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看 | 個人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等違法行爲,華夏銀行合計被罰160萬元

記者 | 王儀

8月30日,大連銀保監局公佈了張罰單,劍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連分行簡稱“華夏銀行大連分行”

罰單顯示,華夏銀行大連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個人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三查”不到位,導致形成不良;代銷保險業務可回溯管理不到位。除此之外,其他罰單還顯示,華夏銀行大連分行存在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個人保險保證貸款信貸資金三查不到位,造成信貸資金被套取且形成案件。對於上述違法違規行爲,大連銀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華夏銀行大連分行分別處以罰款80萬元和50萬元

鄒志濤和姚雪松華夏銀行大連分行個人保險保證貸款信貸資金三查不到位,造成信貸資金被套取且形成案件負有直接管理責任。大連銀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對二人分別處以警告。

同日,內蒙古銀保監局發佈一張罰單,劍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華夏銀行呼和浩特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通過以貸還息、以貸還貸、調整還息頻率等方式掩蓋資產質量,內蒙古銀保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五)項對其罰款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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