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作爲看起來“很不起眼”的出行工具,但是因爲數量衆多,在我國交通工具領域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很多老百姓的上下班代步、買菜購物、接娃送人等短途出行需求,都依賴於它,尤其因爲低價,電動車是中低收入羣體最爲青睞的交通工具。

電動車在我國的多,是有目共睹,一旦遇到上下班高峯期,道路上除了汽車就是電動車,不過,雖然汽車也很多,但是基本上能夠保證“井然有序”,雖然理論上汽車的交通事故率會遠遠大於電動車,但是,汽車也有着很好的管理制度約束,總體上來看,汽車上路安全性還是非常高。

而電動車,雖然在理論上的安全性遠遠大於汽車,但因爲缺乏規範的管理制度,各地交管部門沒有嚴格約束,導致本應該很安全的電動車,卻被交通事故問題所“詬病”,作爲電動車大省之一的浙江,就曾公佈一組數據,2018年共查處非機動車違法達到610萬起,而在2019年第一季度,有37.6%的交通事故與電動自行車有關。

電動車經歷了“規範治理”後的變化

電動車的高事故率的問題,最終讓電動車迎來了“規範治理”,從電動車的出廠、銷售、上路均進行了明確的管理制度約束,讓電動車步入“正軌”,那麼,電動車經歷了“規範治理”之後,有哪些變化呢?

第一個變化:電動車更安全,在電動車沒有得到“規範治理”之前,我國電動車保有量在2.7億,其中有近2億電動車均爲不符合標準的超標電動車,這些電動車在時速、動力、續航等方面標準不一,有的甚至時速達到上百公里,和摩托車相差無幾,這些電動車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而電動車“規範治理”之後,把時速過快的電動車剔除在非機動車行列,現在能夠買到的電動車,安全性都有所保障。

第二個變化:駕駛人安全意識有所提升,小行家一直都認爲,電動車的高事故的重點來自於駕駛人,一些漠視交通規則的駕駛人才是電動車發生事故的“罪魁禍首”,而以前電動車駕駛基本上“無拘無束”,普遍存在安全意識不足的情況,而在“規範治理”之後,電動車需要實名登記上牌,而駕駛過程中出現違章等情況,需要車主爲自己的行爲負責,這樣的“有約束”促進了駕駛人安全意識的提升。

當然,電動車“規範治理”對於很多人是一個“陣痛期”的過程,它的落實也影響了不少以前可以正常行駛,如今卻不能正常上路的電動車,其中有3種車受影響最大,小行家也提示大家,不要新購和使用以下3種電動車。

第1種受影響的是老年代步車

老年代步車是低速電動車的一種,曾經它也一度風光無限,無論城市還是農村道路,都是能看到三輪或四輪的老年代步車在道路行駛,有人用它代步,有人用它來從事運營賺取收益,而電動車迎來“規範治理”之後,這種情況越來越少見。

老年代步車之所以受到影響,主要是在如今屬於機動車的電動車需要上牌、考證的規範化環境下,老年代步車這類低速電動車,不在工信部目錄公告內,不符合上牌資質,而考證也因爲老年代步車暫時還未獲得“合法身份”,暫時沒有準駕的駕駛證,所以,無法上牌、考證,導致它的出行受到了很大的影響,在很多地方都限制上路行駛。

第2種受影響的是無資質的電動車

電動車“能用就能買、買了就能用”是整治之前的常態,也因爲這樣的上路低門檻,導致了市場上存在大量的低劣、劣質、無資質的低價電動車,而這些電動車的存在,一來是造成了電動車品牌效應在很多地方難實現,二也是這些無資質電動車沒有通過有關部門的出廠檢驗,安全性不值得信賴。

而經歷了“規範治理”之後,電動車多了一道門檻,就是需要上牌照,而上牌照就需要電動車的發票、合格證、3C認證等資質,這樣就限制了一些無資質的電動車混入道路行駛,從而帶來安全隱患,雖然現在依舊存在這類無資質電動車,不過如今比以前少了很多很多,而這類車大家也別再新購,以免上路受到影響。

第3種受影響的是時速超過25公里的電動車

如果您是爲電動車的老司機,相信以前購買電動車時速至少是30公里/小時以上,以前的電動車廠家,一味地迎合老百姓用車需求,在時速、動力、續航都大大提升,而交通工具時速越快、動力越大,意味着風險性就會越高。

所以,在電動車迎來“規範治理”之後,這類時速超過25公里/小時,電機功率大於400W,電池電壓大於48V的電動車,不再屬於傳統的電動車,而是劃分爲摩托車行列,屬於機動車管理範疇,這些車不僅需要上牌、考證,在很多有“禁摩令”城市,嚴格意義說也是不允許上路行駛的,所以,新購這類電動車需要注意。

結語:經歷了2年的電動車“規範治理”,小行家是眼睜睜地看到電動車越來越規範化,而一些存在安全隱患的電動車也在從源頭逐漸“消亡”,就比如我們即將見證的“超標電動車”,將會在未來幾年徹底退出代步市場,這樣的變化對於電動車行業的良性發展是一種促進,不過,它卻減少了消費者的選擇,至於值得不值得,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對於這3種電動車,您覺得該不該限制出行?歡迎大家評論交流。關注電動車小行家,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資訊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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