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中國田徑協會發布了《2021年全國田徑冠軍賽暨奧運會選拔賽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中國田徑協會

二、協辦單位

浙江省體育局

三、承辦單位

浙江省田徑協會、紹興市體育局、上虞區人民政府

四、執行單位

上虞區體育總會、上虞區教體局

五、運營單位

上虞舜康體育發展有限公司

六、競賽日期和地點

2021年6月11日至13日在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舉行。

七、參加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行業體協。

八、競賽項目

(一)男子(22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欄、400米欄、3000米障礙、4×100米接力、4×2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撐竿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鏈球、標槍、十項全能。

(二)女子(21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欄、400米欄、3000米障礙、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撐竿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鐵餅、鏈球、標槍、七項全能。

(三)混合(1項):男女混合4×400米接力。

九、參加辦法

(一)2020-2021年專項成績總排名進入特定名次的運動員獲得報名資格(見附件1),實時排名情況可在協會官網查詢。5月25日協會公佈符合資格的名單。

(二)兼項運動員只佔用排名較優項目的名額。

(三)運動員只能報其已達標的項目,國家隊運動員可自由兼項。

(四)每支接力隊可報4名運動員,除此之外可報2名替補運動員。

(五)已經入選國家接力隊的運動員,其所屬省市的接力隊自動取得冠軍賽相同項目的參賽資格。

(六)各單位參賽運動員(含國家集訓隊運動員)與其他工作人員(領隊、隊醫、教練、其他等)的比例:

1-7名運動員:3名工作人員;

8-11名運動員:4名工作人員;

12-15名運動員:5名工作人員;

16-19名運動員:6名工作人員;

20-23名運動員:7名工作人員;

24-27名運動員:8名工作人員;

餘此類推。各隊工作人員中需指定負責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工作專員。上述配額內人員享受組委會食宿優惠價格,並安排組委會指定酒店;超編人員無法保證官方酒店入住。

十、關於東京奧運會選拔的有關規定

(一)所有選派參加東京奧運會的運動員必須參加本次選拔賽,且報名參加相應單項比賽;

(二)東京奧運會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如具備備選資格的人數不足或等於3人,則均可選派參加東京奧運會比賽。如具備備選資格的人數超過3人,則按照選拔賽名次確定正式參賽人選;

(三)不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有關反興奮劑規定的運動員不得選派;

(四)因違反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田徑協會相關規定被取消奧運會選拔和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將自動失去選派資格;

(五)其它參考協會官網公佈的《田徑項目參加東京奧運會選拔辦法》

十一、競賽辦法

(一)比賽的場地器材和設備須經中國田徑協會審定。投擲器械需經中國田徑協會審定。運動員自備器械按規則第187條2執行。賽區須準備投擲器材檢測儀,賽前由技術主管和技術官員檢查。

(二)比賽檢錄時,運動員須交本人註冊卡,否則不能參加比賽。

(三)運動員比賽時必須穿着印有單位名稱的統一服裝(比賽背心、短褲),服裝必須符合要求,否則不能參加比賽。

(四)比賽將進行興奮劑檢查。

(五)比賽設視頻錄像,錄像裁判長可根據錄像進行判罰。

(六)其它事項按中國田徑協會審定的《田徑競賽規則2018-2019》及世界田聯最新修訂的有關規則執行。

十二、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各單項分別錄取前8名,前3名分別頒發金、銀、銅牌,前8名可在中國田協官網下載成績證書。

(二)水平獎的等級和獎勵金額。

1。設水平獎,各項目分別對應世界最好成績排名給予相應金額的獎勵。沒有運動員進入世界排名前50名的項目,只獎勵達健將標準的冠軍者3000元;

2。接力項目達到世界排名前16名的隊,只有上場參賽的運動員發放獎金,給予每位運動員獎勵3000元;4×200米接力、4×400米混合接力設名次獎(冠軍隊每人1000元、亞軍隊每人800元、季軍隊每人500元)。

十三、報名、報到與技術會議

(一)網上報名:5月26日開通網上報名系統,5月31日18:00停止報名,逾期報名將不予受理。(網址:www.athletics.org.cn)

(二)賽區聯繫:見補充通知。

(三)報到:比賽前2天到承辦單位報到。大會統一安排食宿、市內交通,費用由各參賽單位自理。各單位在報名後出現報名參賽運動員和工作人員無法到賽區報到超過5人(含5人),而又沒有按補充通知要求提前與賽區確認的,每人交200元競賽安排損失費。

(四)在編的國家隊運動員參賽由中國田徑協會相關部門報名,在秩序冊中列入其代表單位,賽區要統一集中安排國家隊食宿(名單由中國田徑協會提供)。國家隊的工作人員名單在秩序冊上單獨列出。

(五)凡規程中規定的交款,由賽區收取。不交納者,將取消該單位參加下一次全國性田徑比賽的資格。

(六)技術會議:比賽前1天召開技術會議,宣佈競賽有關事宜及確認參賽運動員名單,各單位選派1名領隊和1名教練員參加。

十四、賽事代表

由中國田徑協會選派技術代表2人、仲裁委員和技術官員5人、其他裁判員18人蔘加工作,其餘由承辦單位根據最新公佈的《田徑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選派。

十五、相關費用

食宿、交通、核酸檢測等費用自理。

十六、防疫要求

按照地方要求另行通知。

十七、未盡事項由承辦單位於賽前25天在中國田徑協會網上發補充通知。

十八、本規程的解釋權屬中國田徑協會。

附件1:2021年全國田徑冠軍賽暨奧運會選拔賽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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