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八部門出手,整頓樓市!力爭3年左右,實現→

據住建部網站23日消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八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要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通知明確,要因城施策,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四方面的問題。看要點梳理↓

房地產開發

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

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

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如期交付;

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

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

房屋買賣

發佈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發佈虛假房源信息;

捂盤惜售,囤積房源;

挪用交易監管資金;

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貸款用於購房;

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

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捆綁銷售車位、儲藏室;

捏造、散佈不實信息,擾亂市場秩序。

住房租賃

未提交開業報告即開展經營;

未按規定如實完整報送相關租賃信息;

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佈主體資格覈驗責任;

剋扣租金押金;

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

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

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爲;

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

物業服務

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

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等相關信息;

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

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侵佔、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

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後,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

責任編輯:武曉東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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