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法治課|西安的哥車內猝死被貼罰單事件:交警應如何處置違停

的哥猝死交警仍貼罰單家屬發聲:事情調查清楚後再商議賠償

西安一出租車司機在車內猝死,交警被指貼罰單時未及時發現,該事件引起熱議。

5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官方微博通報稱,經調取車內視頻資料,5月1日凌晨4時57分,該駕駛員行駛至康樂路時停車,後轉至副駕駛位,放倒副駕駛座椅後躺臥,出現嘔吐、抽搐等症狀。至9時42分之後,視頻中該司機再無生理動作反應。10時19分,交警新城大隊警務人員在執勤過程中,發現該車違法停放,在駕駛位B柱處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後離開,其間未注意到車內異常。10時43分,羣衆發現車內人員情況,撥打120,120到達後確認該司機死亡。隨後,現場羣衆報警。

通報稱,目前,警方會同相關部門正在全力開展善後處置工作,執法警務人員正在接受調查,相關事件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 。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餘超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爲,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根據上述規定,駕駛員如果在現場的話,交警是不能直接貼罰單的。

餘超認爲,在這起事件中,當時出租車司機在車內,交警可能沒有看到司機在車內,沒有要求對方駛離現場,而是直接貼罰單,這個執法過程存在過失。另一方面,如果當時交警仔細一點,發現司機有異常,或許能爲司機贏得一部分的搶救時間,但司機的猝死結果,交警未必存在過失,未必需承擔責任,“可能在貼罰單時,司機就已經死亡了”。

“一般來說,如果司機在車內,是不可以直接貼罰單的,而是先讓其糾正違法行爲,如果其不糾正或拒絕糾正,或者無法糾正,才貼罰單。”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廖建勳認爲,行政處罰的目的,不僅僅是罰款,而要與教育的功能相結合,如果司機在車內,交警首先應告知司機儘快駛離違停區域,不要影響其他車輛的通行,而不是簡單直接張貼一個罰款告知書。

廖建勳認爲,交警發現有車輛違停,有義務先查看車輛內及附近是否有司機。如果發現有人在違停車內睡覺,也應先把人喊醒,對其違法行爲予以警告或處罰,糾正違法行爲,避免影響其他人通行。若車內有人而交警沒有看到,或沒有嘗試將車內人喊醒讓其駛離違停區域,則交警在執法過程中存一定的疏忽和過失。在此次事件中,司機當時疑似已經在車內昏迷,如果交警在執法過程中能及時去提醒司機離開,可能就會發現異常。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