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衆網·海報新聞記者 王豔彩 通訊員 張弛 臨沂報道

9月17日5點30分,臨沂市交通運輸執法支隊蘭山大隊組織兩個城區中隊在轄區重點路段進行巡查,6點42分左右在蘭山區金壇路與新華路交會處發現一輛魯Q牌白色麪包車,十分可疑,隨即上前進行檢查。

經檢查,發現該車使用性質爲非營運,檢查時車內搭載1名乘客,駕駛員許某當場無法提供該車輛的道路運輸證件。經詢問,該乘客於9月16日17時通過電話聯絡約車,約定於9月17日由三里莊花園小區前往沂南世紀家園小區,車費共計30元。經瞭解,該車經常來往於臨沂與沂南之間,日收入300元左右,執法人員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該車駕駛員依法進行處罰。

臨沂交通運輸執法隊員提醒市民朋友,乘坐“黑車”危害巨大,存在交通事故、人身安全等重大隱患,爲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請拒乘黑車。同時,正告“黑車”駕駛員,根據《山東省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爲,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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