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屢次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上半年北京739人被罰

新京報快訊(記者吳婷婷)今年上半年,北京市城管執法局開展個人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檢查,共處罰個人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違法行爲5679起,其中書面警告4940起,罰款739起。今天,北京市城管執法局公佈了5起典型案例。

今年6月以來,城管執法部門持續推進個人生活垃圾分類專項執法,啓動生活垃圾投放早晚高峯時段專項執法檢查,即在每天早7時-9時、晚6時-8時,深入轄區居住小區(村),重點查處個人生活垃圾不分類投放違法行爲。對拒不聽從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勸阻、甚至多次違反規定的居民,按照“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堅決予以立案處罰,震懾違法行爲。

6月份,共處罰個人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違法行爲1822起,占上半年處罰總量的32%;其中書面警告1584起,罰款238起。

從執法檢查和處罰情況來看,上班族等羣體存在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問題相對較多,個別居民存在僥倖心理,在桶前值守人員和執法人員檢查的時間段外,在夜間混投混扔生活垃圾。

下一步,城管執法部門將進一步加大精準執法檢查力度,緊盯問題高發的街道、社區、小區,增加巡查頻次。

據瞭解,《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對於違反生活垃圾分類要求的個人,先行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如小區物業、垃圾桶值守人員等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城管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依據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

1.7月中旬,東城區崇外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在新世界家園小區檢查個人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時發現,居民劉某到樓下扔垃圾,將混有菜葉等廚餘垃圾、廢紙屑等其他垃圾的塑料袋直接投入到其他垃圾桶內,且不聽從桶前值守人員的勸阻,不願意整改。執法人員依法現場開具《當場處罰決定書》,對劉某將生活垃圾混投混扔的違法行爲予以書面警告,並責令其將生活垃圾進行準確分類後再次投放。

2.7月中旬,東城區新世界家園小區桶前值守員在檢查居民馬某投放的生活垃圾時,發現垃圾袋內混有礦泉水瓶等可回收垃圾以及水果皮等廚餘垃圾,在馬某不聽從勸阻的情況下,向正在巡查的崇外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隊員進行報告,稱該居民曾多次在該桶站混投混扔生活垃圾,並且看到馬某接受過處罰。執法人員立即與隊裏取得聯繫,對馬某的身份信息進行覈查,發現該居民曾因混投混扔生活垃圾被處以書面警告。因其再次違規投放生活垃圾,且不願意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執法人員依法現場開具《當場處罰決定書》,對其作出罰款50元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將生活垃圾進行準確分類後再次投放。

3.6月中旬,通州區楊莊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通過桶前檢查值守、視頻探頭取證等方式,檢查發現怡樂園小區有7名居民,存在未將生活垃圾分別投入相應標識收集容器的違法行爲;在受到書面警告後再次違法,且不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情況下,依法對每人各處以50-2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4.6月下旬,昌平區城南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檢查發現在北郝莊、鄧莊村等地,有7名居民存在將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投混扔的違法行爲;在受到書面警告後再次違法,且不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情況下,依法對每人均處以200元頂格罰款的行政處罰。5.7月上旬,大興區瀛海鎮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轄區一物業公司舉報,在其管轄的幾個小區有居民混投混扔生活垃圾,且不聽從桶前值守人員的勸阻。通過調取監控錄像,瀛海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對9名居民不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違法行爲進行了取證,並分別找到9人對其作出了書面警告。在後期的執法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其中5名居民受到書面警告後再次違法,在其不願參加社區服務活動的情況下,依法對每人均處以1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責任編輯:朱學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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