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股權糾紛訴訟九年終完結 業務停滯已久的華匯人壽如何重啓?

來源:華夏時報網

記者:吳敏

飽受股權糾紛之苦長達九年的華匯人壽,終於迎來了一絲曙光。

6月22日,華匯人壽在官網披露了一則重大事項公告稱,股東之間涉及股權歸屬爭議的訟案件已全部審理完結。

成立於2011年11月的華匯人壽,是瀋陽首家法人保險機構,註冊資本15億元,股東包括瀋陽煤業有限公司、人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德投資有限公司、大連三德投資有限公司、大連瑞德投資有限公司、大連萬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前四家機構各持股20%,後兩家機構各持股10%。

然而,僅度過一年多安穩日子後,2013年,華匯人壽就因股東之間的股權糾紛而收到監管函,此後該公司業務經營逐漸停滯。據華匯人壽公佈信息顯示,過去該公司股東之間存在的股權糾紛訴訟案件共有五件。

具體來看,2013年6月,北京富徳投資有限公司訴華匯人壽“公司決議撤銷糾紛”案件。經2013年12月9日瀋陽市瀋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和2015年5月28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 確認華匯人壽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2013年9月,大連瑞德投資有限公司訴華匯人壽“公司決議撤銷糾紛”案件。經2013年12月9日瀋陽市瀋河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和2015年5月28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認華匯人壽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2013年5月,新藍置業有限責任公司訴人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件(華匯人壽爲訴訟第三人)。原告新藍置業已於2018年7月26日撤訴,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向華匯人壽送達《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原告新藍置業撤訴,案件審理終結。

2013年6月,大連瑞德投資有限公司訴瀋陽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糾紛”案件(華匯人壽爲訴訟第三人)。原告大連瑞德已於2018年7月18日撤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向華匯人壽送達了《民事裁定書》,裁定準許原告大連瑞德撤訴,案件審理終結。

2013年6月,人和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訴寶金盛世資本運營中心等“確認合同效力”案件。經2014年5月29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和2015年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確認人和投資持有華匯人壽股權合法有效。

錯綜複雜的股權糾紛背後,是華匯人壽的股權代持問題。據媒體報道,瀋陽煤業持有的華匯人壽股份實際是爲大連瑞德和大連萬朋代持,後兩家公司纔是真實的出資方;人和投資的20%股權也並未真正出資,而是代“實德系”旗下的新藍置業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相關股份。而大連瑞德投資有限公司、大連萬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新藍置業有限責任公司皆爲“實德系”公司。

2012年華匯人壽投入運營的第一個年度,公司如期發佈了年報。但隨着“實德系”實控人徐明入獄,“實德系”陷入債務危機,後進入重組程序,剛剛成立不過一年的華匯人壽也被牽涉其中。2013年5月到9月期間,華匯人壽因股權糾紛陷入多起訴訟案件,股東動盪之下,原保監會向華匯人壽下發監管函,要求華匯人壽嚴格控制業務規模,資金運用範圍僅限於銀行存款和債券,且不得開展債券回購,同時要求華匯人壽暫緩購置辦公樓等大額固定資產。

這封監管函的約束效力始終持續,2017年,原保監會再度向其下發監管函,指出其在股東股權、“三會一層”運作、關聯交易、合規與內控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責令華匯人壽進行整改,並表示下一步將依法對華匯人壽違規股權進行處置,跟蹤整改結果,並使情況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

華匯人壽也在此前多個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提示正在執行這兩封監管函的監管措施,直到2019年4季度的償付能力報告,華匯人壽纔在償付能力報告中表示,報告期間監管機構對公司沒有采取監管措施。

歷經九年,華匯人壽的股權糾紛案雖然結束,但要重啓經營恐非易事。自陷入股權糾紛之後,華匯人壽再未披露年報,2013年起該公司就以暫緩披露公告取代年報披露。直到2016,纔開始披露償付能力報告。

依據償付能力報告披露的數據可以看到,2016年,華匯人壽全年合計實現保險業務收入8.9億,而後在2017年,其保費收入出現斷崖式下跌,僅實現2.33億元。2018年,保費收入再度驟減,全年僅實現保費1996.94萬元,同比縮水幅度超過9成。2019年,華匯人壽保費規模縮減至1215.8萬元,直至2020年,跌破千萬,全年保費收入僅達到981.5萬元。

淨利潤方面,2016年至2020年,華匯人壽分別虧損7099.34萬、6438.08萬、7138.43萬、5824.92萬元、7072.5萬元。

不過,華匯人壽的償付能力一直保持在較高的水平,截至今年一季度,其綜合和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均爲2148.28%。業內人士指出,這是因該公司業務發展受限,資本未被充分利用所致。

一位初創型險企內部人士亦告訴本報記者:“在滿足監管要求的充足率水平的前提下,償付能力並非越高越好。過高的償付能力充足率往往意味着較多資本閒置,未用於支撐公司業務發展,資本效率較低。通常保險公司在發展前期均會出現償付能力較高的客觀情況,充足率會隨着公司各項業務的拓展及機構的發展逐步降低,均會迴歸到目標償付能力水平均值。”

本報記者還注意到,華匯人壽官網產品中心下空空如也,已無產品公開在售,而在此前的多封信披文件中,華匯人壽也表述,按照監管函要求,公司目前正在開展公司治理整改工作,因此,部分內容無法報送。

除此之外,因經營陷入停滯,華匯人壽人才流失嚴重,導致該公司管理層無法正常運轉。依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董事會應由 9 名董事組成,但截至今年一季度,華匯人壽僅有8名董事,其中6名爲擬任狀態。同時,依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監事會應由5名監事組成,但華匯人壽僅有4名監事,且均爲擬任狀態。華匯人壽也表示:“鑑於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暫時無法正常運轉,爲保護公司治理機制和日常經營管理平穩運轉,自2016年3月起恢復公司經營管理委員會運行機制。”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華匯人壽若要步入正規,除了要解決股權糾紛等歷史遺留問題,還需要股東對其增資,重新招兵買馬,組建經營管理團隊以及銷售隊伍,開發新產品,制定明確的發展戰略等一系列事情,相當於一切都要從頭再來。”

責任編輯:孟俊蓮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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