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結合該案向前來旁聽的村民普法

“檢察官,我做了這樣的錯事,對我的孫子孫女上學、找工作有什麼影響嗎?只怪我不懂法,以後再也不幹這樣的傻事了!”

面對周老太的詢問,河南省輝縣市檢察院檢察官孫豔耐心地向周老太及其女兒講解了相對不起訴決定的法律規定和相關後果,並明確告知她們,因爲周老太犯罪情節輕微,所種罌粟及時剷除沒有造成嚴重後果,加上我國法律對於75週歲以上的老年人犯罪有從輕處理的規定,所以決定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

聽了檢察官的解釋,周老太和女兒都鬆了一口氣,女兒說:“老太太聽說犯罪的人可能會影響孩子將來升學和就業,急得睡不着覺……”

這一幕,是前不久檢察官孫豔爲避免周老太勞累奔波,帶領值班律師上門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並查看現場的情形。

今年4月12日,孫豔受理了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周老太已90多歲,在自家院門口種了少量罌粟苗當菜喫。孫豔認爲,周老太年事已高,對罌粟危害認識不夠,所種罌粟已被剷除,沒有造成較大社會危害,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向領導彙報後決定依法對周某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在檢察官辦理的多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中,背後存在什麼樣的問題?如何才能實現懲治與預防的雙重目的?5月12日,在送達不起訴決定書後,孫豔邀請了辦案民警、村幹部以及周老太的同村村民到場見證,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宣講有關非法種植罌粟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規,告誡前來旁聽的村民,罌粟非菜也非花,任何種植罌粟苗的行爲,都屬違法行爲。

“今天才真正認識到種植罌粟的嚴重危害,這個宣傳太有意義了,我們會把今天聽到的內容講給家裏人聽。”現場旁聽的村民表示。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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