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報·新民網】“如果再晚個三五分鐘,我們一家五口也許都沒命了。”回憶起4月28日清晨的驚魂一刻,王女士至今依然心有餘悸。

消防隊員在火災現場救援(消防供圖)

4月28日6時09分許,家住閔行區滬光路39弄某號7樓的居民王女士,親眼看到客廳里正在充電的電動自行車突然爆炸燃燒,僅僅三五秒鐘後,整個家中充滿了令人窒息的濃煙,並封堵了唯一的逃生之路……

消防員強攻救出一家五口

4月28日早晨6時09分,閔行區消防救援支隊接到報警,閔行區滬光路39弄某號7樓發生火災。

接報後,顓橋消防救援站迅速趕赴現場展開救援。這是一幢17層高的居民樓,一梯四戶,起火樓層位於7樓。“我們到場後,最先發現了男主人,他翻窗出來後,站在在6樓和7樓夾層中間。”作爲一名在一線從事18年搶險救援工作的老消防員,顓橋消防救援站站長戴世傑第一反應是先穩住男主人。

屋內人員獲救(消防供圖)

“我們擔心他一緊張踩空了,掉下來,就在樓下喊話,‘我們消防隊來了,你放心,你老婆、孩子,我們都會去救的’,先給他喫一顆定心丸。”作爲指揮員,戴世傑當即做出部署,兵分兩路展開滅火救援:他帶領消防員李銀甲、熊斌衝上7樓,利用居民樓的牆式消火栓邊滅火、邊救人,另外一組消防員負責鋪設水帶,強攻支援。

“當時,起火房間的防盜門是打開的,我們利用牆式消火栓,接上水槍出水後,幾分鐘就控制了火勢。客廳裏的濃煙非常厲害,打着強光手電筒,能見度也只有一兩米遠。”戴世傑說,衝進主臥後,他們最先發現了女主人和8歲的小兒子。“因爲他們都沒穿鞋子,又處於驚慌狀態,我就趕緊抱着小男孩,揹着他媽媽出了臥室。”

戴世傑回憶,到了客廳後,隊員熊斌把女主人接了過去,隨後把母子二人安全救到樓梯間的走廊上。“我問女主人,家裏還有人嗎?她說,隔壁房間還有兩個孩子。”戴世傑和同事又一次深入火場,衝進次臥搜救。“我們衝進次臥後,一看牀上沒人,心裏一驚。”戴世傑後來才發現,兩個孩子蹲在飄窗上,隨即把兩人也抱了出去。最後營救的,是男主人萬先生。特勤分隊一班班長歐善波用無齒鋸切開防盜窗後,給對方繫上安全繩,把萬先生從窗戶拉了上來。

當事人王女士回憶生死一刻:

“再晚三五分鐘也許都沒命了!”

據女主人王女士回憶,4月28日早晨5:30她起牀時,電瓶車還在客廳充電,正好停在大門後面。看到電瓶車的鋰電池還沒亮綠燈,沒有充滿,她就沒拔插頭,出去跑步了。

早晨6點左右,跑完步回到家準備沖澡,王女士在客廳裏就看到電瓶車突然冒煙了,然後就發出了“爆炸”的響聲,有點像汽車爆胎的響聲,又有點像放鞭炮的響聲。僅僅三五秒鐘後,整個客廳、衛生間到處都充滿了濃煙。

王女士立馬把老公喊起來,他直接衝向衛生間,準備拿毛巾來捂住口鼻。但衛生間和客廳因爲充煙太厲害,老公反而被困在衛生間,出不來了。這時,王女士和8歲的小兒子被困在主臥大房間裏,幾乎無法呼吸,只能趴在房間的飄窗上,透過窗戶才能呼吸到新鮮空氣。18歲的大兒子和10歲的二女兒被困在次臥的小房間。

