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嘉興銀行董事長更迭背後:近三年業績疲軟 內控漏洞頻繁暴露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燕山 曾薔

嘉興銀行於近日發佈《關於董事長變更的說明》顯示,根據該行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議,選舉該行行長林斌擔任董事長,並經中國銀保監會浙江監管局任職資格覈准。

值得注意的是,林斌於2019年8月開始擔任該行行長,該行上一任行長陶嵐僅擔任行長3年便被解聘。隨着此次林斌升任董事長,意味着嘉興銀行行長一職或將空缺。

根據嘉興銀行歷年年報,該行近三年來業績表現較爲疲軟,淨利潤增速於2018年由正轉負,暴跌65.06個百分點至-4.92%,2019年、2020年淨利潤增速分別爲5.64%、-4.30%。與此同時,該行在近年來風控漏洞頻繁暴露。中國裁判文書網在2014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間披露了6起關於該行被騙貸的案件顯示,該行在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的不到三年間被騙貸6次,涉及金額8420萬元;2021年6月15日,該行因關聯交易未按要求進行審批、績效考評指標類型和權重不符合監管規定、年報信息披露不完整等三項違法違規事實被銀保監會嘉興監管分局罰款85萬元。

嘉興銀行此番換帥是否與其近年來業績疲軟有關?其如何看待自身內控漏洞頻繁暴露的情況?中國網財經記者向該行相關負責人提供郵箱發送採訪函,截至發稿前未得到任何回覆。

人事更迭背後:近三年業績表現疲軟

根據嘉興銀行歷年年報,該行此次更換的新董事長由行長林斌升任,上一任董事長夏林生於2015年10月開始擔任該行董事長已近6年。林斌於2019年8月開始擔任該行行長,該行上一任行長陶嵐僅擔任行長3年便被解聘。

事實上,林斌升任嘉興銀行董事長早有預兆,今年3月15日,中共嘉興市委組織部微信公衆號“紅船領航”發佈《嘉興市擬提拔任用領導幹部、事業單位和企業領導人員任前公示通告》,時任嘉興銀行黨委副書記、行長的林斌,擬任“市屬金融企業黨委書記、董事長”。通告披露的履歷顯示,林斌出生於1973年1月,浙江青田人,1991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1年8月參加工作,在職大學學歷、公共管理碩士。

隨着此次林斌升任董事長,意味着嘉興銀行行長一職或將空缺。截至發稿前,嘉興銀行並未發佈任何關於該行新行長的人事消息。

值得關注的是,在嘉興銀行重要人事更迭的背後,該行近三年來業績表現較爲疲軟,淨利潤增速於2018年由正轉負,此後兩年淨利潤增速時正時負。數據顯示,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該行淨利潤分別爲6.71億元、6.38億元、6.74億元、6.45億元,增速對應爲60.14%、-4.92%、5.64%、-4.30%。

就2020年業績具體來看,截至2020年末,嘉興銀行總資產突破千億元,達1046.73億元,同比增長27.13%;總負債898.41億元,同比增長28.44%。在總資產、總負債均實現雙位數增長的情況下,該行2020年在營業收入同比增長7.59%至2.55億元的情況下,淨利潤同比下滑4.30%至6.45億元,出現增收不增利的情況。

此外,截至2020年末,嘉興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同比明顯下滑1.56個百分點至8.57%,爲該行近六年來最低水平,且明顯低於同期全國商業銀行10.72%的平均水平。

內控漏洞頻繁暴露

除了近三年業績表現不理想外,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嘉興銀行近年來風控漏洞頻繁暴露。中國裁判文書網在2014年6月至2021年3月期間披露了6起關於該行被騙貸的案件顯示,該行在2012年4月至2014年12月的不到三年間被騙貸6次,涉及金額8420萬元。同時,根據銀保監會官網披露,2021年6月15日,嘉興銀行因關聯交易未按要求進行審批、績效考評指標類型和權重不符合監管規定、年報信息披露不完整等三項違法違規事實被銀保監會嘉興監管分局罰款85萬元。

就嘉興銀行被騙貸案件具體來看,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被告人朱照明爲獲取銀行貸款供公司經營使用,與被告人曹敏、左曉虹經事先合謀,以貸款有獎勵爲誘餌,唆使並組織開盛小商品公司的市場經營戶鄭某等人提供營業執照等貸款所需申請材料後,採用僞造購貨合同或借條、提供虛假銀行流水單等方式,騙取嘉興銀行高新支行個人經營性保證貸款共計7010萬元。

2012年8月中旬,被告人楊雁飛爲騙取銀行貸款,隱瞞其經營陷入困境、身負大量外債的真實情況,以其經營的嘉善天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需要資金週轉爲由,僞造供貨合同,並讓金某乙經營的嘉善東方實業有限公司和李某經營的嘉善天膠裝飾材料有限公司爲其提供擔保,以此向嘉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申請貸款300萬元。2012年9月7日,被告人楊雁飛以嘉善天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義與嘉興銀行嘉善支行簽訂了借款300萬元的合同。同日,嘉興銀行嘉善支行將該筆300萬元貸款轉入指定的嘉善飛迪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帳戶內,被告人楊雁飛隨即將300萬元轉入其私人帳戶,大部分用於歸還所欠與其關係密切人員的債務,並在留給家人20萬元後攜餘款於當日逃匿。

2013年5月8日,被告人章曉輝、徐福榮經事先預謀,以被告人徐福榮向湖州織裏新衆誠拉鍊廠購買原材料爲名,採用提供虛假購銷合同及財務報表的方式,向嘉興銀行湖州織裏小微企業專營支行申請貸款人民幣300萬元。

2013年8月6日,被告人陳小良以購貨爲由,採用提供虛假購銷合同等手段,騙取嘉興銀行湖州織裏小微企業專營支行貸款人民幣210萬元。

2014年4月24日,被告人茆耀鋒採取僞造浙江捷鋒物流有限公司與長興洪橋鑫捷汽車配件經營部的購銷合同,虛構公司財務報表的方式,由浙江長興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擔保,騙取嘉興銀行長興支行貸款300萬元。

2014年12月,被告人曹立琦、汪偉以華某公司需購買原材料爲由,通過提交虛假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方式,以被告人汪偉名義向嘉興銀行湖州織裏小微企業專營支行貸款人民幣300萬元,貸款期限至2015年7月。

公開資料顯示,嘉興銀行成立於1997年12月22日,原名嘉興城市合作銀行,是以嘉興市原3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和6家農村信用合作社爲基礎,由嘉興市政府發起成立的全市首傢俱有法人資格的地方性股份制商業銀行。1998年6月更名爲嘉興市商業銀行,2009年12月更名爲嘉興銀行。目前,嘉興銀行註冊資本14.21億元,下轄分支機構78家(其中,浙江省內設有湖州分行、紹興分行、金華分行、溫州分行等4家異地分行),擁有員工17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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