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沒有完整視頻,只能推測。已知:

事故發生在高速公路的最左側車道。

交警正在處理事故。

特斯拉Model Y撞上交警。

個人推測,最有可能的情況是:駕駛員開啓了AP在最左側巡航行駛,由於毫米波雷達無法識別靜止物體(交警正在處理事故,屬於靜止物體),所以直接撞了上去

毫米波雷達爲什麼不能識別靜止物體?

裝載在Model Y上的毫米波雷達實際上是可以識別靜止物體的,只不過在垂直方向的分辨率比較弱無法區分高架橋、標牌等不影響駕駛的靜止物體,與停止在車道上的靜止車輛的區別,因而在ACC自適應巡航啓用時,感知系統只能對這些靜止物體統統視而不見

目前,我使用ACC或NGP功能在高速上累計行駛已超過3.5萬公里,經驗是:在最左車道行駛時,完全不用擔心前車急剎、側方車輛變道切入等情況,機器比人開得還好;唯一需要留意的就是靜止物體(事故車輛、施工現場)

這種事故不僅是特斯拉有,其它車也一樣的,事故原因幾乎一模一樣

所幸的是那次事故後果沒有傷及性命:

那怎麼辦?

從車企的角度來說,分爲兩種

其它車企:上激光雷達或更先進的毫米波雷達,可以識別靜止物體。

馬斯克: 那乾脆連毫米波雷達也別用了,視覺解決一切。

我認爲馬斯克的這種做法較爲瘋狂

從駕駛員的角度來說:要準確認知輔助駕駛系統的功能邊界,保持最低限度的注意力分配在重要方面,提前學習有可能發生的危險場景

從視頻截圖來看,本次事故中的特斯拉汽車還沒上牌,可以推測駕駛員對於特斯拉AP的功能邊界並不熟悉。

看來陶琳所說的“教育”消費者的選修考試,也是真的有正面意義的,可惜這位車主沒有選修

如何看待特斯拉在國內新增「提車考試」環節,建議成績 80 分以上再提車?

不要管特斯拉怎麼說,現階段它就是L2輔助駕駛。L2的意思就是:因車主未及時接管造成的事故,車子都是不承擔責任的

順便科普一下L1至L5的通俗定義與責任認證:

L0 – 駕駛員同學:你來開,我不參與。

L1&L2 – 駕駛員同學:我能感知到周圍環境,也有一定的決策能力,所以我可以幫你踩油門剎車或幫你打方向盤(L1),甚至這倆活我都幫你做了(L2)。但是,我開歸我開,這屬於幫忙,你得盯着,因爲醜話說在前面:出了緊急情況我也不一定能辨識出來,所以我也一概不負責

L3 – 駕駛員同學:我幫你開,你不用盯,我都能辨識,能處理的也就幫你處理了;我辨識不出來的,我的責任,你或你的家人可以找我來索賠;但是,我辨識出來的緊急情況超出我的處理能力/倫理道德權限的時候,就會提醒你開,我提醒之後,責任就是你的了,我不負責

L4 – 駕駛員同學:我辨識,我開,你該幹嘛就幹嘛去,放心,我不會打擾你的;如果實在出了狀況,我至少是幫你停路邊,保你一條小命,如果我做不到這一點,我承擔責任

L5 – 駕駛員同學:這個車,就是我開,沒你什麼事;說難聽點,就你這水平實在是不配開車,讓你開就是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說我是專業九段,你最多是業餘二段;你非要開?對不起,方向盤與油門我已經卸了,你想開也沒法開。如果你犯了開車癮了,出門右拐200米的旅行社,有內蒙古呼倫貝爾草原三日遊,特色項目可以騎馬與開車二選一。所有責任都是我的。

特斯拉不是經常號稱即將實現"L5"嗎?能力越大、責任越大。L5不僅僅是能力,也是責任 —— 若是開啓了L5,則要承擔車輛的所有駕駛責任。以過去幾個月的事故情況來看,特斯拉的自動駕駛能力承擔得起嗎

據說駕駛員在玩手機所以纔沒接管,那駕駛員與車子之間,駕駛員要承擔全部責任。交警在處理事故時,不清楚是否擺出了警示標牌、也不清楚現場情況,因此在交警與駕駛員之間,目前尚無法做最終的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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