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報客戶端綜合報道 近日,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通知,4月至11月,我省開展藥品生產企業藥物警戒專項檢查,加強藥品不良事件聚集性事件處置工作,進一步提高藥品生產企業藥物警戒工作水平。

此次檢查內容至少包括7個方面:

● 是否設置藥品安全委員會和藥物警戒組織機構,明確相關工作職責,建立良好的溝通和協調機制,明確藥品安全委員會每年至少組織2次以上藥物警戒工作會議;

● 是否指定藥物警戒負責人履行藥物警戒職責,藥物警戒部門應當配備足夠數量並具備適當資質(含學歷、培訓和實踐經驗)的專職人員;

● 是否主動開展對疑似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的收集、處置與報告,保證主動收集不良反應信息同國家監測中心反饋數據一致;

● 發現或獲知藥品不良反應聚集性事件的,是否及時進行調查、處置,採取適當的風險控制措施,並向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報告;

● 是否建立藥物警戒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制度和規程文件;

● 上一年度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

校對:許瑞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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