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進一步規範市場租房補貼發放管理

7月14日,市住建委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市場租房補貼發放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與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時應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

對於自行在市場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本市一直採取貨幣補貼的方式緩解家庭住房壓力,按2020年8月執行的新政,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補貼3500元。“市場租房補貼政策調整後,申請備案量大幅增長,發放金額顯著提高。”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的出臺是爲進一步加強市場租房補貼發放管理。

首先,是對住房租賃合同的規範。通知規定,取得市場租房補貼資格的家庭(以下簡稱補貼家庭)自行到市場租賃住房,與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時應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爲補貼家庭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時,應對使用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的情況予以覈驗。

記者注意到,相比於此前建議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此次明確提出必須使用,以更好保障租房人的權益。同時,已領取市場租房補貼但未使用示範文本的家庭,按規定也應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使用示範文本重新簽訂住房租賃合同。

其次,是對租賃登記備案的規範。通知提出,補貼家庭與出租人簽訂住房租賃合同,依規辦理住房租賃登記備案通過後,可簡化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補貼家庭持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本人在補貼代發銀行開具的銀行卡、住房租賃合同原件及複印件,直接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辦理市場租房補貼領取手續,房屋出租人(含單位)無需到場和提供相關材料;補貼家庭承租平房的,出租人可不提供房屋安全鑑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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