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曼谷8月4日電(任芊)泰國政府憲報網站3日晚發佈公告說,爲保護泰國日益瀕危的珊瑚礁生態系統,泰國將自4日起全面禁止在全國海洋自然公園中使用含有對珊瑚有害物質的防曬霜。

  根據這項新法令,自4日起,所有民衆和遊客將被禁止在全國海洋公園中使用含有二苯甲酮、甲氧基肉桂酸辛酯、4-甲基亞苄基樟腦和對羥基苯甲酸丁酯等4種對珊瑚有害化學物質的防曬用品,違規者將面臨高達10萬泰銖(約合2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這項法令是由泰國國家公園及野生動植物保護廳於今年6月提出。該保護廳表示,近年來大量遊客湧入海洋自然公園並大量使用防曬霜,而這些防曬霜中含有的上述化學物質會使珊瑚受損,影響珊瑚羣繁殖和生長,同時可能導致珊瑚白化甚至死亡,最終對海洋整體生態造成破壞。

  據悉,泰國並非首個實施類似法令的國家,太平洋島國帕勞於2020年1月起禁止使用含有對珊瑚礁有害成分的防曬霜。

原標題:泰國禁止在海洋公園使用含對珊瑚有害物質的防曬霜

值班主任:顏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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