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日,本端以“降雨頻繁河水大漲,10歲男孩失足落入急流,衆人合力營救”爲題,報道了懷柔區琉璃廟鎮老公營村55歲的退伍老兵袁清虎和村民一起勇救落水兒童的事蹟。9月16日,懷柔區委社會工委區民政局見義勇爲確認頒證儀式上,袁清虎領取了《北京市見義勇爲人員證書》和獎章。

“當時也沒多想就做了,沒想到一件小事就得到了這麼高的榮譽……”袁清虎憨憨地笑着說。

今年8月1日上午,55歲的袁清虎經過村南一座漫水橋時,得知一個10歲男童被困在橋下涵洞處20多分鐘了,情況十分危急。袁清虎看見孩子只有頭和胳膊露出水面,來不及多想,身高1.9米的他脫下衣服、綁上繩子,下水施救。

剛開始他從兩個洞口中間的位置施救,但由於水流吸力太強,沒有成功。他又到涵洞側面找準水流較小的位置,踉踉蹌蹌移動到男孩身邊,抱住孩子的腰往左側移動,移了二三十釐米後,終於把孩子給拽了出來。

成功救出男童後,回家途中,袁清虎才發現自己手臂內側被橋上的石頭劃傷了,同行村民讓他告訴被救孩子家長,他搖搖頭,悄悄回家了。

事後,懷柔區民政局社會救助與養老科和琉璃廟鎮社保所一起開展了調查認證工作。他們找到3名見證人做了訪談筆錄,併到村委會了解情況,請村委會出具了相關證明。還到被救男童家中瞭解情況。

經懷柔區委社會工委審查,袁清虎的行爲符合《北京市見義勇爲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第二條和《實施辦法》第四條的規定,9月初認定其爲見義勇爲行爲。

據瞭解,截至目前,懷柔區共有見義勇爲人員52人。爲鼓勵見義勇爲行爲,懷柔區爲全區戶籍常住人口均上了見義勇爲救助責任保險。見義勇爲行爲一經認定後,可獲得一次性獎勵金,每年還組織其參加1至2次療養。民政部門每年走訪慰問,發放慰問品和慰問金等。同時,還將通過北京市見義勇爲基金會對見義勇爲人員困難家庭進行重點幫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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