行業機構治理的規劃方案,對公司治理情況進行專項檢査,探索建立執業質量評價體系,持續提升外部監督壓力、促進內部自治動力,切實提高行業機構治理水平,爲行業高質量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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