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網上有關於“換錯人生28年”的討論一直在發酵,尤其是在姚策去世之後,就連許敏都陷入了輿論洪流中,也導致許敏在尋找真相這條路上舉步維艱。

其中一大部分人都覺得許敏身上揹負了太多,理應尋求一個真相。

也有小部分人卻認爲,許媽的喫相過分難看,當初寧願割肝救子的許敏,爲何現如今會爲了房產大打出手?這背後是有什麼難言之隱嗎?

天理自有輪迴

換位思考一下,許敏做得沒毛病,願意割肝救你,你的親生父母在知道你是親兒的情況下開始是拒絕的,在承受不了輿論壓力的情況下同意下來,還是知道就算同意,也是在於事無補的情況下而同意的,也許是良心發現。28年許敏爲姚策付出得少嗎?老了連個自己的房子都沒有,姚策有想過嗎?

或許想過,但凡如果是親兒子,在生命走向終結的時候,會不考慮父母嗎?不考慮父母晚年應該怎麼辦嗎?因爲不是親生的,所以才心安理得地把東西都留給了老婆孩子。正常的話,每一個人要死的時候都會考慮考慮自己父母的。

只不過姚策的信上寫到,

(得知我不是親生的)你就知道要我還房,要給回報,要我離開家去找我的親媽媽。

相信姚策說的話是真實的,癌症晚期,孩子才兩歲多,你要他們還房你讓他們住哪!28年的養育都沒有情感?你就不能忍一忍,讓這可憐的孩子安心地走完餘生,慢慢地再去要回屬於你的東西,這確實讓姚策看到心寒!

其實覺得許敏夫婦是有福報的,雖然錯愛28年,但是自己的親生兒子無恙還很健康,還有了幸福的家和孫子孫女,這些比起來總比自己的孩子,在自己面前去世的結果好很多了,且只要他們夫妻身體好,還可以做幾十年的父母,郭威還可以叫幾十年的爸媽,真的很不錯了,另一邊如果是惡人,相信自有天理輪迴。

要回自己的房子有什麼錯

寧願割肝救子,是爲了自己的孩子,要搞清楚。誰有這麼偉大,會爲一個來歷不明的孩子割肝,杜新枝自己的孩子都不要他的丈夫割肝,這就讓人很失望了,姚策得到了本該是郭威的母愛,還要霸佔許敏的財產,姚策、杜新枝把許敏郭威榨乾了,還不放手,讓許敏郭威現在都無家可歸。

如果杜對郭威好,郭威名下也有房子的話,許媽就不會那麼堅持的要房子,我的房子給了你兒子,你的房子那麼多也不給我兒子,明顯是不把郭威當自己孩子,所以杜一直知情,不是錯換。都是媽媽,但是媽媽與媽媽不盡相同,都是兒子,但兒子與兒子也不盡相同。

現在杜新枝的算盤是,繼續把健康的兒子留在身邊孝順她,許敏窮極一生最後的一套房子給她親孫子。

如果姚策這病看好了,許敏是不會要回房子的,自己養大的孩子,就算不是親生的,那也是親生的,關鍵是現在

走了,難道許敏花錢買的房子留給外人嗎?

如果郭威也在養父母那裏得到的是姚策一樣的待遇,或許許敏還會寬慰一些,但是杜新枝夫婦偷換孩子,就是讓這個健康的別人的孩子照顧自己的女兒,而且居然不給兒子一套房,這就自私了。許敏要回房子,不應當得到的是聲討,而是應得到法律的支持,大衆的支持。但我們也應該照顧姚策的妻子和孩子,他們也是這個事件的受害者。

問題是許敏買房子是和兒子一起住的,前段時間姚策的岳母來住了,許敏暫時在外面租房子住了,等岳母走後再搬進來,但是搬出去就回不去了。

熊磊能讓她進來嗎?這房子是許敏買的到現在也在還貸款,許敏要回房子是理所當然的!

人心的美好與醜陋

也許姚策還活着的話,許敏可能就不要房子了,因爲她對姚策有感情,但是姚策都快死了,她再不要房子的話,她的兒媳對她也沒有多好,兒媳不善良,根本不可能給她養老,所以她就得要回房子了,誰也不想把那麼點資產給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孫子和一個關係不好的兒媳吧,我想是個人都會要回房子,不要回房子的那真的是聖母,至少我沒有見過。

她養子已經不在了,且養子生前也找到了親生父母,所以養子的媳婦孩子可以跟着他親生父母一起。難道許媽要會房子不對嗎?我覺得要會房子是應該的,許媽因爲養子可以說是負債累累,而且還要在外面租房子住,況且許媽也找到自己的親生兒子,房子要回來是必須的。

許敏這個房子本來就是

買給

姚策的,現在是許家在給姚策的醫治過程中,已是負債累累的情況下,房子歸還給許敏是理所當然的。再者,拋開血親、理倫道德層面,許敏憑什麼要把房子再給不是親生兒子的兒子,就憑這一點起訴法院也能要回:

前提是因爲姚策不是許敏的親兒子,結果是許敏要收回房子。

至於姚策的兒子,他可以認祖歸宗,杜家不是有好幾套房子嗎?他可以去繼承,幹什麼還要跟許媽媽搶呢?從這裏我們看到了人心的美好與醜陋!

許敏要回的是房產嗎?如果郭威名下有房子,許媽會操這個心嗎?心疼許媽和郭威,錯換28年的人生遲來的親情,骨肉分離28年,房子和錢親生兒子都沒有了,換作任何一對父母,心裏是什麼滋味?想必除了愧疚,還是愧疚。同樣是母親,爲什麼做法卻是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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