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記者從長航公安瀘州分局江安派出所獲悉,此前抓獲涉嫌非法狩獵遷徙野鴨案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2人被依法執行逮捕,目前該案件已移送江安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21年1月22日,長航公安瀘州分局江安派出所民警與江安縣農業農村局長江協巡隊員開展水上聯合巡查時發現,江邊出現多隻死亡的遷徙野鴨。

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黃某。

據江安長江協助巡護隊隊長周濤回憶,當時現場死亡的野鴨存在疑似中毒現象,民警在江面和江心島上搜索後發現,疑似中毒死亡的野鴨共有12只。同時,民警在現場擋獲綠色橡皮艇1艘,並抓獲犯罪嫌疑人曾某鋼和鍾某陽兩人。

辦案民警隨即將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傳喚至江安縣公安局江安派出所執法辦案區接受調查。經初審,2名犯罪嫌疑人對其犯罪行爲供認不諱。

據犯罪嫌疑人曾某鋼供述,2021年1月16日,其夥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黃某在同一水域捕過16只野鴨,並將野鴨全部帶至瀘州宰殺後食用。

辦案民警在犯罪嫌疑人住所發現尚未食用的野鴨。

於是,辦案民警連夜趕到瀘州,對犯罪嫌疑人住所進行搜查,並找到了已宰殺尚未食用的部分野鴨和剩餘的鴨毛。

被毒殺的野鴨。

案件調查中,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先後兩次在長江江安段投毒捕野鴨共28只的犯罪事實。這些被毒殺的野鴨均屬於三有野生保護動物。

長航公安瀘州分局江安派出所民警餘浪峯介紹,犯罪嫌疑人將攪拌有農藥的秕穀投放在江邊鵝卵石堆上,以此引誘毒殺野鴨。這些野鴨食用了秕穀後,很快喪失了飛行和移動的能力,而犯罪嫌疑人趁機將野鴨帶走。

“他們的行爲涉嫌非法狩獵罪,目前該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江安派出所副所長蘭棋峯表示,其中曾某鋼、黃某2人被依法執行逮捕,目前該案已移送至江安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瞭解,長江江安段屬於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近年來,隨着長江流域生態修復保護工作推進,來此棲息的遷徙候鳥種類和數量也逐年增多。

民警提醒:保護長江母親河是人人應盡的責任,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破壞長江生態環境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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