“我們也曾嘗試想逃出去,但到了客廳裏完全沒辦法呼吸。因爲主臥和次臥都裝着防盜窗,無法逃生,我馬上撥打119報警。當時心裏想完了,只能等消防員來救了。”後來,王女士的丈夫萬先生被困在衛生間裏也急了,就拿着毛巾,從衛生間的窗戶爬了出去,然後再爬到次臥旁邊的空調外機那裏,透過防盜窗,把毛巾遞給了次臥裏的大兒子和二女兒。

“他當時站在7樓窗外,非常危險。在近乎絕望的等待中,我聽到消防員進來了。他們把火撲滅後,因爲我們都沒來得及穿鞋子,就把我們一個個抱了出去。然後,消防員又用無齒鋸切開防盜窗,用繩索把我老公從窗口救了上來。除了我大兒子手臂上燙了幾個泡,眼角有點燙傷外,我們一家人安全獲救,這真的是不幸中的萬幸。”

王女士特別感謝閔行區消防救援支隊的消防員,“如果再晚個三五分鐘,我們一家人也許都沒命了。”最終,那輛電瓶車最終燒得只剩一個架子,客廳裏的傢俱、廚房都燒光了,包括客廳裏的空調掛機都燒得融化了,損失至少有幾十萬元。

據王女士回憶,那輛起火的電瓶車是黑色踏板車,買了差不多兩三年,電瓶是2020年1月份左右更換的,剛換了新的鋰電池。平時主要用電瓶車來接送小孩子,差不多三五天在家裏充一次電,充好電以後,停到地下非機動車停車庫。

“我們在這裏住了10來年,電瓶車一直都是在家裏充電的,一方面是僥倖心理,另一方面是小區地下停車庫充電不方便。說實話,我從沒想到,電瓶車火災會那麼厲害,也從沒想到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火災現場濃煙滾滾(消防供圖)

如何才能管好電動自行車?

與市民王女士一樣,不少市民對於電瓶車、停放充電,都抱有僥倖心理。但實際上,電瓶車引發的火災已成爲申城火災第一“殺手”。

據統計,2020年,上海電動自行車及其配件故障引發火災421起,造成20人死亡、19人受傷。今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正式施行。《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電動自行車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爲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建築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充電”。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物業服務企業、業主自行管理機構等應當予以勸阻、制止;對不聽勸阻、制止的,應當向城管執法部門或者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城管執法部門或者負有消防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依法予以處理。

“《條例》規定得很清晰,但在執行過程中還是會遇到很多困難。”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實際上,王女士所在居民樓的樓組長非常負責,幾乎每家每戶都告知過,電動自行車不要在樓道內違規停放、充電,也不要停在家裏或把電瓶帶回家充電,但不少居民依然聽不進去。”“物業也一直在樓道內清理電瓶車違規停放和亂堆雜物,今天清理乾淨了,第二天可能又停到樓道或家裏了。”上述知情人士打了一個比方,對於不少市民反映的電瓶車“飛線”充電隱患,物業曾制定了三步工作法:兩次勸阻不停後,第三次直接拔線。結果,拔線遭遇居民強烈反彈、投訴,要求物業工作人員當面道歉,甚至以拒交物業費相要挾。

“《條例》的規定肯定是好的,但如何落到實處,確實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上述工作人員表示,針對小區居民反映的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設施不足的問題,小區地下非機動車庫去年年底至今已在整改,引入了投幣式的智能充電樁,並加裝了技防設施,目前已進入收尾工作。

“這次還好人都救出來了,不然就出大事了。”一位小區居民說,作爲一個有着2800戶居民的大小區,他們現在看到有人在樓道內違規停放電瓶車都會及時向物業等部門反映,也希望物業和各個執法部門能共同行動起來,一起做好電動自行車的安全管理工作。

閔行消防提醒廣大市民,爲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電動自行車嚴禁在住宅建築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門洞口)、樓層樓道和電梯前室等處停放、充電,做到“樓道不停車、電池不入戶、人車不同屋”。

通訊員阮晨 新民晚報首席記者 潘高峯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