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將正式實施,南京將以一部高質量、有特色、真管用的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地方法規迎接黨的百年華誕。

6月24日上午,南京市人大常委會舉行《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佈實施新聞發佈會。南京市人大相關工作機構攜南京市委黨史辦、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民政局、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南京市文旅局等12個部門單位,解讀《條例》特色亮點。這是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首部“基本法規”。

圖片來源:南京人大

徵求近3萬人意見,只爲《條例》“立得住、能管用”

南京市委黨史辦副主任吳偉介紹,南京市紅色資源呈現出“數量多、類型全、分佈廣、價值高”的特點,目前已挖掘整理出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紅色文化資源點165處,有重要機構及會議舊址、重要事件及戰鬥遺址、重要烈士事件或墓地、重要領導人物故居舊居等各類紀念設施。

爲了加強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條例》列入2021年度立法計劃,成立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南京市政府負責同志參加的立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統一領導,提高立法質量。

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主任、一級巡視員陳煒介紹,《條例》兩次審議期間,相關單位先後組織召開80餘場座談會、論證會,通過各種方式,廣泛徵求10多個部門、近3萬人的意見建議,深入梳理南京紅色文化資源分佈情況、保護現狀,全面剖析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

“紅色資源”法規凸顯八大亮點

即將實施的《條例》分總則、調查和認定、保護和管理、傳承和利用、法律責任、附則6章46條,對系統保護、長期傳承、合理利用、充分展示南京紅色文化資源作出專門規範。發佈會上,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姚正陸介紹了《條例》八個方面的亮點。

亮點一:明確立法目的,凝聚精神動力

《條例》在定義紅色文化資源時,採用“革命、建設、改革時期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的表述,全面涵蓋紅色文化資源產生的時間跨度,以體現紅色文化開放性、持續性的特點。《條例》注重“物質形態和非物質形態”的“雙重保護”,通過宣示性條款強調“紅色文化資源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是凝聚中國力量、實現中國夢的精神動力”。

亮點二:確定“紅色管家”,建立聯合保護機制

《條例》一方面對黨委、政府職能部門的具體職責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建立跨部門的聯席會議機制,統籌協調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工作。另一方面,確立保護責任人制度,明確紅色文化資源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爲保護責任人。此外,《條例》還鼓勵支持社會各界以多種形式共同參與紅色文化資源保護利用。

亮點三:摸清“紅色家底”,明確調查認定程序

《條例》以專章形式規定了紅色文化資源調查認定製度,明確了從紅色文化資源的調查、收集、整理,到保護名單的申報、認定和專家評審,再到覈定公佈全流程的具體程序,與名錄保護制度形成完整的制度閉環,爲紅色文化資源納入法規保護體系提供立法支撐。

亮點四:遵循“保護爲先”,構建系統保護體系

《條例》創設名錄管理制度,對具有重要歷史價值、教育意義、紀念意義的紅色文化資源列入名錄予以保護。實行分級分類的保護措施,對已覈定公佈爲文物、歷史建築、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的紅色文化資源實行重點保護。踐行“規劃先行”保護理念,制定專項規劃保護制度,實現紅色文化資源的有效保護。確定保護主體,明確具體職責,加強行政監督。

亮點五:突出弘揚傳承,賡續紅色血脈

《條例》專設傳承和利用一章。首先,着力於紅色文化資源的理論支撐,要求宣傳、黨史等部門以及高等院校、科研單位應當開展本市紅色文化的理論和應用研究,並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開展學術研究和交流活動。其次,對政府和有關單位組織開展紅色文化紀念活動的時間節點和形式作出較爲系統的規範,着重強調國家公職人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第三,將紅色文化教育融入南京市中小學教育內容,鼓勵和支持學校開展研學實踐活動。最後,突出儀式感在傳承活動中的作用,明確公衆瞻仰、祭掃、參觀的禮儀規範。

亮點六:加強載體建設,打造紅色文化名城

《條例》圍繞深挖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稟賦、打造紅色文化名城作出一系列制度安排:一是南京市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南京市紅色文化資源品牌建設,塑造雨花臺烈士陵園、梅園新村紀念館、南京長江大橋、紅色李巷等特色品牌;二是南京市政府應當建立紅色文藝精品創作扶持機制,形成一批有震撼力、吸引力的紅色文藝作品,講好南京“紅色故事”,擴大南京紅色文化的感染力、影響力;三是建立南京市紅色地名名錄,不斷挖掘、傳承和發展紅色地名中蘊涵的革命精神,將紅色印記融入南京市民日常生活,讓人民羣衆在可知可感中體悟信仰。

近日,雨花臺烈士陵園慶祝建黨百年巨型花景亮相,17萬盆鮮花在烈士紀念碑前的臺階上擺放出“黨徽”圖案與數字“100”、“1921”、“2021”字樣。鮮花與晚霞交相輝映,百年恰是風華正茂。通訊員 張洪 周菲菲 南報融媒體記者 馮芃攝

亮點七:堅定文化自信,反對歷史虛無主義

《條例》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地以制度剛性對歷史虛無主義的幾種表現形式作出禁止性規定,同時特別強調紅色文化資源的精神價值,指出雨花英烈精神等紅色精神的傳承、弘揚、傳播等受法律保護。《條例》還進一步規範了紀念場館的講解內容,要求完整、準確、權威,展示展覽的講解人員應當經過專門培訓,講解應當尊重史實,防止刻意誇大、貶低或者以戲說方式歪曲紅色文化精神內涵。

亮點八:完善責任體系,畫出法律紅線和底線

《條例》在罰則中對毀壞、污損紅色文化資源等行爲作了處罰規定,完善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對以歪曲、貶損、醜化等方式利用紅色文化資源或者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刑事責任。

各部門“護紅”職責履行情況成監督重點

有“良法”,更要有“善治”。記者瞭解到,圍繞《條例》的實施情況,南京市人大常委會將充分行使人大的監督職權,綜合運用定期審查、專項視察、專題審議等監督手段,保障和促進法規實施。

陳煒介紹說,在監督過程中,將重點把握《條例》創設和細化的各項規定,檢驗其落地落實的情況和效果。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法規要求配套出臺的規範性文件是否按期制定;二是《條例》規定的各級各部門職責的履行情況,相關經費和人員保障措施,紅色文化資源載體建設等情況;三是《條例》關於傳承利用紅色文化資源的專章規定、都市圈協作的落實情況;四是法律責任的實施情況,是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通訊員尚世鈺肖日東

南報融媒體記者許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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