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 (記者 宋向樂)備受市民關注的《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已進入實施後的第10天。效果如何?5月10日,大河網記者跟隨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來到二七路與金水路附近見證執法。

大河網記者在現場發現越來越多的市民在騎行電動車時都能佩戴安全頭盔,市民的守法意識逐漸提高。但仍有爲數不少的市民未戴頭盔,平均一個紅綠燈就能逮到3個未戴頭盔的市民。

現場一:“以爲這查戴頭盔就是一陣風”

儘管大部分市民已經自覺佩戴上頭盔,但仍有部分市民或是抱有僥倖心理或者自己疏忽大意而被交警攔下。

“上個路口已經錄入信息過了,這個路口咋還要錄?”在執行中,一位戴眼鏡男子向交警抱怨。該男子說自己就在金水路附近上班,以前沒戴頭盔也沒被查過,怎麼今天就連着被查了兩次。

和記者交談中,男子說了實話,“去年也傳過不戴頭盔要處罰,結果也不了了之。想着今年的還是一陣風就過去了,沒想到這麼嚴”。該男子隨後表示,將盡快去買個頭盔,“再被抓就是第三次了,就要被處罰了,可得當心點”。

大河網記者瞭解到,交警按照不同的違法情節對違法當事人進行口頭警告、法律法規學習、微信朋友圈宣講承諾、書寫守法承諾書、體驗式執勤等。對於交警部門“三教育一採集”系統提示“當事人已存在3次教育採集記錄”的,民警予以罰款20元的處罰。

現場二:“車給你們,我不要了。這多丟人啊!”

隨着執法行動的繼續,一個又一個未戴頭盔的市民被攔下來。

“把電動車給你們,我不要了。我趕着去醫院,你們還在這耽擱我時間。”一名五十歲左右的未戴頭盔女子因被攔下不停抱怨着。交警向她耐心解釋說:“再急也不能忘了安全啊。你必須停車。”

看安全知識展板,錄入個人信息。臨走時,看着這麼多媒體鏡頭,該女子說:“下次再也不會了,這太丟人了!”

現場三:有頭盔就是不戴,是忘了還是嫌麻煩?

在現場行動中,大河網記者發現有數起有頭盔而不戴,在交警查詢時才慌忙戴上的馬大哈市民。

“知道鄭州新出臺了法規,要求騎電動車要佩戴頭盔。所以趕緊就買了。可頭盔總是在後備廂裏放着,拿着太麻煩,總是忘。”其中一個市民這樣告訴交警。而有些市民則認爲戴着頭盔不舒服,車上備頭盔就是爲了應付檢查。

那麼頭盔該如何放?民警告訴大河網記者,出於安全防盜考慮,一些電瓶車車座下有很大的空間,可以購買尺寸適配的頭盔,如果放不下,可以在後座安裝一個後備箱,將頭盔鎖上。

用好“教育+處罰”,鄭州交警仍將集中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

整治行動中,執勤民警還對未規範佩戴安全頭盔、未成年乘車人未佩戴安全頭盔進行了糾正,並對駕駛非機動車“闖紅燈”“闖禁行”“逆行”“違法載人”“走機動車道”等突出違法行爲進行重點查處,對相應違法行爲採集違法信息後進行罰款處罰。

據鄭州市交警一大隊副大隊長楊明昊介紹,自《辦法》實施之日起,通過連日來鄭州交警部門的宣傳和管理,有不少電動車駕駛人能夠自覺佩戴頭盔出行,還有家長自覺給6歲以下兒童購買了兒童頭盔,安裝了安全座椅,起到良好效果。

接下來,鄭州交警一大隊還將持續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集中整治行動,用好“教育+處罰”辦法,強化路面執法管控力度,確保法律法規實施見成效,守護市民出行安全。

編輯:郭同歡審覈 :新聞總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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