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ST華儀實控人遭終身市場禁入,近30%股份遭流拍,誰會接這個燙手山芋?

記者 | 郭淨淨

6月10日,遭監管處罰第二個交易日,ST華儀(600290.SH)觸及跌停板,股價跌4.94%,報收2.31元/股。

6月8日剛收穫漲停板的ST華儀當日盤後公告,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禁入決定書》。據此,該公司及公司實際控制人陳道榮父子在內的19位高管均遭到監管處罰。

涉及三大違法事實

浙江證監局指出,經查明,ST華儀及相關當事人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擔保情況、未披露違規使用募集資金情況等違法事實。

具體看來,2017年至2019年,ST華儀通過控股股東華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華儀集團”)實際控制的樂清市合頤貿易有限公司、浙江伊賽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賬戶及部分員工個人賬戶走賬,通過多道劃轉,最終將上市公司資金轉至華儀集團及其關聯方。上述行爲構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累計發生額23.2億元,餘額11.41億元。

其中,2017年資金佔用發生額2.52億元,期末餘額2.52億元;2018年資金佔用發生額13.33億元,期末餘額6.56億元;2019年資金佔用發生額7.35億元,截止調查日餘額11.41億元。直至2019年11月25日,ST華儀才發佈《關於公司違規擔保、資金佔用等事項的公告》,披露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及違規擔保。ST華儀上述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臨時公告,亦未在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2018年年報和2019年半年報中如實披露。

其次,ST華儀及其全資子公司華儀風能有限公司、浙江華儀電器科技有限公司爲華儀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累計擔保金額10.875億元。其中,2017年擔保發生額2.58億元,2018年擔保發生額8.295億元。ST華儀上述擔保未經股東大會審議,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臨時公告,亦未在2017年年報、2018年半年報、2018年年報和2019年半年報中如實披露。

此外,2018年及2019年,ST華儀未按規定用途使用募集資金合計4.94億元:2018年涉及金額3.07億元、2019年涉及金額1.87億元。其中,包含於前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金額2.36億元,其餘用於該公司歸還借款及日常經營支出。ST華儀未按照非公開發行方案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資金,未經股東大會審議而擅自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其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2018年年度、2019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專項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述違法事實有公司公告、董事會及監事會資料、公司自查報告、審計機構覈查報告、相關人員談話筆錄、擔保協議、銀行資金流水、財務憑證等相關證據證明,足以認定。鑑於此,浙江證監局確認,ST華儀的上述行爲違反了相關規定,構成了信息披露違法行爲。上述違法事實確認後,浙江證監局對ST華儀及19位高管給予警告和相應罰款。

實控人父子遭禁入證券市場

浙江證監局認定,ST華儀實控人陳道榮父子三人均爲上述違法行爲的相關責任人。

其中,陳道榮籌劃、授意並指揮他人從事資金佔用、違規擔保及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等多項違法行爲,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三款所述的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爲;陳道榮長子、ST華儀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陳孟列知悉、同意並參與了上述資金佔用及違規擔保等事項,對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爲負有主要責任;陳道榮次子、ST華儀董事陳孟德在任期內相應定期報告上簽字承擔保證責任,是ST華儀信息披露違法行爲的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就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陳道榮(時年65歲)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孟列(時年37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並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陳孟德(時年34歲)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罰款。

上述處罰下達後,陳道榮及其次子陳孟德並無疑義,但陳孟列卻提出申訴並請求從輕、減輕處理。他在申辯材料中提出:其一,沒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主觀故意,違法行爲系受他人指使;其二,主動交代違法行爲,統領公司及相關人員積極配合調查且有立功表現;其三,通過歸還佔用資金、積極應對訴訟仲裁、加強內控管理等方式,主動消除、減輕違法行爲後果;其四,積極推動公司發展。

但浙江證監局對陳孟列的申辯意見不予採納。該局認爲,ST華儀涉及多項信息披露違法行爲,持續時間長、涉及金額大。陳孟列作爲董事長、總經理、雖爲積極籌劃推動,但知悉,同意並放任違法行爲的持續發生,未能勤勉盡責維護上市公司及股東權益,未能保證信息披露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對上述違法行爲負有主要責任;其提出的如實交代並配合調查是其法定義務,維護公司利益是職責所在,推動公司發展與本案無關。

需要注意的是,浙江證監局強調,自宣佈決定之日起,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當事人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衆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但界面新聞了解到,上述處罰下達後,ST華儀至今未披露陳道榮、陳孟列等人士的職位變動信息。投資者也於6月9日在互動平臺追問:“公司董高監裏面,有哪些人不符合任職要求需要辭職的呢?”對此,ST華儀至今未有任何回應。

界面新聞了解到,截至2021年3月31日,ST華儀股東總戶數30024人。長期代理投資者索賠事項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認爲,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5日期間買入股票,並在2019年11月25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要求ST華儀及其實際控制人賠償部分損失。

控股股東持股首次流拍後價折22.47%再拍

ST華儀於2007年2月上市,是溫州地區首家主板上市的電氣企業;目前,該公司以輸配電和風電爲兩大主業,還涉足環保、金融投資、國際貿易、工程總包等業務。

界面新聞了解到,近五年來,該公司出現經營問題。財務數據顯示,2016年,該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4842.16萬元。儘管在2017年扭虧爲盈至5982.65萬元,ST華儀卻在隨後兩年迎來更大虧損,2018年、2019年分別虧損8302.46萬元、29.15億元。2020年,公司業績好轉,盈利3407.04萬元,但其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仍虧損6596.77萬元。2021年一季度,ST華儀繼續虧損5627.19萬元。

目前,該公司因觸及“公司被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和“公司違反規定決策程序對外提供擔保”、“最近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淨利潤孰低者均爲負值,且最近一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等有關規定,被上交所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界面新聞獲悉,樂清市人民法院(簡稱“樂清法院”)於2021年5月6日作出裁定,終止ST華儀控股股東華儀集團重整程序並宣告華儀集團破產。根據華儀集團第二次債權人會議上表決通過的《財產變價方案》,在重整未成功的情況下,華儀集團管理人將通過打包拍賣方式處置華儀集團所持有的上市公司ST華儀股票。

6月7日,ST華儀披露,華儀集團持有的公司226,684,727股股份(佔公司總股本的29.83%)於6月4日公開拍賣,首輪拍賣流拍,該部分股份將於今年6月15日進行第二次拍賣,起拍價從首輪的4.51億元減少至4.06億元(不含可能發生的稅、費)。據此估算,ST華儀此次起拍單價約爲1.79元/股,而該公司截至6月10日最新股價是2.31元/股,折價約22.47%。

ST華儀強調,拍賣結果可能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截至公告日,華儀集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4,283,762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0.83%,處於質押狀態的股份數量爲234,275,162股,佔其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99.9963%;部分股份仍處於凍結狀態;將被拍賣的股份佔華儀集團持股的96.76%,尚有部分股份處於司法凍結狀態。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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