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趙學峯提起公訴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原黨組成員、福州保稅港區原黨組副書記、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福州片區管理委員會(福州保稅港區管理委員會)原常務副主任趙學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泉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學峯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學峯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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