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八部門發佈了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明確指出,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此後,多地積極響應,就房地產調控發佈了新的舉措。

7月23日,上海宣佈,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受贈人應符合國家和本市住房限購政策,該住房5年內仍記入贈與人擁有住房套數。簡單來說,就是贈予房屋也要納入限購範圍。而紹興也在同一天發佈通知,明確將加強對二手住房掛牌價格的管控,及時下架掛牌價格明顯高於所在樓盤合理成交價格的異常房源。杭州則宣佈,將於7月25日至9月30日,對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進行項目推廣宣傳等5類行爲進行檢查。在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與會專家就表示,此次八部門的通知以問題爲導向,要求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一方面有助於“穩房價、穩地價、穩預期”,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平穩健康發展。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 劉洪玉:在長效機制的整個設計當中,房地產市場的規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過去我們可能比較多從房地產交易、房地產開發這個直接管理的體系去琢磨怎麼去規制,這次這個文件是有八個部門協同,所以實際上將來我們這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建設在向深入的方向發展,整個調控工作我覺得還是非常有效的。

據介紹,此次整治還特別強調要持續加大懲處力度。通知中指出,對本行政區域內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金融機構、網絡媒體及從業人員,依法依規採取警示約談、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和資質資格證書等措施,並予以公開曝光;特別是對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等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要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範化解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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